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武安女孩被送河南登封市小龙少林武校两天后不幸身亡,事件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一个6岁的孩子就此非命,家长自然不可接受,伤痛自然也被所有人理解。那么,相关事件依然在调查处理中。而武院为释小龙父亲陈同山创办,释小龙又作为其形象代言人,有关资料显示,少林寺主持释永信又是该校名誉院长。这一系列关联,引发不少人对释小龙,甚至释永信的责任讨论。
那么,河南小龙少林武校出事,法人之子及代言人释小龙该承担多大责任?
释小龙作为功夫童星已众所周知,近些年来也一直活跃在影视界,并被广泛好评。自然,武校陈同山借用释小龙明星效应取得宣传效果,也是事实。释小龙和释永信该承担相应责任,也是完全应该的,可谓责无旁贷。然而,我们更要对责任分配予以客观理性的认识。更不能让责任成本间接责任大于直接责任。虽然释小龙是法人之子,又是代言人,但他还只是应该承担代言人的责任,至于有些网友的过激言论,还是不该有的,比如说因为这件事叫嚣“封杀”他的人,就有点过了。
不要把人物关系和社会责任混为一谈,首先,陈同山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自然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领导责任。而如有涉及伤害抑或殴打女孩的直接参与者,包括教练和学生,自然负有主要责任。而释小龙,也只能负有代言责任而已,在责任分配和舆论上都应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