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零食”退出中小学校支持了吗
谢谢邀请!
零食是否应该退出中小学,争论了好多年,还有是否清除学校周边的“五毛零食”们。
我想,最支持的,应该是广大的学生家长。
对此,去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了较为明确的界定:
第二十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也就是说,避免在中小学幼儿园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也就是“三高”零食,已经上升到法规层面。
当然支持,最起码孩子们在校期间能够规避。
但是我想,要想使孩子们健康成长,学校禁售零食只是一方面而已,最重要的还是家长和老师的日常引导。
更重要的是,国家相关食品标准,对涉及“三高”的含量,只是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但没有限高。
6岁男孩吃店员给的面包,不幸身亡,店员有责任么该如何教育孩子不要吃陌生人食物
我是山村老师,每天为您解答教育领域里的疑惑!关注我,走在教育领域不迷路!
首先感谢花老师的邀请!
当下社会,好人难做!有时好心不一定就能办好事,很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天大的麻烦。这不杭州某内衣店店员好心给孩子吃了一块面包,结果孩子被噎死!
先来了解下事情的经过吧!
时间:8月14日20:00左右
地点:杭州未来科技城万达广场负一楼一家叫“婵之云”的内衣店
人物:六岁小男孩、内衣店20岁年轻店员、小男孩母亲及姑姑
起因:小男孩看到面包想吃,年轻店员好心给了小男孩一块
经过:当小男孩拿到面包后,一口就吃下了面包,由于面包块大,小男孩被噎住。大概是难受,不让任何人碰他,结果一分钟左右,小男孩就开始大小便失禁,人倒在地上开始流鼻血。于是赶紧打了120,由于情况紧急120在电话中指导孩子姑姑做简单的心肺复苏,但似乎并未有效。
结果:当孩子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20岁的年轻女店员正在派出所接受调查。
谁也没有想到,本来以为好心给孩子一块面包解解馋,可也正因为这一块面包给自己惹祸上身。孩子的去世,说年轻女店员没有责任那是肯定说不过去的,虽然出于好心,但孩子却因为年轻店员给的面包而被噎死。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讲,年轻女店员是要附有一定责任的,这就要看家长追责程度了。
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身为家长的各位也应当引以为戒,注重孩子的教育!
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随便吃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一定要注重,特别是对孩子在陌生人给的东西上千万不能随便吃。从小就应该要教育孩子,对于陌生人给的东西,一定不能接受。告诫孩子,如果想要吃什么东西,可以直接和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一定会给你买,对于陌生人给的东西千万不能随便吃!万一遇到坏人,那你就很有可能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了。
现在的社会中还是有一些人很坏,专门用零食骗小孩,身为父母一定要注意教育孩子,千万不能随意接受陌生人的东西。
吃东西时不能跑动,一定要细嚼慢咽
都说:“细嚼慢咽身体好”,对于孩子的吃东西习惯一定要从小教育,吃东西时一定要细嚼慢咽,千万不能狼吞虎咽防止被噎到。更不能在吃东西的时候到处跑动,否则很容易噎到。
很多家庭的老人在喂孩子吃饭时,孩子到处跑动,而老人都是追在孩子屁股后面喂孩子吃饭,孩子吃一嘴后又开始到处跑动,这样很容易让饭呛到气管中造成危险。所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也很重要。
当遇到孩子被噎到的情况时,身为父母也一定要学会一些急救方法,具体操作看下图,这里不再赘述!紧急处理后赶紧打120!
结语:好心不一定就能办好事,有时候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可能会出现的危险以后再做。尽量少让自己因做好事而惹祸上身,社会需要正能量,我们不能因为好心办坏事了就从此不再做好事了。希望家长也能节哀顺变,汲取教训!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愚见,不喜勿喷!你觉得年轻女店员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欢迎各位留言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