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达川区市场监管局在一餐饮店检查时
发现该商家
未在显著位置张贴
或者放置反食品浪费标识,
为此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
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自2021年4月29日实施以来,
达州市开具的反餐饮食品浪费
首张“罚单”!
近期, 达州市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行动,检查覆盖全市餐饮经营单位。经检查,全市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在堂店醒目位置和餐桌上设置了有关制止餐饮浪费的提示语,并在菜单上详细标明了食物总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推出了半份菜、小份菜、拼盘菜,在服务中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剩菜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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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面摸排检查,达川区一餐饮店 未在堂店显著位置和餐桌设置反食品浪费提示语,且未主动向消费者宣传反餐饮浪费。
执法人员以该商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同时免费发放《文明用餐倡议》《文明餐桌公约》等反食品浪费提示标识,督促商家在店堂醒目位置现场张贴,指导消费者优化菜单内容、在服务中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当场完成违法行为的整改。
在此,提醒市民朋友在就餐时 适量点餐、按需取量,自觉养成节约食品的良好习惯。
同时,餐饮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诱导、不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真正让餐饮业的食品浪费行为消失在餐桌上。
来 源:达州市场监管
见习编辑:宋景琦
主 编: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