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说过:“我愿意用我全部的作品换鲁迅的一篇小说,换他一个《阿Q正传》。如果我能写出一部类似于《阿Q正传》那样在中国文学史上有地位的小说,那我愿意把我所有的小说都不要了。”
在《第一章·序》里,作者向读者解释,在繁多“传”的名目里,为何舍弃了“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选择了“正传”。
其中几句令人不禁启颜:“‘自传’么,我又并非就是阿Q。……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其次是‘家传’,则我既不知与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孙的拜托……”
这种絮叨自语有英国散文家查尔斯·兰姆的味道。不过这一段话,最早把《阿Q 正传》译介到法国的敬隐渔先生是略去未译的,可能是他觉得这段话太难翻译,即使译了外国人也不能理解各种“传”的差别,会被弄糊涂吧。
再看鲁迅对钱太爷的大儿子的描述:
他先前跑上城里去进洋学堂,不知怎么又跑到东洋去了,半年之后他回到家里来,腿也直了,辫子也不见了。他的母亲大哭了十几场,他的老婆跳了三回井。
对此阿Q有何感想呢?作者写道:
阿Q尤其“深恶而痛绝之”的,是他的一条假辫子。辫子而至于假,就是没了做人的资格;他的老婆不跳第四回井,也不是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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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用数字对比营造诙谐气氛的还有:
“这断子绝孙的阿Q!”远远地听得小尼姑的带哭的声音。
“哈哈哈!”阿Q十分得意的笑。
“哈哈哈!”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地笑。
作者还用词语的创新来制造喜剧效果,如他笔下的“浅闺”,读到后面才知道这是和“深闺”相对应的一个新词汇:
这阿Q的大名忽又传遍了未庄的闺中。虽然未庄只有钱赵两姓是大屋,此外十之九都是浅闺,但闺中究竟是闺中,所以也算得一件神异。
后来这终于从浅闺传进深闺里去了。
为了表现阿Q 十足的无理无赖,作者用了特别有表现力的生动语言,例如阿Q 本来是不顺利在先,遇见静修庵里的小尼姑在后。但阿Q 的想法却是:“我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样晦气,原来就因为见了你!”
当阿Q 跳进静修庵的菜园偷萝卜被老尼姑人赃并获,老尼姑说:“阿弥陀佛,阿Q,你怎么跳进园里来偷萝卜!……”阿Q 说:“这是你的(萝卜)?你能叫得他(萝卜)答应你么?”
普遍认为,鲁迅先生对很多国民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读《阿Q 正传》,却发现其实他对阿Q 是没有“怒”的,虽然有调侃,有嘲笑,但是也有隐藏的同情,这点却被很多人忽略了。
作家毕飞宇在《〈阿Q 正传〉其实就是一部关于“侮辱”的小说》中指出:“在整部小说里,阿Q 和吴妈之间只发生了一件事,也就是阿Q 想和吴妈‘困觉’。”
其实阿Q 对吴妈还是有所惦念的,至死不忘。很多读者只注意到阿Q 被执行死刑之前签字画押(“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其实,阿Q 在去法场的囚车上两次看到、想到吴妈,鲁迅写道:
他(阿Q)省悟了,这是绕到法场去的路,这一定是“嚓”的去杀头。他惘惘地向左右看,全跟着马蚁似的人,而在无意中,却在路旁的人丛中发见了一个吴妈。很久违,伊原来在城里做工了。
车子不住的前行,阿Q 在喝彩声中,轮转眼睛去看吴妈,似乎伊一向并没有见他,却只是出神的看着兵们背上的洋炮。
这比钱钟书、张爱玲笔下那种擦肩而过、失之交臂的爱情更加令人怅然。
钱钟书《围城》里方鸿渐与唐晓芙的分手令人万分惋惜,因为他们虽然看起来已经决裂,但只需要方鸿渐在雨中再等一分钟或者唐晓芙大喊一声,俩人马上可以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张爱玲的《半生缘》里,沈世钧去找顾曼桢,顾曼桢被囚禁且嗓子哑了喊不出“救命”,导致有情人未成眷属,也同样令读者伤感。
而鲁迅笔下的阿Q 与吴妈的故事却更加悲惨,因为阿Q 的心思是混乱的,他无法表达他的感受,也从未正视过自己的思想和人生。他只有在去刑场的路上,在囚车里才发现吴妈对自己的意义。
但他依然不会叫喊,不会说出自己的心声,他只鹦鹉学舌似的喊出半句:“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的真实想法。
刘半农曾给鲁迅八个字的评价:“托尼学说,魏晋文章。”这并不是把鲁迅比作人类灵魂的理发师,而是说鲁迅深受托尔斯泰和尼采学说的影响,文章则透出魏晋时期的文人风骨。其实,这个评价并不全面。
尼采在写作时处处表现出不羁的才华,即使是在《善恶的彼岸》《论道德的谱系》这样的哲学专著中,也有文学化的激情表达;鲁迅注意文体与语言的对应性,在写小说时很少空发议论,在写杂文时很少故作高深,文章中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对尼采学说的继承,他是一个博采众长的大家。
鲁迅喜欢托尔斯泰,也欣赏波兰文学家显克维支,却没有模仿他们。把一个人作为主人公写到死,托尔斯泰最有名的小说是《伊凡·伊里奇之死》,显克维支则有《小音乐家杨科》,鲁迅笔下的阿Q 与他们全然不同,他用看似风趣轻松的语言写出了一个全新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