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网上很多人说蚩尤打仗时骑着熊猫,出处在哪里
- 孩子掉进成都大熊猫基地饲养池一事反映出什么问题熊猫真的不伤人吗
- 陕西秦岭大熊猫未来能赶上四川大熊猫的品牌效应吗
- 大熊猫也是动物, 为何没被老虎等猛兽吃了的记录呢
- 熊猫鲸是什么动物听说好像很能打的样子是这样吗
- 熊猫咬死100人要处死吗
- 看到一个问题,说就算是国宝杀人,也要打死我好奇,野生大熊猫咬死人了,警察需要去把大熊猫捉住吗
网上很多人说蚩尤打仗时骑着熊猫,出处在哪里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蚩尤所谓的野兽,不过是几个以野兽作为符号的部落而已。
《列子·黄帝》:“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貙、虎为前驱,雕、鶡、鹰、鸢为旗帜。”
这里面就有以熊、罴作为符号的部落,没什么稀奇的。
当年的人,就算具备驯兽的能力,但野兽又如何会去识别敌我,最多是不咬驯兽者,一样会攻击自己的友军。
所以驱赶野兽和敌人作战,是无稽之谈。
蚩尤驱赶的野兽里面,并没有熊猫,这是一种误传。
自然,误传归误传,但熊猫至少在古代绝对不是什么卖萌的吉祥物,也是很凶的动物。
第一,熊猫不吃只吃竹子。
很多人认为熊猫是吃竹子的素食动物,这是大错特错了。
实际上,熊猫和熊一样,是杂食动物,是会吃肉的。
野生的熊猫除了吃吃草、野果以外,也吃昆虫、竹鼠甚至羊。
显然,如果有必要,熊猫也会吃人。
第二,熊猫攻击力很强。
大家想想看,你能用牙齿咬断竹子吗?
熊猫可以轻松做到。
试问你的肉有竹子这么硬吗?熊猫怕是连你的骨头都可以咬断。
另外,熊猫也是有尖爪的,一旦抓人也会造成严重损伤甚至送命。
第三,熊猫具有一定的攻击性。
我们看到的熊猫,都是动物园从小养大的,整天和饲养员接触,从小就好吃好喝供着,野性大减了。
然而,即便如此,其实动物园熊猫伤人还是很多的。
北京大熊猫运动场,有个著名的熊猫古古。
这位古古老师也许样子特别可爱,经常被人骚扰。
然而,古古老师可不是好惹的,谁敢惹他就没好下场。
2009年1月7日,一位游客为给儿子捡回玩具,翻过护栏跳入大熊猫馆外运动场,遭到古古老师的攻击,双腿被咬数十口......
2007年10月22日,一名12岁少年因好奇跳入北京大熊猫运动场内,大熊猫古古老师咬伤少年双腿。一名老外扔出一瓶矿泉水引开熊猫,男孩得以脱险。
2006年9月19日,一外地来京的男游客张某,酒后欲与大熊猫握手,跳进其运动场内,受到惊扰的“古古”咬伤了他的右小腿。游客反咬“古古”后背(卧槽),最终被工作人员救出。
除了古古老师以外,脾气不好的大熊猫还有不少。
2007年8月4日,兰州动物园一大熊猫饲养员遭熊猫撕咬,缝了100多针,差点送命。
2004年2月1日,北京一大学生趁大熊猫睡觉时,欲与其“亲密接触”,跳入大熊猫运动场,被正在休息的“吉妮”咬伤右脚掌及踝部。
2000年11月,成都市新都县新都四中的一名初中学生,翻越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关养熊猫的铁丝网,被熊猫抓咬致全身皮肉裂伤。
第四,别看了,你打不过熊猫。
上面的例子很明确了,人徒手根本不是熊猫对手。
其实,人类是很脆弱的。
有人说,武松打虎的原型,是施耐庵看到一个壮汉空手打死了一条野狗。
其实,人赤手空拳想要打赢一条野狗,真的是不容易的,很有可能被狗先咬伤。
而一条很大的狗,也就15到20公斤重量,熊猫体重80到120公斤,最重可达180公斤。
普通人徒手和熊猫搏斗?对不起,熊猫今天可以不用吃竹子了。
上面那个同古古老师肉搏的醉酒游客张某,曾经有恐怖的回忆:
古古老师突然抱住他的右腿不肯罢休,并张口就咬。几口下来,将张某咬趴到地上。张某说,他本能地去推压在他身上的大熊猫,「200多斤的家伙,根本推不动。我腿上钻心的痛,感觉肋骨都要被它坐断了。我急了,冲它后背咬了一口。」张某没想到,自己这一口把熊猫也逼急了,咬着不肯松口,任凭张某拼命甩脚也甩不掉。张某说,后来动物园工作人员赶过来,用水管接上了水龙头,滋走了大熊猫。「他们打开铁门让我赶快出去,我迷迷糊糊地就逃了出来,然后一头栽倒,什么都不知道了。
让你调戏熊猫,该。。
孩子掉进成都大熊猫基地饲养池一事反映出什么问题熊猫真的不伤人吗
谢谢邀请。首先,熊猫有很强的对人攻击力,现场视频我也看了,要不是基地保安积极营救,孩子应该处在非常危险的状态。虽然孩子安全无虞,但是游客们不尊重景区规则,将孩子放在景区栏杆外是主要原因,建议公安机关时候调查,看家长有无碰瓷行为,如果真有,畜生不如,如果没有也应该及时通报社会,指责这种将孩子生命置于风险范围的事情,即家长方无规范意识,他们将孩子置于风险之中,我们大家用不着同情他们,反倒是必须人人喊打的对象。您觉得呢?
陕西秦岭大熊猫未来能赶上四川大熊猫的品牌效应吗
看到题主发的这条消息,秦岭大熊猫研究中心与西安野生动物园签署协议,在长安区合力打造大熊猫公园。鼓掌欢迎!
大熊猫饲养中心,成都搞得早也很成功,成为到成都旅游的打卡地。我记得是早7点开始售票,大熊猫吃食、追逐、打滚、上树,游客无论老少都喜欢,以至于许多看点要排队,红火的很。
成都基地除了大熊猫,还配合了小熊猫、天鹅、孔雀等。
西安应该尽快搞,把金丝猴配合上,形成新的旅游兴趣点
大熊猫也是动物, 为何没被老虎等猛兽吃了的记录呢
大熊猫如今只产于我国西南地区,因为在我们国家是国宝,所以每一只那都是无比珍贵的,对于这类萌宝相关机构早就拉网排查,如今的熊猫要么是在动物园要么是特意放回山林的,即便是放回山林每一只都是有完善的保护措施,这么多人保护怎么可能被吃了!
熊猫鲸是什么动物听说好像很能打的样子是这样吗
“熊猫鲸”是什么动物?听到“熊猫鲸”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都会有点懵,因为没有听说过,我们对熊猫都很熟悉,那么熊猫鲸又是什么呢?实际上也的确没有官方名字称之为熊猫鲸的动物,这个名字来自于网友们对虎鲸的称呼。
为什么把虎鲸称之为熊猫鲸呢?是因为虎鲸数量稀少特别珍贵吗?不是的!虎鲸是海洋中比较常见的鲸类,之所以这样称呼它,是因为虎鲸的体表颜色和熊猫很相似,都是黑白两种颜色。不过虎鲸的个头儿要大多了,它是一种大型的猎食性动物,成年虎鲸体长可达8~10米,体重可达9吨,可以说比陆地上最大的动物大象还要大。
在所有的鲸类中,虎鲸并非个头最大的,蓝鲸和长须鲸都比虎鲸个头儿更大,虽然如此,但是虎鲸仍然是海洋中的霸主,因为蓝鲸和长须鲸虽然个头儿最大,但是它却主要以小鱼小虾为食,进食方式是张开巨口把有小鱼小虾的海水吞到嘴里,然后把海水过滤出去,把小鱼小虾留下并吞到肚里,这种进食方式简单粗暴,不用发生相互间的打斗。
其实虎鲸才是不挑食的真正杀手,其食谱相当广泛,无论是鲨鱼、乌贼、海豚、海豹、海象,遇到虎鲸就是噩梦,因为它们根本就不是虎鲸的对手,虎鲸可以轻易将它们猎杀。
不仅如此,就连比虎鲸要大好几倍的长须鲸和蓝鲸,有时也会被成群的虎鲸骚扰,其幼崽也有被猎杀的可能,通常虎鲸会采用轮番压迫长时间的方式,迫使长须鲸或者蓝鲸的幼崽无法浮到水面上呼吸,在其窒息之后就会成为其食物,有时成群的虎鲸甚至会去猎杀比它大好几倍的长须鲸、座头鲸和抹香鲸等巨型鲸类,它们群起而攻之很快就让它们无法招架,可见虎鲸也是有着很可怕的猎杀技巧的。
虎鲸凶猛异常,有着“海中之虎”的称号,横行地球四大洋没有天敌,不过其活动范围以极地和温带为主,而且这种海中霸王有着很强的社会性,它们通常都是集体活动,以一只年长的雌性虎鲸为首领,其丰富的生存和狩猎经验可以给虎鲸群以很大的帮助。
虎鲸也叫“杀人鲸”,但迄今为止还没有虎鲸在野外水域中杀人或吃人的记录(海洋馆中常有女驯兽师被驯养的虎鲸咬死),因此人们多认为虎鲸对人类是友善的。
熊猫咬死100人要处死吗
动物不是法律主体,不会判刑,但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大熊猫伤人国家会赔偿,圈养大熊猫伤人动物园承担民事责任,但也要划分责任。
动物杀人、树压死人、雷劈死人在法律上都是一个概念,因为它们都不是人,它们不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只有人或人组成的团体违反法律才会受到法律审判和制裁。但是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除外。
所以连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杀人都不判刑,动物杀人还会判刑吗?
动物们都是“法外狂徒”,游离于法律之外。它们没有智慧,没有思考能力,更不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它们依靠本能生存,法律对它们没有任何威慑力和约束力。
回到问题上来,大熊猫咬死100人是不可能的,大熊猫有很多袭人记录,但没有致死的,大熊猫没有主动攻击性。野生大熊猫明确的伤人事件有两起,一起在都江堰,另一起在甘肃,2014年甘肃李子坝村出现一只野生大熊猫,保护站组织200多人围捕大熊猫,想给它做体检,结果大熊猫受惊逃窜,偶遇无辜的村民关某,大熊猫将其咬成重伤,后甘肃白水江保护区管理局赔偿关某40万元。
圈养大熊猫伤人记录数不胜数,多是游客违规翻越围栏进入大熊猫生活区,遭到大熊猫攻击,一般都是被抱腿按住咬伤。还有就是饲养员违规操作被咬伤的,最严重的是重伤。
袭人最多的大熊猫是“北动保安队长”古古,它在2006-2012年接连4次咬伤翻越围栏的游客,但依旧活得好好的,在2017年还接待了美第一夫人。
所以大熊猫咬死100人根本不可能,我们大胆假设一下可能的条件:一个丧心病狂的科学狂人,从野外捕获一只大熊猫,将其改造成生化怪兽,到处袭人,导致100人死亡,最终这个科学狂人将被判处死刑(如果有精神病就免于刑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而大熊猫作为作案工具将被没收并销毁。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动物不会被判刑,那么有些袭人的猛兽为什么要击毙?这是因为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
《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老虎正在咬人,被击毙是合理合法的,哪怕它是华南虎,也一样会被击毙。
但是大熊猫正在袭人却没有被击毙的情况,而是用食物或其他东西将其引开,因为大熊猫不是掠食动物,没有袭人致死的动机,不符合这个“不得已”的要件。而老虎、狮子、熊等食肉猛兽就不一样了,它们可是会杀人吃人的,所以老虎袭人通常会被击毙,5月份两起野熊袭击事件肇事熊也被击毙。还有一些疯牛跑到大街上被击毙的,虽然牛不是食肉动物,但杀伤力很强,也会被击毙。
野生保护动物造成损失的,由政府赔偿。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目前法律比较健全,各项活动都有法可依,但由于公众的法律意识很淡薄,所以社会舆论很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操控。
看到一个问题,说就算是国宝杀人,也要打死我好奇,野生大熊猫咬死人了,警察需要去把大熊猫捉住吗
如果野生大熊猫袭击人,警察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前往处置的,击毙还是活捉野生大熊猫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处理。
野生大熊猫咬死人事件闻所未闻,咬伤人的事情好像也没有,除非人故意激怒大熊猫。前几年某地动物园大熊猫馆,有一名游客跳进熊猫馆惹事,大熊猫开始没理他,踏蹬鼻子上脸,结果被熊猫追撵一顿修理,但熊猫没有咬伤他。
如果野生大熊猫闯入村民院子里袭击并咬伤村民,出警民警可以持械击退熊猫,情况特别危急时可以击伤熊猫救出村民。熊猫被人击伤后轻易不敢靠近村屯,没有必要打死或活捉。大熊猫虽然是熊一类动物,但它们不是特别主动攻击大型哺乳动物的,咬过人的大熊猫不会因为吃过人血而养成食人习惯,它主要食物是竹子和小型哺乳动物。
野生大熊猫保护区附近村民都是受过保护大熊猫的知识教育,村民也知道路遇野生大熊猫自我防范措施,对闯入家里的大熊猫也知道如何处理,野生大熊猫咬人事件几乎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