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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工作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你对单位的薪酬分配制度满意吗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和多少收入能让你玩命工作)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0-11 11:13:03 浏览4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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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单位的薪酬分配制度满意吗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和多少收入能让你玩命工作

第一个问题,对薪酬制度满意不满意?

就企业来说,薪酬制度是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的分配制度。

就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而制定的。

作为职工,在选择就业之前必然是要知道所从事的工作报酬是多少才去应聘并签订合同的。

如果是在企业上班,工作报酬的形式大多有这么几种,一是按照岗位定薪酬,二是计件工资,三是基本工资加奖金,等等。

如果不满意自己所得的薪酬,那就是感到劳动强度与薪酬不匹配,要么申请调换岗位,要么只好辞职啦。

因此个人认为,之所以本人在这个单位工作,就是认可它的薪酬制度啦。

第二,什么样的分配制度和多少收入才能满意?

这个没有固定的模式。

想舒服的工作的话就是拿中等水平的固定工资,别眼红他人的高收入。

想拿高工资,那就勤奋努力,多干苦干不怕吃亏。在任何单位都是如此,在什么时代也是同样一个理儿。

企业要发展就必须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调动积极性的最好办法就是采取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这也是最受欢迎的办法。

作为个人来说,多少收入才够才满意呢?人常说,你要它钱它要你的命。意思是钱是要不完的,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取得的收入能够让生活过得去就好了。千万不要拼死拼活地加班加点,到头来钱到手了人却累垮了,不值啊!

如何健全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是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分配制度按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能充分调动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达到增强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有三块组成: 基本工资(也称固定工资)+ 岗位工资(也称岗位补贴)+绩效工资(也称奖金)。

按一个在正常运转的企业来分析:

基本工资: 如果当月员工没有发生缺勤现象,那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全数给员工的,这是员工在企业的一份基本收入!

岗位补贴: 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补贴标准,一般是按劳动强度大小,技术含量高低,工作环境优劣等情况而定!一般都是按每个月个人的出勤率来发放补贴的。

绩效工资: 这是一份活工资,每个月不同的金额,就是个人成绩和企业效益挂钩后所得到的一份报酬,按个人的成绩和贡献来计算个人工资,并且还结合劳动态度,服从分配,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一般企业都有一个有厂长工会主席牵头的考核小组,按月考核!

三块工资中最重要的是绩效工资,它体现了企业的公正和公平,合理和有效的分配原则,即奖励了应该得到奖励和报酬的员工,也确保了企业的经济收入!关键要做到公正和合理!

健全和有效的绩效分配制度,会对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起到举足轻重的效果!???

第十三个月工资是全额还是部分

体制内的行政单位发十三个月工资是有文件规定的,是可以发的。

一、 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依据。

每个月发一次工资,每年共发放十二个月的工资,这是常识。每年增发一个月工资(也就是常说的每年发第十三个月工资)是以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形式发放的。

在《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中规定,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就是说,只有机关工作人员才会有年终一次性奖金。

当然,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时,是不会扣除社会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工会费等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的,领到的是全额发放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

按照文件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中规定,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是将第十三个月工资的额度分别计入了每月发放的绩效工资中的,不再另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第十三个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标准。

在国发〔2006〕22号文件中,明确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标准,那就是: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就是本人工资中的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哪些呢?同样的,在国发〔2006〕22号文件也有规定,原文是这样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也就是说,在公务员的现行的工资构成中,基本工资就是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这两项。一般来说,在工资条中,这两项工资是排在最前面的两项。也就有人说,基本工资就是工资前两项之和。

此外,在国人部发〔2006〕56号文件中也明确了,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这就是说,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也是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

三、年终绩效奖与年终一次性奖金是两个不同的奖项。

现在公务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一直是按照规定发放的,这是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的,是很规范的,一般是不会不发放,也不会有所突破的。

事业单位一般也是没有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的,要发估计也是以其他名义(如增量绩效工资或者目标考核奖等名义)发放,但标准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年终绩效奖(有的可能称之为目标责任奖等名称)的奖励名称、奖励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发一两万,有的地方发三四万,也有的地方发五六万甚至更多。这与年终一次性奖金不是一回事。现在要规范的估计也就是这个年终绩效奖。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想知道大家对现在的工资分配有什么看法

退休了,就意味着在家养老了。我想无论是何人,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受一样的养老金。这个和之前担当职务没有关系。因为,在担任职务期间,你已经享受了职务津贴或补助。既然退下来了,就不给国家做贡献了,就享受一样的工资。还未退的不包括。这样,比较公平。

怎么看待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

绩效工资是工资性收入的组成部分,既定的绩效工资,是不是可以以每月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衡量扣减或增加绩效工资?就现行非营利性行业(如教师)所采用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员工月实际绩效工资收入=既定绩效工资额度×绩效考核系数(绩效指标达标程度)作为绩效工资分配方式,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其法律依据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谓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个人认为,以此为理据所实施的按月考核,把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分配方式只顾及一小部人的利益,而忽略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同时,按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既定绩效工资挂钩,根据考核结果扣减或增加绩效工资,与《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规定的“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是相悖的。说到底行业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没有变相剥削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通过绩效考核后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实质上就是换汤不换药重拾已被废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任何企业单位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奖惩条例》早已被《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代替。所以,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事实上就是规章制度违法。

绩效考核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刺激企业员工行为的最有效方法,但如果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且缺乏公平公正,不但不能调动起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发挥员工的创造力,相反会造成员工的消极行为和抵触情绪,也不利于社会和谐。

如果经多次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可以说该员工并未完全适合本岗位工种,可以通过培训加以提高其职业素质,若果考核再无法达标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是通过扣减既定的绩效工资方式给予惩戒,这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相关规定中的“克扣劳动者工资”。

采取绩效考核应以季度奖金或年终奖金、年终工资调整挂钩。如果季度考核各项指标均达标的,发放最高的奖金额度;考核有关指标未全部达标的,可根据未达标的有关指标项进行减少奖金额度的发放。虽然奖金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但奖金是浮动的,而不像绩效工资是既定的,在员工心目中是完全不一样。同时,只有在年终时才能真正体现各员工的真实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时,可把整一个年度加以统盘考虑各员工的绩效,并与工资调整挂钩。相信比所谓的每月绩效考核更科学,比扣减绩效工资的做法更受员工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