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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到底是干嘛的
物业该取缔啦!不得民心,存在何用?回归街道居委会,居民的管理,应归政府,为何交由公司,公司是盈利为目的,是买卖行为,而且是强卖,居民没有选择余地,近似强盗行为。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是一伙人,业主们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这种现象很多,对业委会的监管缺失,利益这个东西魔力很大,极小的代价就让业委会唯命是从。一部分人把矛盾归结于业主贪小便宜,此言论纯属无稽之谈,但也无可厚非,因为他是物业既得利益者。业主对物业提出质疑,是行使自已的权益,试问:一,业委会,代表业主签合同,请拿出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来。二,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把招投标,经住建部门批准聘用的相关材料,文件拿出来。三,物业公司,依据物业合同,你应配备固定人员多少?每周卫生打扫几次?出租了多少人防车位?广告费代收为己有又是多少?四,业委会,每年召开了几次业主大会?签定合同,公共设施维修争求业主意见的文件,材料拿出来。选票有多少是伪造的签名。总之,物业公司是利润最大化的私营企业,让他达标服务是不可能的,业委会法律上是不拿薪水,但无利不起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