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的消息,持续引发关注。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显示,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以及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前晚(1月2日),刘鑫通过微博发布个人署名文章回应二审判决,其中提到,对于法院判决赔偿的70万元,“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 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希望有机会报答。”该落款为“刘暖曦”的文章开通打赏,截至1月3日下午, 数百人次对该文章进行了现金打赏。
1月3日,江秋莲在微博发文披露,刘鑫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和关闭刘鑫的微博账户。
3日下午,刘鑫发微博再次回应, “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称挣钱以后会全部还回去。
相关话题在当晚进入热搜第一。
昨晚(3日), 江秋莲在直播中对刘鑫向社会募捐赔偿款的行为提出质疑,并对刘鑫发布的自述文章《最后的话》内的说法逐句回应。对刘鑫称江秋莲屡次向公众募捐的质疑,江秋莲回应称仅在2017年3月唯一一次发起求助,此后未再向社会发起过求助。
南都记者注意到,截至1月3日傍晚, 刘鑫自述文章的微博打赏已关闭。此外,其自述文章的部分内容调整,原表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希望有机会报答。”3日晚调整为:“该我自己承担的我一定承担。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
昨晚,刘鑫发微博回应称,其此前发文“本意是想告别”,“一些好心的网友”给其打赏。
昨天近23时,刘鑫再发微博 表示“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总共收到2.56万元。”“等我还完法院赔款,就一笔笔退回,为此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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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暖曦
南都此前报道,青岛中院二审判决书提到,法院认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与道德共同维护的核心价值。任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书最后提到,“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案江歌遇害本已极其不幸,令人痛惜,由此引发的纠纷更给各方增加了困扰和痛苦,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消除恩怨,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
在1月3日晚的直播中,江秋莲首次回应,事情走到目前的局面,其认为刘鑫的作为与其家庭教育有关系。 江秋莲认为,刘鑫多次登上网络热搜话题是自身的行为导致,希望刘鑫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新闻晨报
编辑:小鱼
主编:刘强、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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