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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费 事发 余额 注销 运营商

事发:价值48万元靓号被注销,话费余额1万元,运营商却称话费过期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3-11 13:41:02 浏览3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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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姚旭有一个尾号5个8的靓号,在他使用期间曾有多人出高价购买,甚至给到5万、10万,经评估后显示该号码价值48万,不料却被运营商强制注销,注销的原因竟是话费过期,可明明话费余额还有1万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中国人喜欢吉利,做事情喜欢讨个彩头,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此风更甚,尤其是对于吉利数字6和8,有些人更是爱不释手,姚旭(化名)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是个生意人,平时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不差钱的他,对幸运数字有种偏执的追求,无论是车牌号、门牌号还是手机号,他都喜欢带8的数字,寓意发财。

20年前,姚旭用自己尾号4个7的号码和1500元,从朋友手中换来一个尾号5个8的靓号,他对这个号码十分满意,而在他使用期间,这个号码也在悄悄升值。

曾经有多个朋友表示,要出钱买他的号,甚至出价高达5万、10万,这和他当初的购买价相比,已经涨了66倍,但姚旭并不舍得变卖,他想把这个号码传给儿子。

对自己的靓号,姚旭曾专门做过评估,评估显示该号码价值48万,对普通人而言无疑是笔巨款,但姚旭却没有看上这笔钱。

他觉得,自己自从有了这个号码后,事业风生水起,家庭幸福和谐,这和吉利数字有很大关系,于是将该靓号视如珍宝,决定当传家宝传承下去。

正好儿子姚杰(化名)也很喜欢这个号,姚旭想给儿子一个惊喜,在他18岁生日时,正式将此号赠与儿子做生日礼物,很快儿子生日如期而至,成人礼上父子两人正式交接此号。

不久后,姚杰外出上学,在外地办理了一个新号,而这个靓号只有他寒暑假回家时才会使用,毕竟是个价值连城的号,为防止因欠费被注销,姚旭向其中预存了1.5万元话费。

可人算不如天算,半年后儿子回家,使用该号时却出了大状况,这个靓号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其他号码拨过去,提示音也显示: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这句再平常不过的话,如同一把刀扎进姚旭心中,顿时感觉天旋地转,这可是自己的幸运数字啊,无法置信的他,特地跑到营业厅询问。

没想到业务员告诉他,这个靓号早在半年前,就已经被注销,现在已经是空号,无法恢复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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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吓坏了姚旭,在他心目中,注销号码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长期欠费,而他明明在一年前,还向号码中存入1.5万元话费,这段时间号码根本没有使用,这笔钱不可能花完。

于是他要求查看话费余额,查询结果显示,该号码中还有1万多话费,可为何这样还要被强制注销?

姚旭要求营业厅给他个说法,客服的回答让他大惊失色,也彻底学习了一个新名词——话费过期!

什么是话费过期呢?客服解释,像姚旭这种特殊靓号,不仅不能欠费,每半年还必须充值1次,否则就要强制注销回收。

经过查询,姚旭号码中话费虽有1万多,但其最近的一次充值记录,是在1年多前,不满足每半年充值1次的要求,因此按照合同要求,运营商有权回收。

话费过期论?简直闻所未闻!这个号码评估价高达48万,并且已经跟了自己20年,现在被无故注销,无论是价值还是感情,姚旭都无法接受。

他认为,这是有人看上自己的号,故意强制注销并回收。

姚旭认为号码的注销过程,有2处地方极不合理:一是话费过期论,根本没听说过;二是全程偷偷摸摸,这个号码在注销之前,自己没有收到任何提示和通知,如此靓号说注销就注销,简直无法理喻。

姚旭表示,自己一定要拿回靓号的使用权!

可客服却认为,此事责任在姚旭自身,对于这种特殊号码,运营商有特殊规则,半年至少充值1次是合同约定,违约了公司就有权收回。

姚旭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这个号码不是他本人通过身份证办理,这种通过非正规渠道换来的号码,不受法律保护。

最关键的问题是,从号码被回收到现在,已经过去半年时间,只要超过3个月无人使用,系统就会自动注销,因此对于姚旭的需求,公司也无能为力。

那么,姚旭能否要回号码的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法第1173条则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姚旭能否要回使用权,主要看双方的过错认定。

本案中,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运营商至少存在两大失误:一是没有告知客户话费过期论;二是注销前没有履行任何通知手续。

据此,运营商一方肯定有过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若是运营商根本没有相应规定,话费过期论是客服编造,则客服的行为属于故意侵权,侵占他人价值高达48万元的靓号,已经涉嫌侵占罪,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

而姚旭一方,一个号码长达半年时间没有使用,也没有使用其他电话拨打,更没有查看相应情况,若是话费过期论属实,其作为过错方,也应对自身损失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