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讲究男尊女卑,家庭讲究的是以父权制家庭为主的制度。
儒家礼教对妇女一生在道德、行为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从出自《仪礼》一书,《仪礼》是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制汇编,被尊为儒家十三经之一,内容涵盖了周代的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各种礼仪。
“三从”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明确了女性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的服从。同时制定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的要求。
“四德”出于《周礼》一书,《周礼》同为儒家十三经之一,在《周礼·天官·内宰》中有“四德”一词,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周礼》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五服出自《仪礼·丧服》,现在我们也经常说五服,我们老家说五服主要讲的是父系内的近亲,父亲爷爷那一辈以内的都叫做五服近亲,再往上的就叫出了五服,相当于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了,甚至可以通婚了。
“古代五服”即:斩衰(同 ,音崔,指丧服)、齐衰、大功(功同工,指做工,大功即做工粗)、小功(做工细)、缌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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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的是死者的亲属根据与死者关系亲疏远近的不同,而穿用不同规格的丧服,以示对死者的哀悼。
“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和亲迎。主要讲的是女方出嫁的礼仪。
简单说:
纳采:就是男方派媒人去女方家提亲,若女方家属应允,再请媒人向女方家行“采择之礼”。
问名:男方遣媒人去女方家问女方的姓名和生辰八字进行占卜,确定结婚日期。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徵象后,婚事已初步议定。
纳吉: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
请期: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即结婚吉日,新郎往女家迎娶新娘。
这个传统其实还是沿袭下来了,媒人联系双方见面,然后商量订婚,根据生辰八字商定结婚的日子,再婚前各种准备,最后结婚,应该说这点保留的是最完善的。
“七出”出自汉代的《大戴礼记》。
“七出”即:不顺父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盗窃去。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得不到公婆欢心,不孝顺公婆:不能生育;与别人通奸;反对丈夫三妻四妾;擅动家中财产。以上这七种情况会被休。
汉代在提出“七出”的同时,还有“五不娶”,即: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不可娶。
这两个规范用伦理道德把女人牢牢地束缚到婚姻的枷锁里面,在道德枷锁下面,使古代女人多数成为婚姻家庭的受害者、牺牲者。
让人欣慰的是,古代还有“三不去”,即妻子没有娘家可以依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公婆婆服丧3年以上的不能休。结婚时家中贫寒,后来富贵的不能休,也就是所谓糟糠之妻不下堂。这点对古代女性还有所保护。
除“三不去”之外,中国古代还有一些保护女性权益的制度。比如,“夫逃亡三年”、“妇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情况之下,妻子可以选择离婚,并且能得到社会同情和支持。
结语:即使到现在,自由恋爱、相处多时的婚姻还有很多不稳定因素,在古时,女人见丈夫第一次可能就是婚娶之时,如若遇到通情达理的家庭还能安度一生,如若遇人不淑,则难免一生坎坷,人生就像买彩票一样,不能自己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