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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因变法而死,为何秦惠王却保留了商鞅的改革措施
北宋时期的王安石曾有诗称赞商鞅。
自古驱名在信诚,
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
商鞅能令政必行。
此诗并未全面总结商鞅身为法家先驱为华夏所作的历史贡献,王安石这个后起的变法大家对先贤发出这样的声音无疑是对商鞅卓越历史贡献的肯定。商鞅身死,而法不灭!秦国最终“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建立起了一个煌煌帝国。那么,商鞅即然身死,而秦惠王为什么又全面继承了商鞅的改革措施呢?
一、商鞅不因法而死,而死于秦国稳定所需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同年,商鞅受诬陷谋反,被迫起兵,后兵败战死于彤地,其尸身运往咸阳受五马分尸之刑。
我们都认为,商鞅之死,一是因为在秦国推行变法,得罪了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保守派,当孝公死后商鞅孤掌难鸣,保守派反攻造成的后果;二是商鞅曾因当初的太子驷、现今的秦惠王犯法,太师公子虔、其师公孙贾受连累被刑制埋下了祸根,后公子虔再度触法而被处以劓刑,从而使太子驷与公子虔恨上添恨!一遭权力在手,秦惠王便公报私仇,治商鞅死地于后快。长期以来形成的这种认识不一定完全正确,是有商榷可能的。
当我们在历史中反复抽丝剥茧、对秦惠王一生作全面客观的认识时,我们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商鞅之死,即不是秦惠王公报私仇,也不是因保守派的反攻,而是商鞅全面分析了秦惠王即位之初秦国的形势,为保证自己创建的战时法制在秦国长期执行下去而主动乱法受死。要不然,商鞅何以在商地组织区区几百党人的乌合之众就敢去攻击郑县?
理由只有一点:即位之初的秦惠王尚没有能力驾驭贵族集团与保守派的联手反攻,为保证秦国不乱,秦法不变,秦惠王只能牺牲商鞅。这是一种无奈的迫不得已的选择。从秦惠王后来坚定不移的铲除保守派的行为来看,也证明了这个观点正确的可能性。所以,商鞅是为护法而主动请死。
二、商鞅变法对秦国的作用
商鞅居秦二十余年,先后二次变法,对秦国而言,不啻是有再造之功!
商鞅在秦国第一次变法,对改变秦国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展了生产,增强了国力,一举改变了秦国积贫积弱的面貌,这是经济方面的;二是奖立军功,明确爵位进升机制,提高了军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是军事方面;三是稳定社会秩序,为国家的全面发展夯实基础。第一次变法完成,秦国逐渐走上了富裕之路。
第二次变法是在第一次变法基础上的加强和深入。其作用也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政全国统一,以地域为单位实现管理;二是统一度量衡,为国家增收继续输入活力;三是改变人口政策,为国家人口持续增长增强国家实力奠定基础。
我们说,如果第一次变法是使秦国改变了经济面貌提升了国力的话,那第二次变法就使秦国初步走向了中央集权的道路。
三、商鞅即死,为什么秦法不灭?
我们说,上述变法对秦国的改变,当初的太子驷现今的秦惠王是亲眼目睹感受更深的。基于此,只有更忠实执行商鞅的“战时法制”,才能使君王的权力汇于一统不受颠覆,使国家管理秩序有度不起风浪,使秦国仍然保持国家实力的持续增长,才能建立起一支促以卫国扩张的秦国新军!王霸业的历史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甚幸!秦惠王也是一个雄主,其对秦国的功绩也可圈可点。只是其即位之初缺乏孝公的雄才大略不能有效控制贵族集团与保守派的联手压制而牺牲了商鞅。
这是历史的悲哀。
便国不必法古”这句话出自哪里
“理世不必一其道,便国不必法古”这句话是出自古文学作品《战国策·赵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