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对赔偿款在网络发起募捐引发热议。
南都记者注意到,1月4日, 刘鑫个人微博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账号被永久禁言。
3日晚,刘鑫称收到2.56万元的打赏,将用于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款。4日上午,江秋莲在微博发文对该行为表示质疑,称这是刘鑫第四个被禁言的微博账号。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根据判决书,二审判决即时生效,刘鑫一方需要在10日内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款。
南都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公布对江秋莲与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维持原判五天后,2023年1月2日晚,刘鑫通过微博发布个人署名长文,其中提到,对于判决赔偿的70万元,“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希望有机会报答。”该落款为“刘暖曦”的文章开通打赏,截至1月3日下午,数百人次对该文章进行了现金打赏。
1月3日,江秋莲在微博发文披露,刘鑫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和关闭刘鑫的微博账户。当天下午,刘鑫发微博再次回应,“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称挣钱以后会全部还回去。
1月3日傍晚,刘鑫自述文章的微博打赏关闭。此外,其自述文章的部分内容调整。
在3日晚的直播中,江秋莲首次回应,事情走到目前的局面,其认为刘鑫的作为与其家庭教育有关系。江秋莲认为,刘鑫多次登上网络热搜话题是自身的行为导致,希望刘鑫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南都记者注意到,1月3日22时许,刘暖曦通过微博披露长文收到2.56万元的打赏,称会公开明细和去向,其称打赏的人是“因为我需要支付巨额赔款的困难处境”“每一分我都会用于支付法院判的赔款”,希望捐款人截图保存善款记录,“等我还完法院赔款,就一笔笔退回”,为此 工作会尽力。
截至1月4日午间,刘鑫的个人微博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1月4日上午,江秋莲回应注意到刘鑫微博再被禁言此事,称这是刘鑫第4个被永久禁言的微博账户。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根据判决书,青岛中院的二审判决即时生效,刘鑫一方需要在10日内支付法院判赔的6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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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视频制作:实习生 杨文清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