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兴华

什么性格的人更容易走向人生巅峰?你们见过或者听说过最残忍、无情的事情有哪些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0-02 18:23:36 浏览34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

什么性格的人更容易走向人生巅峰

什么性格的人更容易走向人生巅峰?哦,话说无限风光在险峰,自觉距离人生巅峰还那么遥远,哪里来的自信随意造次回答这个问题?此刻表情包可配尴尬?,感觉对不住您的邀请。

不过,由于工作关系多涉及刑事案件的缘由,逐渐总结出一条规律:往往性格过分内向、偏执、狭隘、交际能力羸弱、不轻易对人倾诉或没有对象可以倾诉的人,容易走向极端,从而把自己的人生滑向不堪。比如当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血洗宿舍杀害四名舍友案,比如河南农民邱兴华用锤子、弯刀残忍杀害寺庙中10名香客和僧人案等,皆与日常性格有巨大关系。

所以,说什么样的性格容易走向人生巅峰不好说(何况每个人衡量人生巅峰的标准也不一样),但积极、阳光、宽容、大度、能掌控自己的情绪、心存理想并积极为之奋斗的人,更容易活出质量。

就好比建房子打地基,地基打好了,早晚会有房子在你面前矗立起。有了积极的性格和心态,自己的人生巅峰,谁敢说没有可能就在前方不远处呢?

你们见过或者听说过最残忍、无情的事情有哪些

我一个朋友十年前被人骗去缅甸搞诈骗,有很多人不愿意干,受到了非人的虐待,我朋友亲眼目睹了一些惨不忍睹的场景。

他见过一个20多岁的小伙,被人骗到缅甸后,知道是让他们在网上进行诈骗,那个小伙不干,被五六个人拿铁棍子打,然后说不干也可以,那就打电话让家人交五万块钱赎金才可以走人。

这个小伙家里很困难,根本拿不出这钱,而且小伙是个懂事的孩子,不想让家里负债,所以他没有给家里打电话。

这个小伙本以为到缅甸能赚到钱呢,没想到却被人骗来做违法的事,他还天真的以为,只要他坚持不干违法的事,大不了也就是多挨几顿打,多被关一阵子,就会把他放了。

事实上他想错了,那些毫无人性的骗子集团的残忍程度不是他能想象的到的。在毒打了他几天之后,骗子集团失去了耐心,又把他转手卖给了倒卖器官的犯罪集团。

那天,来了几个人,还有穿白大褂的,看样子是医生,把他从宿舍拉到隔壁一个房间,只听到杀猪一般的嚎叫,被送回来的时候,他的一个腰子没了,那帮人竟然残忍到给他割腰子的时候连麻药都没给打。

还有女的被骗到缅甸的更惨,不愿意干违法的事的,不但要遭到毒打,还会遭到性侵,那些骗子集团干的事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连环杀手的变态心理是天生的吗

就我所知,没有一个连环杀手是先天的。

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后天教育,社会环境相关性更大,而典型的连环杀人犯往往有相对典型的童年道德缺失和阴影经历相关。在国内杀人偿命的思想,形成连环杀人犯的,更多是这种法制道德环境下,致使那些流窜的杀人犯不在乎多背几条人命。于是才有了杨海新,邱兴华,董文宇这样的连环杀人犯。

没有人生出来就是杀人犯,人只是自私逐利,保护自己,免于危险。而杀人本身就是弊大于利,除了有被反抗而反杀的可能,比如说龙哥,还有被法律制裁的风险,怎么看杀人在法治社会都不符合自身基本利益,所以作为一个原初的人来说,杀人就是一个违反自私本性的行为。

来今日头条,大家是发负面情绪内容较多还是正面情绪内容较多

什么是正能量,只要人民说的都应该有其原因,不让说话,不敢说真话,你说还有啥希望,梦终究要醒。也许作恶多了会被历史所唾弃。

历史上有哪些杀人狂魔历史上有哪些因人祸而引发的重大灾难

1876年美国探险家亨利·莫顿·史丹利在非洲探索刚果河出海口的时候发现了一块新的土地,为了纪念自己的冒险,他将这里命名为刚果。其实在他之前英国探险家利文斯顿已经来过这里,只是这哥们误以为刚果河是尼罗河,不仅没发现新地盘,还把自己给走丢了。

发现巨大财富的史丹利向英国报告收获,希望英国能够资助他开发这里,英国政府没有鸟他,美国殖民地就是被你们这群骗子整独立了,现在少跟我来这套!不过新鲜的血肉总归能吸引到嗜血豺狼,比如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

其实史丹利将发现报告给英国政府也是不得已,作为个体冒险家他没法保全自己的发现,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开发,即使强行开发做土皇帝,欧洲列强随便一个手指都碾死他。他必须抱一条粗腿,然后才能再自己的发现中攫取利益。

而利奥波德二世所在的比利时是万年中立的欧洲三流国家,对付已经成了东亚病夫的清朝都只能签个通商条约了事,他急切的需要一块能够掠夺资源的殖民地。两个人一拍即合开始准备殖民工作,首先他们需要得到欧洲列强的允许。

1885年2月26日,臭名昭著的柏林会议结束,13个国家通过谈判瓜分了非洲。比利时以支持德国进场为代价,换取了刚果的殖民权,而且这个权利属于利奥波德二世而非国家。换言之,利奥波德二世拥有了比本国面积大76倍的私人领地。

其实刚果在当时并不是什么好地方,没贵金属、没矿产、也没有钻石,唯一能输出的只有象牙。问题在于大象那玩意拢共就那些,你怎么猎杀也不可能超过劳动力水平,所以当地人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但这一切在进入19世纪90年代后就全变了。

橡胶的大量应用给利奥波德二世带来赚钱的希望,刚果有大量橡胶树!对利润的追逐让这个混蛋彻底激发了嗜血本能,所有人都被强迫收集橡胶,并且制定配额。一旦无法完成,轻则砍手看脚,重则直接枪杀。而死去人的配额将转移的他的亲人身上。

20年的时间里被屠杀的人口达到1000万,断手断脚的人不计其数,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刚果境内天花、疟疾、非洲锥虫病横行。利奥波德二世拿着沾满人血的现金,将比利时建设的美轮美奂,为自己赢得“建造之王”的称号。当然,他也没忘记修建自己的宫殿和其他物业。

1908年连欧洲佬都看不下去这货的残暴统治,毕竟殖民是为了获取利润和资源,你杀的人都没了,还有毛利润?在列强的干预下,利奥波德二世被迫将刚果的所有权移交给比利时议会。移交之前,他毁掉了所有档案资料,这让后世有点难以确定他具体的屠杀人数。历史学家的观点从100万到1500万不等,但随着越来越多的遗骨证据被发掘,目前的通论是不少于1000万,这还仅仅是被屠杀者。

他的统治给刚果带来了巨大的灾难,15年以后的1924年,比利时议会在刚果进行人口统计,整个刚果总人口约1000万。要知道这是总面积超过234万平方公里的非洲第二大国,且紧邻非洲第二大河刚果河,是最适合人类定居的地点,它的人口居然少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而且由于人口太少,即使独立以后的刚果民主共和国也全没有任何大国风采,到了20世纪90年代他们居然在安哥拉、乍得、布隆迪这类芝麻小国的干涉下打内战,利奥波德二世造下的恶孽流毒至今。

这就是一个杀人狂魔因为贪婪引发灾难的故事,讽刺的是比利时至今还保留着这货的雕像纪念碑,上面刻着“为了文明的利益,为了比利时的利益,我在刚果开展了这项工作。”

死刑犯临死前24小时,能享受些什么“特殊服务”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死刑犯执行前24小时,叫做特殊时期。

各地情况不同,但一般会提前1天通知死刑犯,做最后的准备工作。

一般的看守所会做这几件事:

第一,留遗书。

其实死刑犯的遗书大多早就写好了,此时可以交给看守所,让他们转交给家人。

也有些死刑犯一直抱有侥幸心理,不愿意写遗书,认为不吉利。

到了最后的1天,没写遗书的也要写了。

第二,准备上路的衣服。

如果自己有亲戚在本市,亲戚也愿意帮忙的话,死刑犯一般会穿着新衣服上路。

尤其是女犯,基本都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刑场,有的还穿着红裙子之类。

看守所会联络这些亲戚,对方将全套衣服送过去。

在预定时间之前,又会犯人帮助死刑犯换上全套衣服。

为什么要人帮着换?因为死刑犯带着重镣,自己是难以做这些事的。

带重镣的目的是防止最后关头,死刑犯失控,自杀或者杀死牢房里面其他人。

需要说明的是,一般看守所都会在死刑犯的裤管上扎一根绳子。如果是冬天,就绑在秋裤内。

为啥?

防止死刑犯大小便失禁以后,走路到处都是屎尿,过于难看。

尤其一些地方执行死刑前,还要进行公审。

第三,见面。

各地的情况不同,一般看守所最后24小时是不允许见面的,主要是怕死刑犯看到家人以后情绪失控,出现过激行为。

一般死刑终审判决以后,看守所会给死刑犯多次见家人的机会,该说的基本都说光了。

有的地方则允许上路的时候,家人简单见一下。

第四,上路饭。

还是各地有区别,有的看守所比较人性化,允许死刑犯点菜,当然不可能是什么满汉大餐,都是比较简单但平时看守所吃不到的东西,比如肯德基之类。

邱兴华死刑前,看守所给他买了两个肉夹馍。

有的更人性化,甚至允许家人做好了以后送进来。

但大部分看守所没有这些,也就是一碗面,多放几个鸡蛋、几块肉、放个鸡腿罢了。

其实,绝大部分死刑犯最后是没有心情吃饭的,大部分都是一口不碰。

而这些剩下的鸡腿、大肉,其他犯人也绝对不会吃,因为这非常不吉利。一说如果吃了这些东西,下一个上路的就是他。

第五,抽烟、聊天、等待。

最后24小时是最难熬的,一般看守所会让一个犯人专门看着死刑犯,不断和他聊天,目的是防止他情绪失控,甚至发疯。

本来很多看守所是不给抽烟的,对于死刑犯最后时刻则不同,一般都会丢给2包烟。

烟能够环境精神上的压力,对死刑犯有好处。

至于喝酒是不可能的,反正酒后乱性。

到了点以后,验明正身,死刑犯就会换了镣铐,被带出看守所上路了。

此时看守所就松了一口气,因为至少没在所里面出什么事情。

其实,在最后24小时,除了因为什么巨大仇恨去报复杀人的死刑犯,其他人几乎都会后悔,包括一些杀死很多人,罪恶滔天的人。

萨沙看资料,有个家伙混黑社会,曾一次性弄死了好几个人。在死刑执行前,这个全身纹身,20多岁的壮汉呜呜地哭,后悔当时没去打个工,出苦力混饭吃。

为什么现在的杀人狂魔动不动就分尸,难道就不害怕吗

常言道:“两害相权取其轻。”杀人犯罪是警察必查的,为了避免被警察侦破出,杀人者自然要毁尸灭迹。这样就放在杀人犯面前两种恐惧,一个是毁尸灭迹,另一个是警察破案。杀人者为了保命,自然是对警方侦破的恐惧远远大于对被害者毁尸灭迹的恐惧。

人是万物之灵。对牛、羊、马、猪、狗的尸体从不感到畏惧,甚至对狼、熊、虎、豹的尸体,人也不会太感畏惧,因为这些动物与人类不同类,甚至有些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食物,人们总是会觉得,天生万物,就是供人类娱乐、观赏、食用的,它们都是低等类的动物,都是和人类不能相提并论的。人类对自己的尸体就不同了,由于积久的人类文化,万物之灵的人类,如此的有智慧,死后怎能会没灵魂没知觉呢?恶梦、鬼魂、地狱、因果报应等等文化内容充斥着每个人的内心,杀人者因为杀死了同类,对死者的尸体不可能没有恐惧感,更让他对杀人这一行为有恐惧感的是,人类社会是个法治社会,杀人者偿命,这似乎已成天经地义。在法治社会,人可以杀以之为食的其他动物,但人是绝对不能乱杀同类的,因此,人类面对同类的尸体都是很恐惧的。但对违法犯罪杀人者就不同了,他们虽然对被杀者的尸体很恐惧,但更让他们恐惧的是被别人发现,被警察侦破,因为一旦被别人发现,被警察抓捕,就意味着自己因犯杀人罪而将被依法处决。为了逃避警察侦破,为了活命,他就会毁尸灭迹,在不被人发现之前,毁尸灭迹做得越好,越不容易被人发现,也就越能不被警察侦破。正是在这种掩盖罪行心理的作用下,他们才克服了自身对尸体的恐惧,才疯狂地分解尸体,隐藏消灭证据,才面对外人的质询,面对警察的侦询,极力掩盖自己内心的恐惧,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让事后真象大白的人们,非常吃惊于这些杀人恶魔的镇静平常。天网恢恢,疏而不露。特别是在高科技发达的今天,犯罪杀人,一般都能快速侦破,不少地区公安部门都是常年保持着杀人案件百分之百的侦破率。

因此,奉劝那些有意作恶,或容易感情冲动的人,最好还是事先多考虑一下自身犯罪后的后果,不要因一时的冲动,而犯下国家人民不可饶恕之罪。一失身成千古恨,等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罪至网加,再悔不当初,恐怕已经晚八秋了。

你所听过的最令你感到吃惊的杀人犯有多变态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有一对夫妻,育有一儿子,当时七岁,家境比较清贫。因为丈夫怀疑妻子有外遇,经常对妻子施以暴力,妻子承受不了,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承办人主持下,召集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进行了调解,由于妻子坚持离婚,调解不成。

回家后,丈夫想到妻子要与自己离婚,是为了与他人去结婚,从此家没有了未来,生活看不到希望,就想到了自杀,但转念一想,自己死了,儿子怎么办,跟妻子去嫁人,儿子成了“拖油瓶”,会吃苦的,丈夫于心不忍,想到要保护儿子,于是,丈夫萌生了带子一起死的念头。

有一天,妻子外出了,丈夫和儿子在家,丈夫首先把儿子闷死,然后自己上吊,可没吊死,丈夫又去放煤气,也没毒死,丈夫就找来刀想割腕自杀,可狠不下心,就放弃了。然后,丈夫看着已被自己闷死的儿子,痛心疾首,后悔不已,为了赎罪,丈夫选择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结果,丈夫犯故意杀人罪判了死缓。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丈夫很不自信,甚至心里扭曲,当遇到婚姻危机时,不懂得如何与妻子沟通解决,而是表现出极端的暴力倾向,以至于产生用杀儿子来保护儿子的变态心里。最后落得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