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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失恋怎么办?离异后,孩子跟你生疏了怎么办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0-02 18:47:50 浏览5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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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怎么办

面对失恋应该冷静地思考,做出理性的判断,接受失恋的事实,才能够走出阴影,历练和成长自己,找到生活的希望,重新开始寻找幸福。一、适当宣泄。 别让悲痛、挫败感影响你的身心,想哭,就尽情地哭,找知心好友好好谈一谈,进行一次远途旅行。总之,要通过适当的宣泄消除自己的忧伤,使内心不再压仰。二、看到失恋后痛苦的正面意义。 价值失恋了到底有什么正面意义和价值,它有什么好处?事实上,你现在终于可以放弃一棵树而重获一片森林,可以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找到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另一半。还有什么好处呢?就是你可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然后用来完善自己,让自己成长,让自己进步,可以让自己更好。还有什正面的价值意义?还有就是我们还可以避免儿女情长,可以专注地事情。可以化悲痛为力量了,化悲为奋地投入到自己的事业,还有么正面意义和价值?还有就是与其两个人痛苦,还不如放手祝福对你如果是真的爱一个人,你是应该祝福对方,“有一种爱叫放手”。以新的姿态去寻找新的爱情。失恋也是一种历练和成长,事情过去以后,我们依然要乐观地去对待人生,活出精彩的自己。

离异后,孩子跟你生疏了怎么办

这也是无法避免的事实,毕竟接触少了,不能照顾,思想交流少,这可不能急,随着孩子长大,他会理解,其次,多和孩子电话联系,有能力的话,多给他买些必须品,鼓励他多读书,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时间长了,孩子会和你亲近的。

我想做一个好人,发现好人没好报,想做坏人又下不了狠心怎么办

回答:依我看还是继续做好人。不管遇到多少坎坷挫折,还是遇到被人坑害,或是遇到人生最低谷,你就牢记,故宫养心殿的一副对联:“无不可过去之事,有自然相知之人”。这副对联是在看《甄嬛传》时记住的,深深受益,有了这副对联在心中,遇上什么事都有底有希望。

做好人没好报,那是好报来的慢,盼好报又心切,做好人要得到好报,也许是现实现报,也许是回报给儿孙,时间长了见不到好儿,就产生了好人没好报的想法。所以,我们就只有“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好人一定会有好报。在好报来临之前,起码我们做好人的过程中心里是踏实坦荡的。

做坏人下不了狠心,这更是真实心里。所谓缺德现得利。是的偷和骗,或是抢劫,真是立马见到真金白银。想想那心里的紧张害怕,大汗淋漓的感觉,也是伤害身体,损寿的。

再说做坏人为什么下不了狠心?其实本质的就是你骨子里根本就是好人,让你坏你也坏不了,假如下得了狠心,到时还是退缩。

那年月,刚搬到楼房,车子都放在楼道口里,一连气丢了四辆自行车,真是丢急了眼,气的下狠心也决定做坏事偷一辆去。结果,到了现场都是看到哪个自行车没上锁,自己的心突突突乱跳,腿就开始发软,几次都没偷成,还是花钱买的。

咱们就是气的有贼心也没贼胆,想干坏事做坏人,那是不可能的啊!

所以,认可吃亏上当,也要好人做到底。

我今年60岁,无退休金,五个儿女没有一个愿意赡养我,该怎么办

人贵有自知之明!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报应是客观规律,自作孽,不可活。你该好好地反省一下为何落到如今60岁了,膝下有5个子女,而自已又无退休金,但没有一个子女愿意赡养你的狼狈境地?我看不外乎:1,你严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且你只注重生,以为多子,多福。你忽视了打小应教育小孩为人之道,比如要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百善孝为先的教育,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给子女们做个好榜样。2,看来你对自已的人生并未有规划,特别是养老问题,未能未雨绸缪。现在一晃就老了,面对子女的不孝,自已无退休金而束手无策。现在你唯一可做请当地社区干部或村委会出面对你的子女们做些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充分意识到赡养父母是《民法》规定的应尽义务。再则你自个也可根据身体健康状况,找点适宜的工作干,获得一些收入以做为生活来源。

我是个学生,妈妈非让我学做饭,我不是很想学,妈妈却说这样以后没有人给你做饭,那你怎么办,你觉得对吗

这是最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不管是男孩女孩都得学。我家三年级就学做饭了。不管做的好不好吃。只要能做熟就行。

在农村,遇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不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总有那么一种人,野心大于能力,好高婺远,干什么,什么不行,吃什么,什么没够,在众人面前显示出有大志,其实什么也不是,有野心,但没有野能,做事无章法,遇到问题就打退堂鼓,总想不努力而一夜暴富,做事做人必须脚踩实地,不要想走捷径,认真,努力还未必能成功,何怳这些异想天开的人,能成为人上人,笑话。

知命之年,怀疑妻子与人有染,心里过不去这个坎,我该怎么办

都那么大年纪了,还纠结这干嘛?只要她现在好好的与你一起。折腾来折腾去,有啥意思,不要执着。。小孩也大了,闹出来,她脸没光,你脸也没光彩!聪明做法!就当不知道。。

和女同事一块吃饭,女的买单,比我抢得快,我把钱给她转过去,她也不收,我该怎么办

她给你留个苗头,

我教你咋办,

第一次订外卖给她,(以表歉意)

第二次订定喝的给她,(以表扯平)

第三次订鲜花给她,(以表欣赏她)(够意思)

第四次订蛋糕给她,(以表重视)

第五次订药给她,(以表关心)(心疼她)

第六次订护肤品给她,(以表相中)

第七次订影票给她,(以表开始)

第八次订房给她,(以表忠心)

第九次订婚戒给她(以表终身)

第十次订婚纱给她(今生你就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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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一次当妈妈,宝宝出生三天,有些手忙脚乱,之后可怎么办啊

第一次当妈妈难免会手忙脚乱,有这样的担心和顾虑很正常,但是宝宝是不断成长的,妈妈也同样在成长和进步,所以不必太焦虑。

还记得当时刚生完儿子的时候,面对襁褓里红扑扑的他,我也是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感觉自己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对照顾好这么点的小孩没有一点经验,更没有什么信心……

初为人母,每个妈妈都是从茫然中走过的。最初的我面对儿子的时候,也曾是抱也不敢抱,动也不敢动,换尿不湿也不会换,拉了粑粑更是不知道该如何下手……但是时间一天天的悄悄溜走,不知不觉中自己就学会了一身本领,也适应了妈妈的角色。

到了我家二宝出生的时候,感觉一切就轻车熟路,按部就班了,所以说,爸爸妈妈,都是从零开始的。

为人父母就是一场修行,面对嗷嗷待哺的婴儿,如何才能使新妈妈们不再焦虑呢?

一、请求父母或者长辈的指导或帮忙,尤其是月子里、孩子出生的前几个月。

父母都是从我们这个时候一步步走过来的,他们经历的事情更多,尽管有的理念与现在有很多不同,但很多都是经过时间验证的。

所以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能有长辈的帮助和指导,这不仅可以使小宝宝得到很好的照顾,还能增加新妈妈的信心,也能给新妈妈增长育儿经验。

二、积极学习育儿知识,掌握基本的婴幼儿喂养、教育、保健理念。

很多时候,焦虑来源于自己的无知,如果有充足的经验和育儿知识,也就没有那么担心。

平时的时候可以多学习一些育儿小知识,来增加自己的育儿经验。可以多看看育儿书、也可以关注一些头条和公众号,有很多人都在默默地分享着他们陪伴孩子的点滴。

三、提高信心,相信自己!要坚信自己一定可以成为好妈妈。

适当的焦虑有助于提高自己,激励自己不断学习成为一个合格的妈妈,反之,过于焦虑只会让自己丧失信心,还会影响家庭氛围。

所以,宝妈一定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孩子出生的时候,妈妈也是一张白纸,只要不断努力和学习,就一定能照顾好自己的宝宝。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不知不觉中中孩子就长大了,珍惜陪伴孩子的每一天,每一个瞬间!

民法典提出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那么只有一个女儿怎么办

特殊时代背景下,不少家庭都是单女户或者双女户,倘若“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那么对养老确实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或弊端,不排除有些女婿以此为借口堂而皇之的不给岳父母养老。

01,《民法典》是否确有“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的规定?

《民法典》第26条中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由此条规定可见,虽然《民法典》并未直接规定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但规定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的是“成年子女”,又鉴于“子女”的法定范畴仅限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继子女,女婿或者儿媳并不在法定子女范围之内,鉴于与岳父母或公婆因不存在直接的亲属关系,所以法律层面上女婿不养老并不违法。

02,这一间接的规定是否完全将女婿排除在赡养义务人范围了呢?

其实并不是,虽然说女婿或儿媳对对方父母不赡养不违法,但从其他其他角度而言,对其赡养义务又有约束:

比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中明文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女婿对岳父母有“协助”赡养的义务;其实这一点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的规定如出一辙,并非子女是老人的唯一赡养义务人,只是首要赡养人罢了;

再比如,在女婿对岳父母不赡养不违法的同时,女婿也不是岳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除非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可能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从遗产继承的角度讲,这是一个约束,在妻子已去世的情况下,只有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女婿才有继承权,否则就无从谈起。

第三,从对等的角度讲,既然女婿不赡养岳父母不违法,那么儿媳不赡养公婆也不违法。这个时候女婿恐怕就要“三思”了,毕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倘若不赡养岳父母,那么儿媳会怎样对待公婆?答案一目了然。

最后,从公序良俗的角度讲,中华传统美德提倡、引导以家庭为单位对己方和对方父母进行赡养,这是几千年来不变的传统美德。有时候对于有些问题,道德层面的约束比法律层面的约束还要强一些,女婿一味对岳父母不管不顾是要遭受道德谴责的,这一点要想清楚。

综上四个方面,尽管法律层面上女婿对岳父母确实不负赡养义务,不赡养岳父母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现实中几乎不可行,除非他完全不考虑以上4个层面的问题。

03,即便女婿不养老,作为独生子女的女儿,其赡养义务也责无旁贷

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养儿防老”,似乎只有儿子才应该承担父母的养老问题。其实不然,这纯粹是一种误读,无论是“子”还是“女”,在养老问题上负有的义务都是对等的。

正如上文所说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一样,在养老问题上不应该在性别上予以区分,女儿同样负有赡养义务。

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具有任何前置条件的, 都应当依法履行,这是《宪法》层面的基本规定。

由此可见,即便个别女婿可能真以“不赡养,不违法”为借口拒绝养老,但他是否养老是他的事。但作为女儿,应当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自己是女性就规避赡养义务,子、女在赡养义务上充当的角色其实一样的,不存在任何差别。

在此基础上也就不存在“只有一个女儿的家庭,父母如何养老”的问题了,倘若女儿也拒绝赡养,那么父母完全可以依据《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追究女儿的责任。

综上所述,鉴于女婿与岳父母直接不存在直接的亲属关系,也不属于“法定子女”范畴中的一员,他不养老确实不存在违法的情况,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从道德层面而言,恐怕要自己衡量一下不赡养岳父母会引发的道德谴责。

再就是无论老人有多少子女,所有子女在赡养义务方面的责任和地位都是等同的,不存在性别上区分和差异;即便女婿不养老,女儿也应依法尽到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法规层面的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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