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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上午,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袁昌斌一行到澴潭司法所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罗雄,澴潭镇党委副书记龙强陪同调研。
袁局长结合司法所职能职责与司法所干部进行互动交流。他指出,要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做到有为有位。他强调:
0 1
要做依法决策的总参谋
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积极主动参与,开展可行性研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公正决策
0 2
要做依法执政的总统筹
要全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
0 3
要做行政执法的总监督
要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04
要做法律服务的总提供
要加强对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业务流程宣传,接受有需要的群众咨询
要与上级法律业务机构搞好对接和引导
0 5
要做矛盾纠纷的总协调
要开展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参与重大疑难和民间纠纷的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激化
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0 6
要做社区矫正的总管家
对社区矫正对象要做到“五清”“四必访”,即犯罪事实清、现实表现清、责任落实清、思想动态清、行为去向清;对新入矫的社矫对象必访,对思想出现波动的社矫对象必访,对发生矛盾纠纷的社矫对象必访,对生活遇到困难的社矫对象必访,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0 7
要做安置帮教的总服务
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三无”人员全方位做好安置帮教,对有再犯罪倾向的安置帮教对象协调派出所等部门做好预防
(通讯员:廖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