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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与警察 怎么办

警察追小偷,我伸脚绊倒小偷,小偷摔倒撞死了,我该怎么办?如果一名狱警在下班途中遇到小偷,去追小偷导致其跳河身亡,狱警是否具有刑事责任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1-18 21:41:53 浏览14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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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追小偷,我伸脚绊倒小偷,小偷摔倒撞死了,我该怎么办

小偷可恨,像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

村子遇见小偷,当地村民都齐心协力都来抓他,在大家的围剿下,小偷还难逃脱。

既然是有警察的地方,属于集镇或城市,这种地方大家管得比较少,但是也有部分人帮助警察抓小偷。

我前两天在抖音上还见过一个青年人帮助抓小偷,警察在后面追,小偷从年轻人身边跑过去,他突然一摔衣服,衣服蒙住了小偷的双眼,速度放慢了,警察上来捉住了小偷。

(蒙住眼睛,逃不了)

几年前,还是在抓“两抢”的时候。小偷们骑着摩托车,专门抢女士的包和手机,抢了开车逃跑,很难追上。那天,两个小偷抢了女士的包包,加速逃窜,恰好有一过路市民骑摩托车经过,他是一个热心和见义勇为的人,马上开始追赶,死死地咬着小偷不放,市民的车好速度快,马上超车拦截小偷,小偷着急了,在上坡一桥上车子摔倒了,一个小偷撞到桥栏杆当场死亡,这次追赶造成一死一伤。市民虽然是好心,但造成了死亡事情,有重大过错。最后小偷家属把市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六十多万。当然,法庭没有支持小偷家属的全部要求,但也赔了不少。

还记得失窃主人追偷鸡贼的故事吧!小偷把他家鸡抓走了,主人发现开始追赶,逃跑路上,小偷摔倒了,小偷家属也把鸡主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四十多万。

(极速奔跑不要伴脚)

抓小偷是警察和反扒能手的责任,市民有协助的义务。

警察和反扒能手经过专业训练,他们有经验和体能,市民有配合警察抓小偷的义务,这点没有错,采用什么方式和措施,以及程度上要有分寸。警察抓小偷,是他的公务职责范围,出了事故,他是在执法。警察有专业的经验,为什么一直追,一直追,就是把小偷累趴下,然后瓮中捉鳖。他可以口头警告喊话,可以叫其他警察来迎面拦截,光天化日之下,小偷很难逃脱的。

伸脚绊倒小偷,导致他死亡,肯定有责任。

协助执勤警察抓小偷,是见义勇为的行为,小偷死亡,只是没有刑事责任,如果小偷是打死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像我上面提到的追偷鸡贼的主人,不是把他打死的,也不是推他摔倒的,甚至没有接触到他,所以这个失窃主人什么责任都没有,法庭也驳回小偷家属的上诉。

骑车追赶抢劫小偷,使用了交通工具,拦截时致使小偷死亡,有重大过错,应该负部分责任。

(大家围住小偷,插翅难逃)

这个案情与骑车追赶小偷一样,甚至还要严重,人在极速的奔跑中,重心不稳,你伸脚去绊,很容易摔倒,倒在马路上,其他身体部位着地,只是缺胳膊少腿的,受点伤而已,如果是头着地,死亡可能非常大,脑内出血死得很快。

不追究你“过失致人死亡”罪就很幸运了,他是因为你伴脚间接死亡,你不出脚他就不会死。

要问怎么办?你准备赔钱吧!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见义勇为基金,争取少赔一点。

普通市民遇到这样的事情,请注意几点:

我们是协助警察抓获,有主动帮助的义务,比如喊几声“站住”,吆喝多人围住他,或者按住他的身体部位,这样一般不会造成死亡。

不能使用棍棒器械,他们是小偷,不是刑事犯罪分子,没有对周围的人造成人身攻击,所以也不能对他使用过激手段。

你没有专业的经验,一个人面对小偷,冒险去抓,可能还有危险,小偷狗急跳墙,急于逃跑,会拿出凶器的,所以市民抓小偷只能是协助。

(警察追小偷,让他累趴下)

如果一名狱警在下班途中遇到小偷,去追小偷导致其跳河身亡,狱警是否具有刑事责任

‘’任何人(包括狱警)对小偷的跳河自杀行为依法不负任何责任。‘’

依我之见:小偷明知跳河逃逸极有可能被淹死,但为了非法占有所盗财物而不致被追回而空手而归,也为了逃避被抓住后所要追究的法律责任,在明知跳河可能死亡而置自己逃河死亡的后果不顾,其跳河逃逸自杀的行为纯属咎由自取的。任何人(包括狱警)依法抓捕扭送小偷的‘’追赶‘’行为合法合理,对小偷的自杀行为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对于偷盗丶抢劫丶敲诈勒索丶诈骗丶抢夺…等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在分则中规定了不同罪名,并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规定不同种类的刑罚,罪大恶极者还可能被处以无期,或死刑。

二,对于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利,以及破坏社会社会治安秩序的盗窃丶抢劫丶抢夺丶敲诈勒索犯罪,我国《刑法》二十条规定了为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对于正在实施的盗窃犯罪,以及逃跑的罪犯有权予以制止的‘’正常防卫权‘’;对此,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之规定精神:对于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任何公民有‘’抓捕‘’和‘’扭送‘’至司法机关的权利。

那么,本案例小偷偷东西后,一经发现中国境内的任何公民‘’依法‘’均有抓捕和扭送司法机关的权利,只要任何抓捕扭送罪犯的公民没有法定的‘’过当行为‘’,依法就不能承担任何责任。而本案件‘’小偷跳河死亡‘’,可以看出小偷死亡是小偷‘’自己跳河‘’而没有人推小偷下河丶也没有因殴打小偷致死。所以,本案例中小偷跳河死亡,任何追赶小偷的公民均无任何责任。

请问一一依法在中国境内任何公民都有权‘’抓捕扭送‘’小偷,本案例中的狱警下班途中抓捕扭送小偷又有什么不当?同理,只要该狱警在抓捕小偷中没有推小偷下河丶没有殴打小偷,而小偷自己跳河致死,狱警对小偷之死无任何责任。

三,狱警下班途中路遇小偷,该不该抓捕小偷呢?

依我之见:狱警下班路遇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是有制止和抓捕扭送办案机关的职责。根据我国《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到职责范围的事宜应履行职责,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遭遇不法侵害,人民警察应当给予救助。而本案例盗窃罪犯盗窃公民财物,无论公安机关警察,还是‘’狱警‘’,非工作时间均有依法路遇小偷所盗财物,为被盗群众给予及时救助而追赶小偷追回被盗财物的法定义务。

请问:狱警下班途中路遇小偷,依法追赶小偷为人民群众追回被盗财物合法丶合理的行为为什么要为小偷跳河畏罪自杀负什么责?如果现实生活中,当老百姓遭遇抢劫丶抢夺丶盗窃犯罪侵害时,而身着警服的狱警下班巧遇广大群众正在抓捕盗窃罪犯,而负有打击犯罪身着警服的警察却袖手旁观,那才是真正的不合情理。所以,本案例狱警下班路遇盗窃罪犯的小偷依法丶依理都必须出手抓捕盗窃罪犯,并且依法依理抓捕罪犯之行为,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小偷盗窃他人财物本己违法犯罪,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主观上小偷明知‘’跳河逃逸‘’可能致伤,甚至致死,但是,小偷为了非法占有所盗之物不致被追回而空手而归,小偷为了逃避被抓往后承担法律责任,而故意挺而走险跳河而逃,那么,小偷就应当为自己故意跳河逃逸致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为什么警察抓小偷时要鸣笛不怕小偷提前跑了吗

这种问题呀?得看情况而说,程度而定,一般的小偷小摸嘛?不严重,危害性也不大,抓小偷时,也就不用费更大的力量了,鸣笛吓唬吓唬就行,反正也是轻微的,如果小偷不走运,被逮着了,也只是教育教育,治安罚款和治安拘留,小偷都习惯了。如果是有严重的,危害性也大的盗窃,哪就不一样了,那是要有周密的计划,抓捕的方案,无声无息的,悄悄地靠近,不会给小偷机会的,万无一失必须抓到。

警察抓小偷,医生看病,教师教书,我们用感恩戴德吗

各行各业只是社会分工,勤奋地做好本职工作是职责,也是获取薪酬的甚本付出。当然对于那些具有高度敬业精神,工作出色的工作者人们应当有尊敬。对于那些怀着感情为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人,全社会应当感谢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