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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 段子 出自 古代 精品三成 精品 荤段子

古代精品荤段子,三成出自他之手!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3-08-01 19:33:09 浏览9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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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故事会精编,史上三分之一的荤段子,出自谁之手?

答案,冯梦龙。

01

段子手冯梦龙,生于明神宗万历二年,字犹龙,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吴下词奴等。

南直隶苏州人。

其毕生为文,著作颇丰,《三言二拍》、《古今谭概》、《广笑府》等传诵尤广。

曾听人笑谑:其中,荤段子俯拾皆是,随处可觅。

事实也是。

年轻时的冯梦龙,才华横溢,但放浪不羁。

“逍遥艳冶场,游戏烟花里”,一度成为其生活的生动写照。

后来,缘识苏州名妓侯慧卿,彼此情投意合,欲缔百年之好,厮守终生。

只可叹,冯梦龙家境拮据,囊中羞涩,无钱为侯赎身,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一富商砸下重金,携拥而去。

至此,冯梦龙为情所伤,始收敛心性,埋首纸堆......

终化身大明第一老司机。

说起荤段子,总有人嗤之以鼻,不屑一顾,甚至斥其恶俗。

而今儿个要说的这则,却情节离奇,反转不断,能窥见人性之险恶诡诈。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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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万历丙戌年(公元1586年)间,京师应天府,有个佣工的媳妇,生得俊眉俊眼,杨柳细腰,颇具几分姿色。

为便于叙述,姑且唤她做花妹吧。

趁男人外出做工之时,花妹勾搭上一罗姓守城卫军。

(冯梦龙赋予这个卫军的姓“罗”,实则暗藏蹊跷。)

只要男人不在家,两人便厮混一处。

狗血剧情,妥妥的烂俗不堪。

可这般好光景,并未维持多久。

一天,因琐碎之事,两人闹掰了,就此一拍两散。

按说,一双野鸳鸯,已成陌路人,还能有啥纠葛?

当然有。

日子一长,佣工又经常出外,十天半月不回家一趟,花妹难免寂寞。

媚眼环顾之中,瞄上了灶台筐中的胡萝卜。

行文至此,略去N个字。

总之,花妹就给胡萝卜起了个外号,叫:“罗长官”。

每夜,总是罗长官,罗长官的叫着。

隔音效果太差,以致街坊皆听得清清楚楚,以为花妹和罗又复合修好了......

03

话分两头。

街面上,有一恶少,平素吃喝嫖赌,偷鸡摸狗,没少干坏事。

也垂涎花妹姿色,多次图谋不轨,均未得逞。

此前,还曾被罗姓卫军打得满地找牙。

因此心生怨怼。

很快,机会来了。

是夜,藏身花妹家墙外。

没听到“罗长官、罗长官”的叫声,恶少以为罗姓卫军没来,只花妹一人在家,便蒙了脸面,手持利刃翻墙入院。

刀挑门闩,摸进卧房,蹑手蹑脚刚靠近床侧,恶少不由得心头一紧。

床榻之上,影影绰绰,两个人正相拥而眠。

十有八九,是罗姓卫军。

恶少怀恨在心,登时脑瓜一热,痛下杀手,抓过枕头,狠叨叨捂上了花妹和那男人的脸。

男人惊醒,拼力反抗。

撕扯中,恶少渐落下风。

因担心被擒,挥刀一通乱攮乱刺,后,夺路而逃。

谁料,差点被恶少捅死的,根本不是罗姓卫军,而是花妹的正牌男人。

午夜遭杀,死里逃生,花妹男人吓够呛,天色甫亮便报了官。

官府接案,马上派出差役,兵分两路,一路勘查现场,一路摸排走访。

负责勘察现场的,去花妹家查了半天,却没提取到半点有价值的线索。

好在负责摸排的差役有了进展,带回了胡萝卜。

不,是关于胡萝卜的传说。

邻人曰:“前此每夜,其妇必呼其旧好之罗长官。”

官府听罢,很快推定:罗姓卫军,妒奸害命。似这等淫邪之人,必须重判,严惩不贷!

04

紧接着,罗姓卫军被押上了公堂。

武威声起,惊堂木拍下。

官老爷沉喝道:“胡萝卜,你可知罪?”

胡萝卜?啥意思?

罗姓卫军登时肝颤胆突突,却又一头雾水:

“回大人,我冤枉啊。我和花妹,都闹掰分手很久很久了。”

“还敢胡说,狡辩?”

官老爷道,“证人上公。”

“就是他。花妹夜夜唤他名字。罗长官,罗长官的。”

面对悠悠众口,罗姓卫军顿也懵了圈,傻了眼,无从辩白。

无话可说了吧?那就打入大牢,待呈报大理寺后判你个流刑三千里。

事到如今,作为读者,皆知这是一桩由胡萝卜引发的冤案。

虽说罗姓卫军与花妹,可气可恶,但罪不至于重刑。

可是,谁能替他说话,还他清白?

别说,还真有。

冯梦龙笔锋一掉,令人忍俊不禁的反转来喽。

05

且说那行凶跑路、躲避风头的恶少,听闻案件具结,便返回家中。

与妻子聊起这事,不免叹了几声气。

妻子不解,就追问他为啥叹气?

恶少嘿嘿一乐,压低声音,一五一十,说出了事情经过。

但,打死他都想不到,就在他刚刚进门之时,妻子也正在给他织顶帽子,绿色的。

情急之下,奸夫,哧溜一下,钻进了床下。

恰恰将恶少的话,听了个一字不漏。

原本,这奸夫也正在计划除掉恶少,以娶其老婆。

这下好,不用费心了,直接送恶少去大牢里呆着去,就行了。

待奸夫出来之后,便乐颠颠直奔官府。

至此,这桩胡萝卜冤案终于真相大白,恶少获罪,罗姓卫军获释。

这个反转不断的段子,名字就叫《罗长官》,出自冯梦龙所著《古今谭概》谬误部。

至于奸夫与恶少妻能否修成正果,花妹和老公离没离,那是后话了。

抛却段子的消遣、娱乐功能,这个故事似还告诉我们这样几个道理:

第一,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欲望太盛,必招祸端;

第二,隔墙有耳,床下有人;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哈哈,千万别给胡萝卜起外号。

补录:原正文《古今谭概·谬误部第五·罗长官》——冯梦龙

万历丙戌间,京师有佣工之妇,先与卫军罗姓者交密,呼为“罗长官”,后以隙绝。妇久旷欲动,乃择胡萝卜润之,每寝,执以自娱,快意处亟呼萝卜为“罗长官”。邻人闻之,以为罗君复修好矣。邻有恶少年,素垂涎于妇,调之不从,恨焉。适佣工夜归,与妇寝。恶少不知也,意其独宿,故无声,挟利刀潜入,将迫之。扪枕得双头,误认为罗,怒甚,连斫之而去。事既上,有司不能决。邻人曰:“前此每夜其妇必呼其旧好之罗长官。然但闻声,未见其人也。”官以罗妒奸杀人,当重辟。罗极称冤,竟不白。恶少归,嗟叹不已。妻叩之,备述其故。妻亦与一人有私,其所私者,正避匿床下,计欲杀恶少而取其妻,乃以所闻语鸣官。恶少竟得罪,而罗长官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