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企划行业交流平台

青海企划行业交流平台(竹篮打水一场空,五粮液告青海“八大作坊”为何败诉)

jnlyseo998998 jnlyseo998998 发表于2022-09-25 15:36:50 浏览43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

竹篮打水一场空,五粮液告青海“八大作坊”为何败诉

稳坐白酒行业第二把交椅的五粮液多年来为了商标维权可没少打官司,有些甚至一路打到最高法院,陆续将“蹭热度、傍名牌”的七粮液、九粮液斩落马下。

一年前,五粮液又盯上了青海天佑德青稞酒厂的“八大作坊”商标,要求撤销商标。不过历时一年,五粮液最终以败诉告终。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是青海当地的一家酒企,虽然知名度不像五粮液那么高,但在区域内还是很有知名度的,同时还是市值超80亿的A股上市企业。

天佑德是“八大作坊”商标的使用人,围绕这一商标推出了多款系列产品,在当地的销量和认可度还是不错的。

八大作坊商标申请于2017年10月份,2019年4月份初步审定通过,2020年10月份注册公告。去年的7月份,五粮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八大作坊”商标无效宣告的请求。

说到这里不少小伙伴可能会很纳闷,“八大作坊”与“五粮液”没有任何一个字是重叠的,如果说“七粮液、九粮液”确实有傍名牌之嫌,纳闷八大作坊不过就是个普通商标嘛,怎么会与五粮液扯上关系呢?

五粮液可不这么认为,他的出发点是“八大作坊”4个字在白酒行业含义特殊,统指8处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白酒老作坊。

提到中国的8处白酒老作坊,这里插入一个知识点:在2012年的时候,全国8处白酒老作坊入选“预备名单”,这8处分别是四川射洪县泰安作坊、红楼梦糟房头老作坊、剑南春酒坊及遗址、古蔺县郎酒老作坊、泸州老窖作坊群、成都水井街酒坊、杏花村汾酒老作坊,以及宜宾五粮液老作坊。

从这个角度来讲,确实天佑德的八大作坊商标一定程度上“碰瓷”了五粮液,毕竟宜宾五粮液老作坊也是八大白酒老作坊之一。

说得更直白一些,五粮液认为“八大作坊”是一个整体概念,其中涉及全国各地8处不同的酿酒老作坊,谁也不能将其单独申请为商标,否则就碰瓷了其他7家。

但如果按照五粮液的这个逻辑,舍得、剑南春、泸州老窖、汾酒、水井坊等这些同样入围的老作坊或酒业,岂不是也应当申请“八大作坊”商标无效?上述几家可没这么做,只有五粮液在不遗余力地做这件事。

据此,五粮液以“八大作坊”商标存在“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之嫌,向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的请求。

近一年后,知识产权局认为八大作坊商标不存在违背《商标法》的地方,不构成“近似商标”,因此于今年5月21日裁定该商标合规、有效。

其实天佑德这“八大作坊”的商标并非来自于8处入围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与五粮液、汾酒、水井坊都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

实际上这所谓的八大作坊指的是仅限于青海地区的八大酿酒作坊,具体来说指的是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地区的天佑德、永庆和、世义德等8家酿酒作坊,而天佑德则是其中规模最大、最具知名度的一家。

青海这八大酿酒作坊远比“八处中国白酒老作坊”的概念要早,后者在2012年才入围“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而前者在明清时期就已经驰名西北,青海的这八大酿酒作坊在民间的认可度和知名度都很高,且在更早的2009年就被认定为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更重要的是天佑德使用八大作坊商标的时间,早于“中国白酒老作坊”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时间,何来“碰瓷”之嫌?

正是因为此局部地区的“八大作坊”非彼全国范围内的“八大作坊”,因此知识产权局认为该商标是有效合规的。

这次五粮液未能如愿“胜诉”,但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也是言过其实了,五粮液这种维护商标的敏锐嗅觉和意识还是很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在商标维权领域、在知识产权维权领域,缺的就是这种“较真”的精神。

商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企业品牌文化的浓缩和代表,更是市场上的通行证,是企业信誉和企业形象的代表,理应给予100%的维护。

比如之前五粮液硬杠“九粮液”的商标侵权案,倘若不对碰瓷商标进行肃清,那么影响的是整个五粮液企业形象和信誉,不排除后期又会冒出“八粮液、三粮液”,极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认。

商标和知识产权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甚至算得上是“精神财富”,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或个人予以打击本身无可厚非,这是《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合法和正当权利;同时也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考量,毕竟谁也不想冲着名牌去,但最终买到的是“仿品”。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青海一区教育局明令防止家校网络交流平台成拍马屁群,您怎么看

先了解下“五要五不要”的具体内容:

确实提到了避免“拍马屁群”的出现,但只是十个要求之一,并非重点提及。媒体以此为题吸引眼球,有标题党之嫌,为之一哂。

自微信群成为家校沟通的主要工具之后,家长与老师之间爆发冲突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 家长开跑车接送孩子被老师点名批评,家长回怼,老师将家长踢出微信群;
  • 调查问卷未按答案抄,家长被老师踢出微信群;
  • 家长深夜质问老师布置作业太多,被“请”出微信群;
  • 家长在群内提问,未得到老师及时回应,恶毒大骂并率人到学校暴打老师;
  • 学生冒充家长在群里骂老师,老师被气晕;
  • 母亲替儿“出气”,在家长群辱骂老师被刑拘。
  • ……

微信群为家校沟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矛盾和冲突。

这些矛盾和冲突,有些是本来就存在的,比如家长对老师排座位、批作业、体罚学生有意见,对学校乱收费不满等,微信群为他们提供了表达诉求的渠道。

有些是家长和老师对自身在微信群中的角色定位把握不准导致的。有些老师在微信群内以群主自居,对家长发号施令,听不得不同意见,一言不合就批评家长,甚至将家长移出群聊。这样做伤害了家长的自尊心,很容易激发矛盾。

也有些家长把老师当成24小时在线客服,经常向老师询问自家孩子在校的学习情况,一旦老师未及时回复,便很不高兴,向老师发脾气。群里几十个家长,若都向老师提问,老师如何应付得来?何况老师一般都很忙,多数没时间刷微信。

最重要的一点是,大家对微信及微信群的理解还存在误区:

微信是一款以熟人关系为网络基础的社交软件,“微信群”本来的名称叫“群聊”。而家长与老师却是分属兴趣标签千差万别的不同人群,彼此之间完全是陌生人,同在一个微信群内,面对共同话题时,即便没有利益冲突,也很难做到求同存异。而微信群的氛围又很容易导致大家的发言溢出边界。

所以,微信群其实不适合用作家校沟通的工具。其实有些软件,只能老师单向发布通知、布置作业,没有群聊功能,家长要与老师沟通,必须单独发起会话。这样的软件,更适合家校沟通。

如果家长和老师认为有必要,双方亦可互加微信好友,就共同关心的话题作进一步的深入探讨,能有效避免矛盾冲突的发生。

站在教师立场,我建议最好别建家长微信群。微信是私人通讯工具,若用于工作沟通,一定会侵占个人时间,侵入私人空间,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学校有通知要向家长发布,自会按程序作出合理安排,教师不必自作主张发在微信群。家庭作业在教室里向学生布置即可,发在微信群,容易养成孩子依赖的习惯,又给家长带来心理压力,吃力不讨好。

“五要五不要”的通知已经发了,以后再惹下什么麻烦,就可以“依法处理”你了。还不解散微信家长群,脱去枷锁,更待何时?

你希望有一个适合自由行爱好者讨论交流的平台吗若是,你愿意它是怎么样的

国内太需要一个自由行爱好者交流的平台了。这样的平台是我一直向往的,我希望这个平台向所有自由行爱好者开放,让大家有自由行中的问题和需求,都能够得到比较好的答复和帮助,畅所欲言,使大家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而这种答复和建议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自由行者们的亲身经历,而不是一种商业上的炒作,或者是收费的借口。其实每一个自由行者都有他很多的经历和好的经验,都愿意跟大家分享的。所以平台就很重要。

现在有的旅游网站商业味道太浓,一切都是为了收钱,比如说你买机票,它要搭售其它的附加产品,如接机、酒店、保险等,你要查一个旅游路线,它会给你推荐旅行团,不胜其烦。

当然,一个平台的建立是需要资金的,需要启动和维护资金。我认为可以采用,一、少量收费(我可以接受),二,通过信息流量来吸引广告,用广告费来维持平台,三、赞助的方式。 平台办的好,流量大,商业机会自然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