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果漏水的原因是房屋的质量瑕疵导致,开发商要承担维修责任,还要承担因此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损失。
相关知识: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五年。
在保修期内。如果购买的房屋在五年(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一般以商品房正式销售发票日期)以内的,维修责任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免费为业主修复。业主可以向小区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联系建设单位后由建设单位安排施工单位维修。业主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报修。一般建设单位会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交《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保证书”上有相关保修期限和保修联系电话。
已过保修期。如果已经超过保修期的,除了主体结构问题,其他问题建设单位不负责维修,是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维修。
现如今房价居高不下,一家人可能用尽积蓄买的房,不容易,谁也不想房子就出现这样的糟心事,在此也希望开发商能重视,早日解决业主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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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已经好久没有早睡了,
看在小编这么努力的份上,
能不能给小编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