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除了暴死或是尚未亲政,皇帝死前都会立下遗诏,选定死后的皇位继承人。同治皇帝驾崩时19岁,而且自16岁大婚后已经亲政,也不属于暴死,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同治帝会留下传位遗诏。
关于同治帝的遗诏,《清穆宗实录》记载有一个《大行皇帝遗诏》。但这个遗诏是同治帝死后补写的,完全体现的是慈禧的意图。此外,尚有传闻,同治帝驾崩前确实有另外一个真正的遗诏。
《清代野史大观》记载,同治帝死前,召他的师傅李鸿藻到御榻前。这时,正好皇后阿鲁特氏也前来问疾,站在同治帝一侧,正准备回避时被同治帝留住。他对皇后说:“师傅是先帝的老臣,你是我的皇后,我正有要事,何必引避?”李鸿藻见了皇后,急忙跪拜。同治帝说:“师傅快起,此非常时刻,不必拘礼。”
李鸿藻和皇后都知道同治帝行将就木,皆失声痛哭。同治帝问皇后说:“我如不讳,必立嗣子,你是何意?”皇后说:“国赖长君,我不愿居太后之虚名,拥委裘之幼子,而贻宗社以实祸。”同治帝听了笑了笑:“你如此知礼,我就无忧了!”随即口授遗诏,以贝勒载澍入承大统。
可惜同治帝所托非人,李鸿藻出宫后觉得此事事关重大,身系性命,当然要站在强者一边了。于是他赶忙跑到慈禧后宫,请求召见。见到慈禧后,李鸿藻把遗诏进呈给慈禧,慈禧看后怒不可遏,当场将其撕碎。
至于这段野史有多少可信度确实很难求证,但作为19岁的皇帝,知道自己将死,不可能不考虑自己的继承人。再者,同治帝所得之病又不是暴死,死前还有数日是头脑清醒的,以此推断,他也应该留下一个传位遗诏。但是否继承人就是载澍,这个也不是没有可能。
相对于野史的记载,《翁同龢日记》就较为可靠了。日记中记述了慈禧、慈安、恭亲王对帝位继承问题的争论,说:“当诸王大臣闻同治帝崩逝的消息后,先入养心殿朝见慈禧太后,然后面对同治帝遗体哭灵,再回到养心殿西暖阁。
同治死后,慈安、慈禧急忙召见惇亲王奕誴、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孚郡王奕譓,以及军机大臣宝鋆、沈桂芬、李鸿藻等人入内。众人到了养心殿西暖阁后,慈禧第一句话说的很有水平,也是她的风格。太后谕云:“此后垂帘如何?”枢臣中有人对:“宗社为重,请择贤而立,然后恳乞垂帘。”
慈禧太后马上颁布了谕旨:“文宗无次子,今遭此变,若承嗣年长者,实不愿,须年幼者,乃可教育。现在一语既定,永无更移,我二人(指慈安)同此一心,汝等敬听,则即宣曰醇亲王之子载湉。”
翁同龢日记的内容大体是准确的,但其中的枢臣对慈禧的谕令有异议。事实表明,在立嗣问题上当时确实有过争斗,斗争是在慈禧、慈安、奕䜣等人之间进行的,实质上仍然是权力之争,是让不让慈禧垂帘听政之争。当时,关于立谁为嗣皇帝这个问题上,有三种方案备选。一是在“溥”字辈中进行挑选;二是选“奕”字辈中的奕䜣继位;三是从“载”字辈中推举。
显然前两个方案都被慈禧给否了,若是立“溥”字辈为嗣,那么只有两人可以选择,即溥伦和溥侃,溥伦十七岁,溥侃只有八个月,他们都是道光帝长子奕纬的孙子。八个月大的溥侃太小,没有继承大统的可能,而浦论是的父亲载治不是奕纬的亲儿子,而是由旁边支过继来的,算不上是“近支宗室”。因此,“溥”字辈的无法继承皇位。
还有一点是台面下的,如果“溥”字辈的继承大统,那么慈禧将成为太皇太后,而以皇太后身份垂帘听政的,很有可能就是同治皇帝皇后阿鲁特氏。这显然是慈禧不能接受的。将皇位传给奕䜣就更说不过去了,皇位继承一般都是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奕䜣作为皇叔是没有资格的。再者,同治朝十余年的政争中,奕䜣的权力几次遭受打压,慈禧怎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受制于人。
剩下来“载”字辈的继承皇位也就水到渠成了,慈禧最终将自己妹妹所生的载湉选为继承人,实现了自己第二次垂帘听政的愿望。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九日,宣布以明年(1875年)为光绪元年。就这样,载湉在慈禧的一手安排下成为清代历史上第十代第十一位皇帝,而同治帝的那份遗诏则成了千古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