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机场揽客,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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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春运执法检查查获多起违规案例(副题)
新民晚报讯(记者 罗水元)根据《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网约车平台不得发布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的召车信息;网约车司机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揽客。但现实是,仍有不少网约车司机在这些区域违规揽客。昨天晚上,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会同浦东机场民警联合开展“春晖四号”保春运执法检查,查获多起这样的案例。
当晚19时许,浦东机场地区T2航站楼停车库出口,执法人员拦下一辆车牌为沪DN3**的轿车。驾驶员称自己与乘客是朋友,并在车里不时和后排乘客沟通。当执法人员让他报出“朋友”的姓名时,他又说是接朋友的朋友。询问乘客,乘客称自己与驾驶员并非“朋友”关系,而是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的网约车。
交通执法人员通过执法App后台数据查询,发现这辆车没有网约车经营资格。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嫌非法客运,一经查实,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暂扣车辆的行政处罚。此外,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驾驶员处以暂扣驾驶证3至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巡游揽客,也不得在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揽客。违者一经查实,将面临最高5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今年春运以来,本市交通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春晖”“惊芒”等系列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