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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 濒危 受审 售卖 鸟类

男子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并售卖,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受审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4-03 18:50:03 浏览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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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今日上午9时,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被告人郭某于2022年9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某野地内,架设粘网和诱捕器,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次日清晨六时许收网时,共计捕获鸟类98只。经鉴定,郭某捕获的鸟类中有红喉歌鸲9只,蓝喉歌鸲7只,云雀1只,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另捕获了小鹀52只,麻雀4只,树鹨7只,鹌鹑1只,黑眉苇莺1只,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同年,被告人郭某还在北京市大兴区以人民币320元非法出售野生鸟类5只(红喉歌鸲1只、煤山雀2只、黄雀2只)。经鉴定,红喉歌鸲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煤山雀和黄雀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庭审现场。图源大兴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郭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公诉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同时起诉要求郭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在庭审过程中,郭某表示,他原本想自己现在岁数大了,闲下来了,逮俩鸟自己养着,没事出去遛遛鸟。“我就想要红脖子、蓝脖子,粘的其他鸟我有的放了,有的卖了,真不知道犯下这么大的错,我很后悔。”

此次庭审历时90分钟,由大兴法院副院长曹庆安担任审判长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庭审过程中,郭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最后,法院宣告将择期宣判。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