案例警示
近五年1月份部分典型事故案例
本期案例警示共收集近五年1月份11起典型事故案例,其中 9起碰撞事故(7起商渔船碰撞事故)、1起触礁事故、1起自沉事故。
重点关注
典型事故案例
本期安全提示
典型事故案例
2022年
典型事故案例1
2022年1月2日0928时,清远市良田船务有限公司、汤**所有的L轮空载从中山小榄开始往江门新会的过程中,在容桂水道新通力加油船附近与佛山顺德杏坛人严**所有的涉渔“三无”船舶发生碰撞,造成涉渔“三无”船舶损坏并翻扣,1人落水死亡,未造成水域环境污染。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经调查,L轮航行时疏忽瞭望、未采用安全航速;涉渔“三无”船在航道碍航捕捞作业、未保持正规瞭望,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2
2022年1月4日0355时,清远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张某强所有的清远籍自卸砂船“天XXXX8”船空载从广州新港开往珠海湾仔航行途中,与覃某新、邓某田所有的涉渔“三无”船在江门荷塘西江大桥下游约400米水域发生碰撞事故。碰撞事故造成涉渔“三无”船沉没,船上2人落水,其中1人获救,1人死亡。
据调查,“天XXXX8”船航行期间疏忽瞭望、追越“苏 XXXXX88”船前未按规定鸣放声号,涉渔 “三无”船在航道上捕鱼时阻碍其他船舶航行和疏忽瞭望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021年
典型事故案例1
2021年1月3日0505时许,巴拿马籍散货船“DLACACIA”轮自东莞沙角电厂空载驶往印尼三马林达港载货途中,在中国南海海域,与正在拖网作业的“桂钦渔20216”渔船发生碰撞,导致渔船沉没,船上8人落水,其中1人获救,1人死亡、6人失踪,构成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调查认定,“DLACACIA”轮作为让路船未及早采取让路行动,两船逼近后采取避让行动没有注意运用良好船艺,对航向作一连串小变动,以及“桂钦渔20216”渔船疏忽瞭望,两船逼近至紧迫危险形成后,也未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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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案例2
2021年1月1日2230时左右,广西润桂船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贵港籍干货船R轮附属艇从广州南沙峻兴搅拌站出发,计划返回锚泊在搅拌站对面靠近广州南沙圭沙岛一侧水域的R轮,在横越广州南沙潭州水道途中与不明快艇碰撞,事故后不明快艇肇事逃逸。事故造成R轮附属艇右舷后部艇体破损,发动机浸水,水箱被撞坏,3名船员落水,其中2人死亡,1人受伤。
经调查,该肇事快艇航速比一般快艇要快,夜间成批航行,肇事后离开现场,怀疑是一艘涉嫌走私的快艇。由于调查未能找到逃逸的肇事快艇,无法还原事故的详细经过,无法确定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
2020年
典型事故案例1
2020年1月2日1305时左右,Y轮空载从东莞麻涌计划驶往深圳中阳砂场过程中,与从广州番禺驶往东莞太平港的Y渔船,在广州港53SJ锚地发生碰撞,事故造成Y渔船沉没,船上1人死亡。
经调查,Y轮疏忽瞭望,在通航环境复杂水域航行中雷达未开启、未履行给他船让路义务、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避免碰撞、驾驶值班人员不符合规定;Y渔船疏忽瞭望、未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据了解,Y轮船长梁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典型事故案例2
2020年1月8日1738时左右,利比里亚籍液化石油气船“SAEHAN VIRTUS”轮空载由嘉兴乍浦港驶往日本大分港途中,航经舟山嵊山岛南面约5.5海里处东半洋礁水域时触礁,事故造成该轮NO.1、NO.2燃油舱舱底板及其附近船底板变形破损,并造成船上燃油舱内存有的0.338吨380号燃油泄漏入海,无人员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900万元以上,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调查认定,当班大副未保持正规瞭望和缺乏应有戒备,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当班大副未及时调整船位沿计划航线航行,是本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驾驶台值班人员配备不足,事发时段仅大副一个人在驾驶台值班,是本起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
2019年
典型事故案例1
2019年1月1日2110时,ROSEMARY NAYIGATION COMPANY LIMITED 所属的香港籍油船“MARITIME ROSEMARY”轮空载由大连驶往上海途中,在黄海中部与荣成市明胜水产有限公司所属的石岛籍渔船“鲁荣渔55977”轮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鲁荣渔55977”轮沉没,船上11人全部落水,其中2人获救,9人失踪。
据调查,事故原因与事故双方疏忽瞭望,未使用安全航速,未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有关。
典型事故案例2
2019年1月4日0355时,惠州市大昌航运有限公司所属内河散货船H轮载运海砂从深圳开往东莞途中,在珠江口大虎水道小船推荐航道7号标下游水域倾覆沉没,船上11人全部落水,8人获救,3人死亡失踪。
据调查,船舶倾覆的可能原因是船舶装载不当存在较严重尾倾并存在超载可能,顶流航行时尾倾加大,江水通过积水舱排水管倒灌入内最终导致船舶倾覆。调查中还发现船舶积水舱排水管未设置弯头,积水舱高水位报警失效,船舶航行中未保持正规值班,船员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等问题。
典型事故案例3
2019年1月6日2140时左右,宁波捷海航运有限公司所属宁波籍干货船J轮装载石粉从浙江宁波开往江苏南通途中,与返港浙江省象山籍渔船Z轮在象山石浦港铜瓦门西侧水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J轮沉没,船上5人全部落水,其中1人获救,4人失踪。
据调查,事故原因与事故双方均没有保持正规瞭望,未使用安全航速,未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有关。
2018年
典型事故案例1
2018年1月2日约2330时,长岛县乐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散货船C轮在上海吴淞口8号锚地起锚驶出锚地过程中,与锚泊的江苏省泰州市长鑫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干货船X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C轮沉没,10名船员死亡。
据调查,事故原因与C轮疏忽瞭望,对风流压估计不足、操纵失误,X轮锚泊期间未落实值班要求有关。
典型事故案例2
2018年1月20日1906时,从台湾高雄驶往越南海防的新加坡籍集装船“SATSUKI”轮在广东上川岛东南面45海里水域,与广东阳江籍渔船“粤阳东渔12158”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粤阳东渔12158”船翻沉,船上13名船员落水,其中7人获救,6人失踪。据调查,事故原因与“SATSUKI”轮当班驾驶疏忽瞭望,未按规则给他船让路,渔船未采取避让行动有关。调查中还发现“SATSUKI”轮夜间航行驾驶台仅安排一人值班等问题。
本期安全提示
据近年水上交通事故数据分析,1月强寒潮多发,沿海大风盛行,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各航运企业需结合旗下船舶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督促船员加强瞭望,谨慎操作,以策安全。本期案例警示,列举近5年1月发生的典型事故,供大家参考。
来源:中国海事微信公众号
编辑:钟叶
责编:李威
审核:彭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