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3-029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初始登记账户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6号)核准,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088,349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月4日完成了初始登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分别于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在登记托管过程中,由于一机构投资者诺德基金经办人员工作失误,将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填写错误,致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证券账户登记错误,从而导致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下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涉及股份数53,547股。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自营账户、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作为投资顾问管理的产品账户之间,以及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之间,不得发生交易”,该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无法通过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交易的方式实现调整。账户更正信息如下表所示:
本次更正不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数量变化,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0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3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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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额不超过等值14亿人民币,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3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3-03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掉期(互换)、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额不超过等值14亿人民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额不超过等值14亿人民币,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日益增长,款项的结算币种主要采用欧元、美元等外币。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在增强,而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定期、择期)、掉期(互换)、期权、结构性外汇远期合约等产品。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额不超过等值14亿人民币,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签署外汇套期保值相关的协议、合同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6、其他:外汇套期保值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易。公司主要在银行外汇衍生品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外汇衍生品到期或择期交割时,合约汇率与交割日市场汇率差异将形成实际交易损益并冲销重估损益的累计值形成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交易方案将以外汇资产为依据,严格审查相应的进出口采销合同,合理规划外汇资金计划并适时选择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差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确保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贸易业务背景为前提并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会计政策建议改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及时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
2、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