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倒卖个人信息590万余条
9人被判刑,公益诉讼判赔81万余元
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精准推销……个人信息被泄露,让很多市民深受困扰。 近日,椒江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结伙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包括主犯在内的9人,均受到应有的刑罚。
拉他人进群,就能赚钱?
“在微信群里待上一天,就能赚10元。”“拉他人进群聊,就能赚钱。”……
只用这么简单的操作,就能赚上一笔?卢星星被网友拉进一个微信群,在群里接收了各类广告信息后,第一天如约收到10元报酬。
“这个赚钱方式容易!”卢星星心动不已,打起了小算盘。随后,他向该网友询问具体操作方法,并托人买了营业执照、租了场地、购置二手电脑等设备,一家“网络金融咨询公司”就这样成立了。
最开始,公司做的是简单的电销中介业务。如果客户有推广需求,公司就会提供一批手机号码。
“左手买入、右手卖出”,赚取中间差价
随着规模越做越大,卢星星计划招募一批新人,拓展业务。
2021年4月,卢星星偶遇老乡王驰,便将自己公司的运作方式告诉他,让他入职帮忙。
“恭喜小柯今日开单,收款‘料子’400元。”王驰等人以电销团队的名义,在境外软件上发布推广信息,做起了卖股民“料子”的生意。
所谓“料子”,是他们行业的话术,就是指公民个人的电话号码。经调查,卢星星成立的这个公司,表面上做股票金融,实则是在某境外软件上找群,在群里打小广告,发布、出售一些股民的手机号码。
群里广告发的多了,自然有客户找上门询问。谈妥后,这些内含股民个人信息的“料子”,以每条0.5-1.5元的价格,销售给客户。
卢星星接下业务后,再另找电销团队帮忙做事。“左手买入、右手卖出”,轻松赚取中间差价。
刑事、民事都得罚
卢星星先后招募了王驰等人,通过境外软件等途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用该软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收取钱款。
经统计,卢星星、王驰等人共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590万余条,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81万余元。
今年4月,椒江检察院对卢星星等9人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椒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卢星星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同时依法判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卢星星等9人,共同支付赔偿金8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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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各种APP、小程序、电脑手机插件等,都无时无刻不在获取授权,搜集个人信息。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本案中,卢星星等人的行为,对社会大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其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该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个人信息外泄,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利用,要及时报警,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陈露 记者 谢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