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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的近义词 怎么

莫非的近义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对这句话怎么理解)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10-09 20:02:58 浏览7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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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你对这句话怎么理解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这句诗的含义不难理解,译成白话是——

普天之下远或近,都属周王所君临;循沿国土四境内,没人不是周王臣。

但是,在看似直白的文字里,却隐藏着几个大秘密——第一,西周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一统”;第二,西周通过分封制实现了一切土地归周天子所有的占有制度;第三,这种土地占有制度以政权和神权相结合的方式体现出来。

从对这句诗的分析开始说。

此句诗,出自《小雅.北山》,原句是——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三家‘溥’,作普。”

“三家”,是指汉代齐、鲁、韩三家今文《诗》之传授,时被立于官学。《毛诗》以古文传授,曾不受重视,只在民间传承。

据《诗三家义集疏》,之后,“溥天之下”,大多改为“普天之下”了。

战国时鲁国毛亨和赵国毛苌所辑注的古文《诗》,被称作《毛诗》,其实后世影响更大。现在看到的是他们流传下来的本子。

东汉郑玄,为毛亨的《诗传》作《笺》,被称《郑笺》,影响尤为深远。

毛亨《传》曰:“《北山》,大夫刺幽王也。役使不均,己劳于从事,而不得养其父母焉。”

又曰:“溥,大。率,循。滨,涯也。《笺》云:此言王之土地之广矣,王之臣又众矣。何求而不得,何使而不行。”

这解释得非常清楚了。

有人把“率土之滨”的“率”,解为“率领”、“管辖”;把“滨”,改作“宾”,释为“率辖土地的官员”。这是不对的。

如《传》云,“率”为“循”,也就是“沿着”;“滨”,是“涯”,也就是边缘。古时,认为“四土”,即四方之外是“四海”,所以,“四土”的边缘称“滨”。

《诗》三百,由周官采集而来。大致上,《雅》《颂》出于士大夫之手;而十五国风,民歌为主,“多为村夫鄙妇所唱和”。

即便《雅》《颂》中,也有属“刺”的一类。《北山》即是,是周贵族大夫对周幽王“役使不均”之“刺”,正如《诗传》所云。

不过,此诗的蕴含绝不仅在于“刺”。

首先,从此句诗中,可以感受到西周所实现的中国第一次“大一统”。

中国考古学泰斗苏秉琦先生,认为中国国家的发展,经历了“古国—方国—帝国”三个时期。

夏商周“三代”之前,是“古国”时期。所以,距今5300年左右的河洛镇遗址,有学者称之为“河洛古国”。

“三代”之后,从秦国开始,是“帝国”时期。黄仁宇将此时期划分为“秦汉”“唐宋”“明清”三大阶段。

“三代”,则是“方国”时期。

在“方国”时期,周代,是一个重要的过渡和转化阶段——从面积来说,周,把自己的、夏商的“领土”合为一体,称为“天下”;开疆辟土的同时,通过“封建”的“国策”,实现了政权治理的一次大跃升,为秦帝国的第二次“大一统”创造了足够的条件。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体现的正是这种第一次的“大一统”。

其次,从此句诗中,可以了解到西周的土地占有制度。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讲的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西周初年,周王室“封建亲戚”,一下封了五十五个姬姓诸侯国,还分封了十六个与姬姓通婚的异姓诸侯国。

分封,以土地分封为基础。但是这并不改变所有土地归属周天子所有的实质。

用现在的话说,这是一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各国诸侯不过是周天子的代理人,代行管理职责,只享有土地的“经营权”。

毛亨《诗经.瞻仰》传曰:“古者天子为籍千亩,诸侯百亩。”郑玄《诗经.载芟(shan).序》亦曰:“籍田……天子千亩,诸侯百亩。”

《说文》讲,“籍”就是“耤(jie)”,“古者使民如借,故谓之耤。”

“籍田”,说白了,就是役使奴隶或耕农无偿为天子和诸侯耕作,所以叫“使民如借”。

“籍田”分公田和私田,公田所产作物上缴天子,私田收获留作诸侯士大夫己用。

但公田和私田,所有者都是周天子。

“耤”与“耡(chu)”通,后来“耡”字变化出“租”字;“耤”变化为“借”;与“籍”“租”双声同语的“责”,演变出“债”字。

这种汉字上的变化现象,实际上反映着土地占有制的本质。

土地全归周天子所有,诸侯和士大夫“莫非王臣”,还要受天子“役使”,没完没了干天子派的活儿,于是,《北山》里那个士大夫就牢骚满腹地“刺儿”了。

再次,从此句诗中,可以体察周代政权和神权相结合的统治方式。

有人说,这句诗里的“土”,不仅仅指“土地”。

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

甲骨文中,“土”指“土地”,也是“社”的本字。“社”,在甲骨文中是一种和土地有关的祭祀。

周代,“社”字和“土”分开了,有了专门的“社”,但其和土地的关系并没有分开。

所谓“社稷”,表面看是指“土地之神”和“农稼之神”,究其核心意义,确指的是“天下”、“国家”和“政权”。

《说文》曰:“社,地主也。从示,土声。《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周礼二十五家为社。各竖其土所宜之木。”

这是说,“社”的本义,是土地归谁所有——“地主也”;“社”,还代表“神祇”,是祭祀场所;“社”,还是基层治理单位——“周礼二十五家为社”;每个“社”,都须注各竖其土所宜之木”,《五经通义》曰:“社皆有垣无屋,树其中之木。有木者,土主生万物,万物莫善于树,故树木也。”

西周,采用分封的办法加强周王室的政治统治。分封土地的同时,又叠加了神权的统治,用“社”这种方式,愈加巩固了周天子对土地的占有权。

这样来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更可以理解其意义了。

周朝的瓦解,是从土地制度开始的。

分封制所体现的周天子占有全部土地的制度,必然限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春秋开始,周天子管不了的“私有土地”越来越多。

鲁国于宣公十五年,即公元前594年,实行“初税亩”,等于公开宣称土地非周天子所有的“私有”合法化。

《左传.宣公十五年》载:“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藉”,即“籍”,也即“耤”。这是说,初税亩的办法,按照土地面积收税,而不再采用“使民如借”的无偿劳役办法。这等于宣布西周分封和“井田制”土地制度的作废。

从此,“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样的局面,就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了。

接踵而来的,是更加强大的秦汉帝国。

什么是“墨菲定律”,你相信吗

墨菲定律不过是事物的一面,并非全貌,完全相信它,就是管中窥豹、盲人摸象。

很多人,都有这种经验。担心某事发生,某事就真的发生。于是就以为是有个定律在起作用。

那么有时,你极其担心的事,没有发生,又如何解释。只关注那些发生的,这不是幸存者偏差吗,明显不是客观真相啊。

其实,这是不明白表意识和潜意识运作原理,造成的误解。

有些事,表意识因为掌握信息不足,或者因为后天的知见障,造成的思维死角,或者知识不足、性格限制等原因,对事情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甚至在挫折即将来临前毫无察觉。

但潜意识的巨大威力,就可以弥补这个不足。人们经常会说直觉这个词,有时候直觉真的很准,却解释不清直觉的运作原理。更不知道直觉因何而来。

其实当人们以为墨菲定律在起作用时,就是直觉在发挥作用。

而直觉从何而来呢?

直觉就是表意识接受各种信息后,潜意识高速运转后得出的某个结论,而往往当结论得出后,表意识还一脸懵圈呢:我是谁?我在哪?

曾经有一位消防员,和大家刚刚进入火场,就极其坚持的把所有队员叫出来,大家刚出来,火场就发生了大爆炸。大家很感激他,却也不明白他怎么这么牛,判断这么准。他本人也是不知所以。

科学家对此事研究后认为,他的潜意识把火场中的一些特征与以前经历过的火灾特征进行了对比。比如:“没有明火,却有很多的烟,且是棕红色的,空气被吸进火场...”,诸多的特征和以前发生复燃的火灾相符。所以在表意识还不明白情况的时候,潜意识已经做出了正确判断。

生活中人们做出的很多看起来不合理甚至匪夷所思的言行,或者“不合常理”的想法,都是在潜意识的支配下产生的。

当然,潜意识做出的判断,并不都是正确的,因为潜意识也要收到表意识的影响,如果一个人的表意识有强大的理念上的偏差谬误,就会带动潜意识也做出错误的判断。所以,直觉也有出错的时候。

总之呢,不要把墨菲定律过于放在心上。否则,容易因为强烈的心理暗示,导致潜意识出现偏差,左右行为,本不该出现的失误反而会出现。

请记住,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