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一眚掩大德”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意思是不能因为一个人有个别的缺点就掩盖了他的优点和功劳。这个典故出自晋文公和楚成王的一次对话。晋文公在晋楚城濮之战中大败楚军,楚成王问晋文公为什么他当初流亡到楚国时,楚成王对他那么好,现在却要攻打楚国。晋文公回答道:“君之惠,不以累臣衅鼓,使归即戮于秦,寡人敢忘君之惠乎?先君之敝,犹不欲以一眚掩大德,况君之盛德乎?”意思是说,君王(楚成王)的恩惠,不让我这个罪臣的血去衅鼓,让我回到晋国去接受死刑,我怎敢忘记君王的恩惠呢?先君(晋文公的父亲)尚且不想因为我的一个缺点就掩盖了我的大德,何况君王(楚成王)的大德呢?因此,晋文公认为楚成王虽然有恩于他,但他也不能因此而不攻打楚国。这个典故强调了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小缺点就否定他的大德,应该全面客观地评价一个人。
不以一眚掩大德的典故及其深远影响
“不以一眚掩大德”这句话,源自我国古代的经典文献《左传》,是秦穆公在战败后对将领孟明等人的一番感慨。这句话不仅体现了秦穆公的宽容大度,更成为后世评价人物、处理事务的重要原则。
一、典故出处
《左传》记载,春秋时期,秦穆公错误地派孟明、西乞、白乙去攻打郑国,结果被晋国打得大败而回。秦穆公见到他们回来,哭着说:“孤之过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这里的“眚”指的是眼病,这里比喻小的缺点。秦穆公的意思是,他承认战败的错误在自己,不在孟明等人身上,表示不会因为一点小过失而抹杀他们的功劳。
二、典故内涵
“不以一眚掩大德”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评价人物和处理事务的原则。它告诉我们,在评价一个人时,不能因为一点过失就抹杀他的功劳,要全面地看待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在处理事务时,也要避免因为一点小错误而否定整个大局。
三、典故影响
“不以一眚掩大德”这句话,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历史长河中,许多仁人志士、政治家、军事家都深受这句话的启发,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1. 仁人志士:如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写道:“不以一眚掩大德,不以小恶忘大善。”这句话体现了范仲淹对人才的公正评价,也表达了他对国家、民族的忠诚。
2. 政治家:如唐太宗李世民,他在位期间,推行“贞观之治”,重视人才,不以一眚掩大德。他选拔贤能,任人唯贤,使唐朝进入了一个繁荣昌盛的时期。
3. 军事家:如诸葛亮,他在《出师表》中写道:“不以一眚掩大德,不以小恶忘大善。”这句话体现了诸葛亮对人才的公正评价,也表达了他对刘备的忠诚。
“不以一眚掩大德”这句话,是我国古代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它不仅体现了我国古代仁人志士的智慧,更成为后世评价人物、处理事务的重要原则。在当今社会,我们更应该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以公正、客观的态度看待事物,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