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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与尔同销万古愁”,你是如何理解万古愁的
极爱李白这首《将进酒》,在说万古愁之前,必须要先请出这首大作。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首诗看着气势恢宏,感情激荡,豪迈无匹,让人读罢豪气干云,血脉喷张。但最后一句是神来之笔,把前面的铺垫全出卖了。‘与尔同销万古愁’,太白心中,终究还是悲凉意。能把悲凉藏在豪情中藏得这么深的,唯有李白。
这个万古愁是什么呢?
开篇两句,都是关于时间的,这就是答案。中间那些描绘喝酒多爽的,都是幌子。
用黄河之水,形象的说说明光阴的一去不返。‘天上来’和‘奔流’,都给人一种挡不住的气势。
而第二句更直接,说时间过得飞快:朝如青丝暮成雪!
合起来就是:时光留不住,且飞快流逝。
相信我:从古到今,哀叹时光易逝的,一定都是壮志未酬的人。
酬了壮志和没有壮志的人,都是很悠游的。
酬了壮志的,是天之骄子;
没有壮志的,是天之爱子(少烦恼多好);
唯有壮志未酬的,是天之弃子。所以总能看到这类人天啊天啊的叫,实在不行了,就逼成诗人。所以你看看,最好的诗人,一定是壮志未酬的。
未酬的壮志,真能憋死人。看看辛弃疾,喝醉了,不好好睡觉,还要醉里挑灯看剑。睡着了,还要梦回吹角连营。真是命苦。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御赐金牌握在手,
遇库支钱逢坊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
机会错过再难有。
——供奉翰林三年,最终被赐金放还。
赐金放还的实质是唐明皇通过高额的金钱补偿,而将李白赶出朝廷。
但从李白的角度,虽然政治希望破灭,却获得巨额的金钱补偿。要知道“逢坊吃酒,遇库支钱,府给千万,县给五百万”,那简直是天文数字,比“日增斗金”还“日增斗金”——怎么也花不完的钱。
况且李白就是李白,除了饮酒赋诗,就没有其他意念。如果“御赐金牌”换给现代人,立马购买土地,置办房产,建筑现代化的亿万庄园,吃喝玩乐,尽情享受。
然江河易改,本性难移——雅号“诗仙”的李太白,平生就那一门锤,好诗酥暖众心扉。千金皮袄换美酒,但愿今生能长醉。
也算是习惯成自然吧,吟咏作为特长,也成了独门绝技,如同手电筒、探照灯,前面的点照得透亮,背后却是无边的黑暗。
俗语所谓,不同的人生有不同的活法,凭着“御赐金牌”、金钱花不完的李太白既不购买土地、也不置办房产,除了饮酒赋诗而外,基本上没有其他杂念。于是就“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如果必须画龙点睛,说出属于什么体验,答案就是——
诗仙李白得到“御赐金牌”后的独特体验,人类历史上的唯一,再没有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