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 决议 董事会 第四届 药业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10 23:41:03 浏览20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分别为咸生林、王晶、刘建伟、靳焱顺、赵永德,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随着国家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期间相继出台了推动自由贸易港平稳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及机制。为响应国家战略号召,紧跟时代发展机遇,公司拟在海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展开全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3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分别为刘浩、董春红、宋建邦,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4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3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科隆大道515号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453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3月3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业海

联系电话:0373-6351918

传真:0373-6351918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科隆大道515号

邮 编:453000

联系邮件:tuoxinyyh@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089,投票简称:拓新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2)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5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

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6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拓新药业(三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除本公司以外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拓新药业(三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三亚市崖州区保利崖州湾科技城会议中心8#商业楼1层102号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永增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须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随着国家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期间相继出台了推动自由贸易港平稳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及机制。为响应国家战略号召,紧跟时代发展机遇,公司拟在海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规划。

2、存在的风险

随着子公司的增加及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将面临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

3、对外投资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可以充分享受海南自贸港相关政策带来的政策红利,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公司可以利用海南区域政策的吸引力,引进更多高端人才,以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

六、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