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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张扣扣为母报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那对于他的行为我们究竟该持以何种态度
这个问题以前我在类似的问题有做过回答,很多条友都做过一些评论,我也仔细的看了下大家的评论,这里再整理整理下,如果有什么不对的也欢迎大家指点。
张扣扣一案为啥会引起社会强烈影响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为母报仇”,这个名词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无论从古至今来说就是铁血男儿的一种体现,其实这里我是不敢苟同。第一张扣扣的遭遇对于绝大数的我们来说是没有经历过的,所以很难去想象张扣扣幼年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杀,又目睹母亲被解剖,这等精神折磨20几年的他来说最后选择谋杀张家父子三人是什么样的感受。第二,张扣扣最后选择杀人报仇来解脱自己最后也搭上自己的性命,这是他在世父亲和过世母亲希望看到的吗。第三,我也看到了很多同情张扣扣遭遇的人希望法律能够宽恕张扣扣,不杀能留条活路。这里我也跟大家说说,杀人就是犯法,犯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试想一下,如果张扣扣一案因为“为母报仇”而得到法律的宽恕,是不是以后的刑事案件中所有报仇性质的都能被赦免惩罚或者从轻发落,这将会是何等恐怖的局面。
张扣扣一案已经定性,虽然我们有很多的同情和无奈,因为我们不是当事人所以无法真正的去感受张扣扣的心情是怎么样的,也无法对这件事有什么帮助,那我们应该从中获得有益启发,避免出现更多类似的悲剧。造成着一系列悲剧的起因就是因为1996年那场架,不管当时双方谁对谁错,如果都能退一步是否就不是有今天张扣扣的悲剧了,扣扣是否就能像我们一样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了?设想一下。
一个人孩子的抚养费都不愿意支付,还会是个好人吗
你好!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做父母应尽的基本义务。如果连这个义务都不尽,很难说他是一个好人。
离婚,本来受到伤害的就是孩子,父母应当尽量从情感上给予孩子最大的抚慰。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由于离婚了,不能与孩子朝夕相伴,不能给予孩子生活上的照顾,支付一点抚养费就算是对孩子尽一份心。但是,连这点抚养费都不肯支付,那岂不是把孩子抛弃了吗?为父人母,暂且不说这样做从法理上难容,就是从情理上也难容啊。
有人说中国人最大的通病就是情理不分,你认为呢
中国人最大的通病就是情理不分?你认为呢?
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人都是非常讲理的,而且非常在意以理,但只要是设及到自己的家人了,特别是自己最爱的至亲就有些“情理不分”了,战国时期秦国要侵略赵国的时候,赵国非常危急,这时候就派人到齐国求救,齐国就要赵王最小的儿子去做人质才可以出兵。大臣们商量后对赵王说也只能这样了,赵王也同意。这时被赵太后知道后坚决不同意,任何人劝都无效,在国家存亡,在“情和理”之间选择了“情”,让国家处于危险之中。这时大夫触龙去对赵太后进行了有策略的“情和理”中的劝告终于说服了赵太后,齐国出了兵,秦国知难而退,赵国保住了。
这说明,虽然国人通常会“情理不分”,但关键时刻还是会让“理”来解决问题。1984年,国家“严打”阶段,有的领导干部的子孙犯了法,最后还是被惩罚了,还是以“理战胜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