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刑罚

为什么古代社会的刑罚很残酷?古代最惨的刑罚是什么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09-29 01:59:44 浏览149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

为什么古代社会的刑罚很残酷

古代的人生存条件差,生活水平特别低,很多现在看来是可怕的刑罚,在古代反而会变成一种福利。

比如,现在把一个人判处终身监禁是很可怕的。很多国家的最高刑罚也不过就是终身监禁。但是这一条在古代是行不通的。

古代人生活水平太低了,你判处他终身监禁,等于发给他一张终生饭票,哪怕是天天要做苦工,他也会乐意——在监狱外面,想做苦工还找不到雇主呢。

因此,在古代假如真的有终身监禁的刑罚,那就会出现大家争先恐后去犯罪的情形,反而变成鼓励犯罪了。

与之相对应的,明清时代都有把犯罪的皇族终身监禁的处罚方式,这个对于皇子皇孙们来说就很可怕。因为地位不同,皇子皇孙们是很害怕终身不见天日的。

因此,古代的刑罚基本都是这样的:对于轻罪,以肉刑为主。像小偷小摸什么的,抓住就是一顿板子,或者枷号示众。

对于中等程度的犯罪,一般都是流放,发配到遥远的边疆地带,给中原地区减少一个祸害。

对于重度的犯罪,那自然就是要杀头了,甚至会凌迟处死。

为什么在杀头之外,还要有凌迟处死这样的酷刑呢?这同样是由于古代的生活水平低、生活质量差造成的。

如果只有单纯的死刑,比如斩首什么的。那么有些做强盗的人就该觉得:老子杀人放火是值得的,你看,老子吃也吃了,喝也喝了,女人也睡过了,该享受的都享受的差不多了。这时候一刀砍头,死个痛快,还是很划算的——我要是自己老死在床上还要受很多折磨呢。因此,单纯的死刑是很难震慑住古代的罪犯的。

所以古代才会有凌迟那样可怕的酷刑。

因此,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刑罚的逐步去残酷化,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真正文明发达的社会,刑罚会变得越来越轻的。

古代最惨的刑罚是什么

既然是最惨,就只能有一个。不说谣言的话……常见刑罚里就只能是……

先卖个关子,辟谣:

  1. 剥皮在元代以前,常见是剥面皮,十六国时多见,如前秦苻生、北齐高氏。附加的刑罚则是剥皮后跳舞,或扔到油锅里炸。后来到了元代,才出现了“得椟藏二人皮,两耳俱存”这样的记载。而且,灌水银是假的。平日里多看看杀猪剥羊……

  2. 剁肉酱和凌迟是两种刑罚,最初将之混为一谈的是日本人。古代最先遭受这种酷刑的人是孔子的弟子子路,后来还有汉时的彭越,不过两者的差别就是生前和死后。名字不太好记,叫“醢”(海音三声)。

  3. 和西方的“铅滴”很相似的是,汉代广川王刘去杀其师及姬妾十余人时,用铅锡汁液灌入口中,原文是“广川王去坐杀其师及姬妾十余人,或销铅锡灌口中,或支解,并毒药煮之,令糜尽。”但这种刑罚是比较少见的,大致归类也应分到私刑中去。

  4. 私刑最甚者应为近代,何古代没什么关系。例如民国时恶匪刘黑七的“放人炮”,就是将受害者嘴中灌满火药。而“放天花”则是将受害者埋入河滩之中,仅留头部,而后策马踏实周围地面,让受害者全身血液涌入头部后,踏马踢之,踢中后就会让血液喷溅三尺,据传也有头部被血液冲起而飞的。

大致说完了一些,就说最惨烈的,应该只有凌迟。这种刑罚目前可以上溯中国古代很早之前,但网传的“裹渔网用小刀削”,或是“剁碎成泥”属于谣传(我以前也被蒙蔽过)。

与凌迟相关的剐(呙)。在唐代,武三思迫害敬晖、桓彦范等人时,将桓彦范放到竹槎上拖拽至去肉见骨,而后杖杀。但这不是成体系的刑罚,也属于死刑。敬晖则是“呙(剐)而杀之”,这个剐,即涉及凌迟的前身发展之一。

但剐仍涉及私刑,多见平息民愤之用。明代书中可见“僇(戮)尸凌迟”,也就是把死人从棺材里拖出来把肉剐掉,继而可能会“生而啖之、分而食之”。最初的剐并不应该视为是刑罚,可能更多见于风俗传统。如战国时列御寇所著《冲虚经》中曾提到“楚之南有炎人之国,其亲戚死,呙(剐)其肉而弃,然后埋其具,乃成为孝子(当时义渠已见火化)”。

在秦汉乃至战国时期,中国并不将凌迟(就清代的大卸八块来说)称为呙(剐),而是磔(哲音二声),如《韩非子》就提到过“夫罪莫重辜磔于市”。

东汉时李巡在注疏《尔雅·释天》的“祭风曰磔”时,曾说“祭风以牲头蹄及皮,破之以祭,故曰磔”。这段话即解释了“磔”的具体方法,又说明了当时除了磔人以外,还会磔牲畜祭祀风。

又像《史记·李斯传》中,也曾提到“十公主矺死于杜”,矺即是磔。所以可见秦代也有磔人的刑罚。所以说磔即是凌迟,且历史悠久,应该是说得通的。

与其他刑罚的比较和历史上的差异:

  • 车裂(轘,患音四声),可能也很痛苦,但其方法更近似于瞬间(毕竟也要裂头,不止四肢)。

  • 弃市,虽然有认为这与磔刑相似,但汉代《二年律令·具律》曾明确提到“女子当磔若(或)要(斩)斩者,弃市”。所以,弃市是弃市,磔刑是磔刑。

  • 唐代,安禄山杀顔杲卿时是“节解之,比至气绝,大骂不息。”这和剁肉酱是截然不同的,节是段的意思。

  • 宋代,《宋史·刑法一》中提到“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盖真宗仁恕,而惨酷之刑,祖宗亦未尝用。”

之后就是元明清了……且由明代开始,凌迟又见普及。而这种延传悠久的刑罚,如果不是最惨烈的,必然不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你知道哪几种中国古代的酷刑

“酷”,系残暴。《韩非子.显学》:“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

“刑”,乃处罚的总称。《书.大禹谟》:“刑期于无刑。”,即割、杀,效法也。

中国古代既有惩罚罪犯的法律“《刑法》”。《国语.晋》八:“端刑法,缉训点,国无奸民。”

我国古代刑法已无成文可考,战国.魏李悝集诸国刑典,著《法经》六篇,今佚。商鞅相秦,改法为律。汉萧何作律九章。三国.魏删约汉法,制新律十八篇。自晋到南北朝,有增有减。至唐贞观,撰成《唐律》十二篇,条例加密,独立成一系统。后来,宋朝的《刑统》,元朝的《典章》,明、清的《大明》、《大清律》,大体都不出此范围。

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刑典”,就此“造就”了以严刑峻法残虐百姓的酷吏。因此也传续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所谓“酷刑”。

据史料记载,历代大小轻重不等的“刑法”不计其数;最代表的那还得说是“五刑”。

古代,“刑法”以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书.舜典》:“五刑有服。”

另,以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为五刑。见《国语.鲁》上。《汉书.刑法志》钻笮作“钻凿”。《后汉书》五二.《崔骃传》附崔寔《政论》谓汉初有鲸、劓、斩趾、断舌、枭五行。

至唐律于名例之首来惩罚人犯,列笞、杖、徒、流、死五行。明、清律因之。参阅《唐律.巯议》一.《名例》。

可谓:酷刑奸轨,肉死魄亡。

古代刑罚为何喜欢打屁股

因为屁股就是人最柔软,但也最易感到痛觉的部位。

一方面脱去裤子,能最大程度羞辱囚犯,使囚犯感到尊严被侵犯,从而引以为戒,以后都不敢再犯。

另一方面屁股被打也最疼,而打人者的力道也更好掌控,如明朝时的“轻杖”与“重杖”,仅我所了解的,明朝时候受刑的犯人,通常会提前和行刑的衙役说好,多交些银子,为的只不过是能在被打的时候下手轻一些,谓之“虚杖”。

但如果是一穷二白,又犯了不小的罪行,那就可着劲来吧,不到皮开肉绽,是绝不会罢休的。

总而言之,杖刑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持续的时间最长,诸如腰斩或者是刖刑一类,由于太过残忍,都早早被废除,然而唯独杖刑被流传下来,自然有其背后的道理。

原因前面也说了,一是杖刑在受刑时必须脱裤,此举是为了增加罪犯的羞辱感,使其终生引以为戒,二来也是因为屁股作为人体脂肪最厚的部位,即使被打,遭受的损伤也最小,且能够迅速恢复,不耽误继续生产工作。

所以在我国历史上,杖刑一直作为“轻罚”而存在,但也不乏“受杖刑而死”的个例,不过这种个例一般都是忤逆皇权或者统治阶级对受刑者憎恨极深,才会使用这种活活把人打死的刑罚,一般而言的杖刑都是只打屁股,让人感受到疼痛,又不至于身死,从而达到刑罚警戒世人的目的。

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古代西方惯用的绞刑属于极刑,也就是结束犯人性命的刑罚,古代中国能与之对应的应该是砍头,而不是打屁股。因为打屁股并非极刑,其中又包含了惩戒、惩罚、羞辱、拷问等多种因素,其目的并不是想要人命,当然“杖刑”除外。

而砍头与绞刑一样,同样属于极刑,其目的纯粹为了结束一个人的性命,这是中国古代时期最惯用的极刑,从商周到民国,一直是最“流行”的极刑,直到几十年前,才彻底被枪毙取代。因此,绞刑和打屁股不能相提并论。

在古代中国,对于打屁股的刑罚有个文词,叫做“笞杖”,你看古人的语言多文明,但手段却很野蛮。所谓的“笞杖”,并非就是简单的打板子,其中花样很多,虽然受罚的部位都是屁股,但是所用的工具却有多种,细的有藤条、竹鞭、钢条等,粗的则有竹杖、木板、铁棍等等,这些东西打在身上,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落下残疾,非常之可怕。

不论古今,打屁股无疑是最简单的惩戒方式,更不需要复杂的刑具,实在找不到棍子,拿鞋底子抽打几下都行。古代习惯用这个刑罚除了简单之外,还可以借此羞辱受刑者。在影视剧中,往往我们可以看到县太爷把令牌一丢,左右几个衙役将犯人按在地上就打。其实这只是一种演绎手法,而在历史上并非如此,凡挨打之人,必须褪掉裤子,将臀部露在外,有时候还要在腹部垫上一切物品,使得臀部抬高,一则是便于行刑,二则是可以让看热闹的看的更清楚。

在众目睽睽下被褪了裤子打屁股,换作任何人都觉得丢脸,若是女犯就更加不堪。清代李伯元著作的《活地狱》其中讲到凡女子犯罪,必是当众一通羞辱,褪其衣裙脱其鞋,任那些泼皮登徒子们看了满眼,有无赖汉还要上前抓捏把玩一番,这杖下不死人,面子也丢死人。

纵观古代,不论是皇帝对大臣,还是太爷对人犯,还是主子对奴婢,还是家长对孩童,一贯手法多为打屁股,真可谓真正的简单又粗暴。

最后需说明一点,打屁股并非东方人的专利,西方人也同样有之,只不过他们使用的工具多为一些细物,受刑者这是多是站着受罚。自中世纪开始的许多作品之中,频繁记载这种刑罚,而且欧洲的皇室之中也普遍流行,因此欧洲的宫廷和贵族之中出现一个特殊职业,叫做“挨鞭童”。就是找一些跟皇子和贵族之子差不多的孩子,在主人家的孩子犯错需要受惩罚时,他们出来替代挨打,虽然看上去这些孩子挺可怜,但是挨打是有报酬的,而且比一个皇室杂役收入还要多,有些孩童因为少年时期替小主人挨过打,长大之后被封为贵族的也大有人在。

好了,就说这么多,拜了个拜,想看新奇的历史,就动动手指,关注下大狮吧!

古代的人杀人后都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感谢头条的邀请,从古至今 ,杀人偿命 ,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历朝历代都有各自的律令来惩罚杀人的人。刑罚也是各种各样,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有哪几种刑罚是用来惩罚杀人的人的。

1.凌迟

凌迟作为古代最惨无人道的刑罚,一刀一刀的在犯人身上割肉,直到把犯人肉割尽,才要命所以极其凄惨。

凌迟之邢一直延续到清末,1905年沈家本上奏朝廷,删除凌迟,朝廷准奏,凌迟才永远消失,被斩首代替。

2.斩首

斩首历史悠久,最早开始与秦朝,那时的斩首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斩首,而是斩腰 ,到了隋朝,才变为斩首,斩首的地点多选在菜市口,用来威慑民众。在包公的故事中,陈世美就死于他的闸下。

3.抽肠

抽肠作为十大酷刑之一,令人闻风丧胆,从秦开始 抽肠用来惩罚犯人,传说先把犯人剖腹,扔在荒郊野外,等待秃鹰来临,只要被抽肠,犯人必死无疑。

4.下毒

下毒是很普通的刑罚方式,历史上有皇帝甚至被毒死,而用来毒犯人更不在话下。

5.烹煮

烹煮就是把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的锅中活活煮熟 历史上秦国的恶晋就是被这样处死,也是因为杀人。

古代刑罚多种多样,大多可以用来惩罚杀人的人,而以上几种最为常见,但往往这些刑罚不会真的实行,为什么?当然是金钱的诱惑了。

古代刑罚到底有多残忍

古代的刑罚手段是非常惨绝人寰,下面说下各朝各代的刑罚手段:

夏:“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内容无从查考。从片断史料可见“孥戮”的刑罚,就是罚把人当做奴隶,用作祭祀的牺牲,或沉水或烧死。

商:黥额(在面额上刺字)、桎梏(脚镣手铐)、流放、割鼻、断足、断手、砍头、剖心、剖腹、火烧、炮烙(即所谓“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或“见蚊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炮,烧烤。烙本做格,为铜器。烙下烧炭,使之受热发烫,让受刑者步行烙上堕入火中烧死)、醢脯(剁成肉酱,晒成肉干)、活埋、放在臼中捣死、族诛连坐。

西周:墨(额上刺字,然后涂上墨)、劓(割鼻)、砍脚、宫(男子去势,即割掉生殖器;女子幽闭,即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破坏生殖机能)、大辟(斩首)、焚、辜(分裂肢体)、磔(分裂肢体,悬首张尸示众)、腰斩。 春秋:除墨劓、宫、大辟外,增加了烹、枭首(割下首级悬于木上示众)、戮尸(犯罪者已死,斩戮尸体)等。

战国:笞、诛、膑(剔去膝盖骨)、剕(断趾)、刖(断足)、宫、夷旅、夷乡、戍为守卒、罚亲属为奴隶。出现徒刑和死刑的初步划分:徒刑有鬼薪(为宗庙服劳役三年)、城旦(筑城四年)等;死刑有车裂、剖腹、枭首、腰斩、抽胁(抽掉胁骨,胁骨即肋骨)、体解、镬烹等。

秦:死刑:弃市(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腰斩、戮死、枭首、车裂(五马分尸,也称辍、赣裂)、磔(分尸)、院(活埋)、凿颠(穿顶)、抽胁、釜烹(用锅烹死)、夷三族、具五刑(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

肉刑:笞(用竹板或荆条打脊背或臀腿)、黥、劓、刖、宫。徒刑:城旦舂(四岁刑,男犯人修筑城墙,女则舂米供刑徒口粮)、鬼薪、白粲(均为三岁刑,男犯人为宗庙砍柴曰鬼薪;女犯人择米使正白,供宗庙祭祀用,曰白粲)、司寇(二岁刑,派往边地服劳役,并防御外寇)。此外还有赀、籍没(籍录并没收犯人家口和财产,家口充官奴婢、财产入官)、收孥(将罪人妻子没为官奴婢)、迁(将犯人及其家属或受株连的人迁离乡土)等。

汉:基本沿秦律。死刑:夷三族、殊死(斩首)、枭首、腰斩、弃市、具五刑等。肉刑:黥、劓、刖、官等。徒刑:髡钳(剃去头发)、城旦舂、完(去鬃须保留头发)、鬼薪、白粲、司冠作、罚作(一年苦役)、复作(一年苦役)。此外,还有罚金、没收财产和禁锢(禁绝仕途)。

隋:死刑(分绞、斩二等)、流刑(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三等)、徒刑(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杖刑(自六十至一百,每等加十,计五等)、笞刑(自十到五十,每等加十,计五等)。炀帝时,曾恢复枭首、辍裂和罪及九族等。

唐:笞刑(用长三尺五寸的笞杖打犯人的腿和臀,分五等,由十至五十,每等加十)、杖刑用比笞杖粗的常行杖(又叫法杖)打犯人的背、臀与腿,分五等,由六十至一百,每等加十、徒刑(强迫犯人带钳或枷从事苦役,分五等,由一年至三年,每等加半年)、流刑(放逐到边远地区,并带钳、枷强制劳动。分三等,由二千里至三千里,每等加五百里。一般均劳动一年,“役流”则强迫劳动三年)、死刑(分二等:绞、斩)。中唐以后,曾出现腰斩、枭首、夷三族等酷刑。

五代十国:沿袭唐律,但“用刑多偏严苛”。连坐受诛、籍没家产、凌迟(分割犯人肢体)、决口断舌、筋挫胫等。

元:沿袭唐律。监禁、拷掠、刺臂、刺项、杖刑、死刑、凌迟、流刑、徒刑等。

明:在笞、杖、徒、流、死五刑的基础上,新增设了充军刑(近似流刑但比流刑重,充军的地方最远四千里,最近一千里,在戍地充当军士。如犯罪者本人死亡,子孙亲属仍须继续充军,直到补足刑期)、带枷发遣(枷重一百五十斤,犯者经常不数日便被折磨而死)、凌迟刑。

清:除五刑外,增加迁徙(远徙千里之外,永远不许回原籍)、充军(分附近发二千里、近边发二千五百里、边远发三千里、极边发四千里、烟瘴发四千里等五种,故称五军)、发遣(较充军为重,即发往边疆地区种地,为驻防官兵当奴隶,一经发遣,非有皇帝命令,终身不得开脱)、凌迟、枭首、戮尸等。

哪个朝代的刑罚最残忍

封建社会下,有很多骇人听闻的刑罚,比如浸猪笼,挖膝盖,腰斩什么的都是让人想想就恐怖的事情。但是还有一种刑罚,是历史上最为残酷的刑罚,这就是人彘。这种极为残酷的刑罚是吕后发明的,年轻时候的吕皇后是个勤俭持家,孝顺公婆的好女人。一切变化就要从刘邦成为皇帝后说起了。汉高祖刘邦登基后,吕皇后日渐衰老,而戚夫人正值风华,使得汉高祖刘邦每次出游、出征都只带戚夫人。

吕皇后独自在宫中几乎没有机会见刘邦,夫妻二人的感情也逐渐淡去。后来刘邦驾崩,她对戚夫人以及刘邦的那些儿子恨之入骨。她将刘肥,刘如意,刘友等人都一一除掉,之后又对戚夫人下手了。人彘就是将人变成猪的模样,吕后将戚夫人的四肢全部砍下,还命人将她的两只眼睛挖了出来。还让人将铜水烧开,然后倒进戚夫人的耳朵里,最后再把她的舌头割下,让她说不出话来。这还不能解她的心头之恨,她还让人将戚夫人丢进了厕所中。

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上,一共只有三个女人受过此种刑罚。还有两个人就是王皇后和萧淑妃,他她们是唐高宗后宫的女人。当年萧淑妃在后宫独大,王皇后为了打压萧淑妃的势力,就让唐高宗将武则天接入皇宫。可是没成想,武则天的到来最终让自己丢了后位。

武则天为了陷害王皇后,将自己尚在襁褓之中的女儿亲手掐死了。王皇后也因此被打入冷宫,可是武则天对女儿的死耿耿于怀,因此就记恨上了王皇后。武则天将王皇后和萧淑妃两人囚禁起来,每日不给她们吃饭,还命人整日毒打她们。唐高宗虽然身为皇帝,但却不能制止武则天这一番发疯似的行为。最后武则天难消心中怒火,直接将两人做成人彘,浸泡在酒缸中。王皇后和萧淑妃最终受不了这种折磨,凄惨的死在了后宫这个险恶之地。吕后,武则天两人本都是善良之人,无奈在皇权最高点上,她们想要额太多,所以才会变得越发不近人情。

古代刑罚中什么刑罚最为残忍,而被施行的人又死不了

说到古代残忍的刑罚,大家一般都会想到十大酷刑,什么凌迟、车裂、腰斩、剥皮、炮烙、烹煮、抽肠、棍刑等等。个人说一下残忍的而当时又死不了的两个刑罚——肢解和凌迟。

肢解

肢解的开始阶段

肢解刚开始是比较简单粗暴的。执行肢解刑罚的人直接剁掉人的四肢,血流遍地,受刑者好像一个小肉柱在地上颤抖,无法动弹,面部痛苦地扭曲,哀嚎着,直到声嘶力竭血尽而亡。这中间要持续好几个小时,自己想自杀都自杀不了,头脑还有意识,眼睁睁看着,却只能慢慢得等死。

肢解的发展阶段

肢解后来进行改造变的更加惨无人道。不再像之前没有简单粗暴了,慢慢地从四肢分解成更细节了。这阶段的肢解大概场景:众刽子手围着一个犯人,先断其手指,从各个关节处落刀,把整个手指割断至少需要28刀,更残忍的是他们用的是钝刀,十指连心,犯人的惨叫声不绝于耳,那犯人几乎昏死。随之一盆凉水泼醒,然后开始脚趾,然后再砍小手臂、断掉胳膊。接着踝、小腿、去双大腿,耳朵、鼻子、眼睛等,这个过程中他们为了防止犯人死的快,不够残忍和折磨,中间还想办法止血。

肢解的成熟阶段

肢解的成熟是吕雉和武则天创新了使用此刑。吕雉是把戚夫人剃光头发,毒哑。毒哑是不想听到凄厉的惨叫声,然后肢解,涂上止血药,把戚夫人扔到厕所里,成为人彘。后来被惠帝刘盈看到,当他得知这个“不明物”是戚夫人时,吓的大病一场,从此整个人就废了。戚夫人数日而亡,这个刑罚的凶残程度令人发指。

到武则天时期,她把此刑用在王皇后和萧淑妃的身上,她在仿效吕雉的人彘,把王、萧二人肢解后扔到酒缸里防伤口感染,慢慢摧残她们,让她们自生生灭,最后她们也是数日而亡。

凌迟

凌迟是中国古代著名的酷刑,骂人的话“杀千刀的”意思就是诅咒这人给凌迟处死。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后来发展更加成熟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刽子手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刽子手也要受刑。这是明朝的规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还有更惨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叛国, 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他内心和身体该承受了多少难以想象的痛苦。

其实古代残忍的刑罚太多,程度惨不忍堵,算了不想写太多了,随便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