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公安部、省厅关于2023年扫黑除恶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辽阳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重点
(一)“裸聊”敲诈: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并窃取相关通讯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套路贷”: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恶意索赔: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面舆情敲诈: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歪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网络水军滋事: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网络“软暴力”催收: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其他涉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
对提供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凡检举、揭发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物质奖励。敦促涉网黑恶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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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检举、揭发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详细描述受害经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全市举报渠道为:
1、辽阳市公安局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新兴街67号辽阳市公安局扫黑办
2、白塔公安分局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劳动街31号白塔公安分局扫黑办
3、文圣公安分局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新运大街293号文圣公安分局扫黑办
4、太子河公安分局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南新华路523号太子河公安分局扫黑办
5、宏伟公安分局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辽阳市宏伟区朝阳大街14号宏伟公安分局扫黑办
6、弓长岭公安分局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2号弓长岭公安分局扫黑办
7、辽阳县公安局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前进街辽阳县公安局扫黑办
8、灯塔市公安局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辽阳市灯塔市烟台街道中兴路454号灯塔市公安局扫黑办
特此通告!
辽阳市公安局
2023年3月4日
END
审核:张林胜
编辑:李宪 贾沛瑶
来源:辽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