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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有哪些这样的典型历史事件
1950年3月,大批土匪围攻贵州惠水县城(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领头的是被谷正伦委任为“贵州反*救国军总司令”的匪首曹绍华,一度号称拥有七个师的兵力,其实都是杂七杂八的乌合之众。比较特别的是,其中一股土匪的头目是个漂亮女人,即被曹绍华封为“黔南反*救国军”团长的女匪首程莲珍,人送绰号“陈大嫂”,手下亦有几百人枪。
要说这个程莲珍原也是个良家女子,1922年生于贵州长顺县的一个布依族女孩,这里由于气候宜人被称为“美女之乡”,程莲珍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引得四方垂涎。她的第一个丈夫是附近惠水县的粮商大户陈正明,因此过上了少奶奶的富足生活,婚后第四年陈正明身染重病卧床不起,程莲珍开始掌管万贯家财和家族生意,民国乱世,自建武装保家护院那是常态。
于是程莲珍有机会练习骑马打枪,加上天生聪慧,后来居然能使双枪左右开弓,在当地声名大噪。不久丈夫去世,不出意外的话,本来就是个大户家寡妇的角色,结果一个追求者的出现,改变了程莲珍的人生。这个人叫罗绍凡,原是贵州大学的学生,家境富足,早就仰慕程莲珍的美貌,发现梦中情人成了寡妇后,立即展开热烈追求,并且最终遂了心愿。
因为罗绍凡其兄罗绍铨,当时已是曹绍华所部的骨干匪首“黔南地区副总指挥”,所以在当地极有势力。1949年底,我二野杨勇兵团进军贵州,蒋军土崩瓦解,但是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散兵游勇和被裹胁的地方势力结合起来以后,土匪四起。而罗绍凡和程莲珍夫妇也在罗绍铨的鼓动下,带着自己家里的院丁50多人和20多条枪入了伙,被封为团长和团副(老公是副职),曹匪绍华干脆把司令部设在了他们家。
惠水县城当时已经解放,在谷正伦的遥控命令下,曹绍华匪帮也为了抢粮抢盐巴,集结了3000余人围攻县城,遭到我驻军部队一个营的猛烈打击,弃尸200余具后落荒而逃。而程莲珍耍了个花招,她的队伍故意晚到,因此没受什么损失也跟着一起撤退了,于是被传得神乎其神,什么神机妙算刀枪不如云云,“陈大嫂”的队伍在黔南地区很有些名号。
而贵州地区的匪患也因为一个被神话的女匪首,引发各方关注和北京的重视。为了剿灭匪患,贵州军区奉命以雷霆手段出击,集中了第16军、第17军的三个团另两个营,以及贵阳军分区两个营和安顺军分区近20000人的部队,自1950年11月4日起,开始对长顺、紫云、惠水县地区的土匪进行大规模围剿,二野战史称为“长顺惠铁壁合围”。
在解放军猛烈的打击下,土匪队伍很快作鸟兽散,其中罗绍铨和罗绍凡和程莲珍夫妇率残部逃到长顺、惠水县交界处的崇山峻岭当中,隐蔽在一个孤悬绝壁的“提蓝洞”里面。但是仍被群众发现,我军剿匪部队迅即将其包围,一番激战后,匪首罗绍铨被击毙,罗绍凡受伤被俘,唯独跑了女匪程莲珍。
“陈大嫂”能够在绝地逃脱,其实主要是因为上级有命令,这个女匪首要抓活的,否则早挂了。她一路向贵定方向逃跑,剿匪部队则组织追捕小分队穷追不舍。而狡猾的程莲珍将自己扮作一个逃难女子,轻易嫁入了龙里县草老铺的一户农家,没办法,长得漂亮啊,韦家还以为拣了个大元宝,欢天喜地成了亲,因此程莲珍得以隐藏起来,让追捕分队无功而返。
但是贵州军区并未放弃努力,命令各地公安、民兵武装继续搜寻“陈大嫂”的下落,一直到1953年初,根据群众反映“草老铺韦万书家得了一个女人,很漂亮”的线索,追捕小分队终于在1953年2月17日将程莲珍抓获,旋押往龙里县公安局,这个名动黔西南的女匪首就此落网,随即转送贵阳。
在如何处理程莲珍的问题上,贵州省委和军区的态度曾经比较坚决,苏振华将军向上级汇报:“程莲珍民愤极大,下面人要求杀”。但是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将军亲赴贵阳,传达了毛主席的指示:“不能杀,好容易出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人家诸葛亮七擒孟获,就敢于七擒七纵,我们擒了陈大嫂,为什么就不能来个八擒八纵?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根据这个指示,贵州军区专门下发了文件,并于1953年6月5日,在惠水县城关举行公审大会,在几千名围观群众的见证下,由人民法院宣判,当场释放了程莲珍,这恐怕就是我党我军在处理少数民族问题上的菩萨心肠了吧。而程莲珍也由此被称为“女孟获”,并且在后续的清匪除霸过程中,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也证明党的政策是非常正确的。
根据统计,程莲珍后来一共劝降了5名小匪首和20多名土匪,收缴枪支30余件,后来被安置在惠水县一个布依族山寨生活,还当选为惠水县第一届政协委员,但始终未再婚,终老山间。
历史上有哪些“春秋笔法”的例子
春秋笔法是史书的标配,任何史书都需要用到春秋笔记。而谈到春秋笔法,当然是指孔子老师所说的《春秋》这本书。
据说这里面的每个字都有含义。那为什么要用春秋笔法呢?这是因为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比如《春秋》有的是写周王室,这是周天子,大领导的权威还是要维护的,所以周天子要是犯了错,不能直接写,要绕着弯写,这是为尊者讳。
先看一下春秋里,孔老子是如何玩笔法的。
春秋一开场,就写了郑国的一件大事: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春秋•鲁隐公元年》)
这是讲郑庄公在鄢地打败了弟弟。郑庄公是郑国的国君,却不受母亲喜欢。其母武姜想让小儿子段当国君,郑庄公隐忍了二十年,终于消灭了弟弟。
在这句话里,你能看出什么门道吗?
这里面就有春秋的笔法。
比如讲到“段”时,没有用共叔段的全称,也没有用弟字。这是因为弟弟没有弟弟的样子,不尊重兄长,所以直呼其名以示批评。
另外,用了“克”这个字,是因为郑伯跟段是兄弟争国,段割据一城,如同另一个国君一般,所以用克,不用征。
第三,称郑庄公为郑伯。是批评他没有尽到兄长的责任,没有教育好弟弟,反而放纵然后精心安排,把弟弟推到造反的道路然后消灭。
这里面就是有春秋笔法。
再看一例:
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这是讲齐、鲁、郑三军联合杀进许国。但这里面也是有春秋笔法的。比如使用郑伯、齐侯来称呼郑齐两国的国君姬寤生和齐僖公,这是批评他们侵略别人。
用“入”这个字,表示许国进行了抵抗。
再看一条: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春秋》鲁庄公九年)
这是齐国的一件大事,齐国的公子无知杀掉了齐国的齐襄公,自己当上了国君,不久后,
无知被大夫雍廪杀死。
在这条记录中,孔子在无知的名字前没有冠以国名或公子的字样,表示这个人死有余辜。
用杀这个字眼,而不是用弑,则表示,就算你把齐国国君之位坐暖了,把齐国后宫睡疲劳了,你还是一个大夫,干掉你这样一个大夫,杀没必要铺张成弑。
有时候,春秋笔法解释还不一样。
比如这一条: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春秋》鲁庄公九年)
这是齐桓公小白跟公子纠争位,公子纠失败,齐桓公逼迫鲁国杀死了公子纠。
这里的记录有什么玄机呢?
在《谷梁传》解释道:孔老师在这里又使用一个富含春秋笔法的动词:“取”。外国从鲁国获得东西,孔老师一般是不用取的,这次用取,是因为齐人很容易从我们鲁国人的手上得到了公子纠,还把他给杀了。有十户人家的小城,就可以容人避难,有百户住家的城邑,就可以隐藏犯有死罪的人,我们鲁国拥有千乘战车,竟然保护不了一个公子纠,这是我们鲁国的耻辱,是鲁庄公的耻辱。
《公羊传》则解释了孔老师的另一个春秋笔法,孔老师没有用惯常的公子来做定语,而是用了“子”这个高级别的定语来形容纠。表示别看你们齐国拥立了公子小白,别看我打了败仗,但我们还是尊重公子纠,认为他才是齐国君位的真正继承人。
这就是春秋的笔法。可以说,春秋的历史还是很有趣味的,感兴趣的可以关注我的专栏:《读懂春秋,就懂了当下》,点下面链接进入: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身边有哪些实例能体现这句话吗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出自《论语》的词语,表明的是人的态度,或者说是人的行为准则,这句话被现代人广泛地运用,几乎成了大多数人的口头禅。
这句活的意思是,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要强加给对方。然而在现实中,人们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做出了与这句活相悖的行为。
在社交场合中,有的人自己不抽烟,不喝酒,但因为有求于人,或者因为某种原因,总会向别人敬酒敬烟,也不管对方喜欢还是不喜欢。
在家庭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父母与孩子,兄弟姐妹,夫妻之间,强迫他人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这样的事情会经常发生,而且在他们看来,还是理所当然。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它应该成为一个人的信条,它靠诉人们,无论因为什么,不能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只顾满足自己,而忽略他人的感受,这句活,无论是在人际关系还是国际关系的原则上,都非常适用。
当前,在国际上,美国就经常违背这句话,总把自己的一些想法,强加于别国,甚至不惜动用武力。干涉别国内政,呵呵,似乎有些扯远了。总而言之,我们应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在人际交往中,严于律已,不强迫自己,更不强迫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