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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中的一事应如何理解
“一事一议”大规模应用于会议决策领域源于农村税费改革。即: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应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向村内受益的户籍在册人口筹资、筹劳(其中的劳动力)解决。随后,“一事一议”的议事管理形式在各单位内部不断完善运行管理、议事决策机制的同时,被逐步地纳入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之中。
农村税费改革起始于2000年,在安徽全省进行改革试点。2002年国务院确定16个省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2003年在全国全面推开。根据农业部《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资筹劳实施“一事一议”事项的范围是村内道路修建、植树造林等公益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项目;议事范围是建制村。
结合税费改革对“一事一议”的规定可以看出,“一事”就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由同一种类性质的事项组成的一个项目。这个项目可大可小,但一定要在本村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如:道路修建项目,可能修建的是本村内的一条或一段道路,也可能是修建的村内的几条或所有道路。同时修建村内几条道路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将每一条道路都单独设定成一个独立的项目。否则,“一事一议”的成本就会大幅增加。这是建制村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
综上所述,“一事一议”制度是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民主议事的基本要求。简单讲:“一事一议”就是将一个事项以一个议题的形式出现,提交会议进行单独审议。其目的就是确保所议事项具体明确,防止因议题事项内容庞杂不清而议事不深、决策走过场。
类比推理,我们各单位在议事决策、重大事项请示中的“一事一议”,同样如此。“一事一议”中的“一事”,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职责权限范围内、由密切联系的一个或几个事项组成的一个完整项目,包括完成该项目不可或缺的程序性事项。如举办一场文艺演出,应视为一个议题,其中涉及的宣传策划、舞台搭建、灯光音响等不同的事项不宜再拆分为若干个议题;另一方面也可理解为是一件独立的准备要做的事情,如捐款、出国等。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一事一议”以及“一事”的范围。
关于“一事一议”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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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农村税费改革开放政策后,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要的资金,已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例如:植树造林活动,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生产基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现在好多农村都在收取一事一议钱是干嘛的
关于农村一事一议,就我自己的了解,简单地谈一下,供参考。
为什么要实行农村一事一议呢?我的理解是,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及附加和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缺少了主要资金来源和劳动力支持。
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村级集体积累较少、农民参与性积极性不高。这样一来,使一些地方农民行路难、吃水难、居住环境差的问题难以得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社会发展滞后,也就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重要障碍。
国家为了解决这一根本问题,通过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了以政府补助为引导,村民筹资和财政将奖补相结合来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政府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这就是农村的一事一议制度。
通过以上可以得知,一事一议就是上级为支持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其建设资金来源有两项,一是村民筹资。二是财政奖补。题主所说的收取的一事一议的钱,其实就是在一事一议的实施过程中,村民的筹资部分。
那么,村民筹集的这部分钱干嘛用了?前边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就是与财政奖补资金一起,用在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上了,如村里修路、铺设自来水管道、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等等。
在我们当地,地方政府对于农村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与要求,如原则上每年度每个项目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0万元,对于一事一议项目的自筹资金,原则上每个项目村每人不得超过30元。
筹资对象为本村户口在册人口或者是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项目所在村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和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
同时还规定,不筹资筹劳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和家庭确有困难的可以不筹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