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记者 一竹
市民王女士是城西区某公司的老员工,已在该公司工作10余年。为了陪护病危的丈夫,她向公司申请延期返岗,但公司竟以旷工为由把她开除了。王女士想通过《法在身边》栏目了解一下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2022年11月底,王女士的丈夫突发重病被送至外地医院抢救,王女士因此向公司请假陪护。12月7日,公司通知王女士准假至12月13日,此后不再接受请假申请,如未按时返岗将按照旷工处理。王女士立即向公司说明,丈夫仍在ICU抢救,她无法按公司要求返岗。12月11日,王女士再次通过微信向公司请假,希望能够批准其请假到月底,然而,公司对于王女士的请假仅回复“按通知执行”。此后,公司多次发出通知要求王女士返岗,并告知其未按时返岗将视作旷工处理,如连续旷工5日,公司将依照《员工手册》规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12月22日,公司向王女士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并以王女士连续旷工已超过5日为由将其辞退。王女士认为,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青海法律援助中心李律师:特殊时期,公司多次要求配偶病重的王女士返岗,继而以无故旷工为由向王女士发出《合同解除知》通知,未能尽到普通善良人之义务,未能体现用人单位对员工应有的人文关怀。该公司的行为有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立法宗旨,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该公司单方解除与王女士之间劳动合同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应向王女士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