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10月新规定!这5种物业费不用再交
- 2、增值税、房产税新政10月1日起施行!税率1.5%、4%!
- 3、明确了!10月1日将实施事关机动车新规,6个新变化,一次性告诉你
- 4、个税又出新规定!10月1日起,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月新规定!这5种物业费不用再交
预收过多的物业费一般来说,小区物业都会提前预收物业费,但是前提是必须先经过业主的同意。在取得业主的同意后,小区物业就可以预收物业费,但是预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遇到以下5种情况时,您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费,快点记住呦。超过交房时间的物业费可以不用缴纳。 物业服务与之前承诺的服务有很大的出入。物业私自规则的物业费业主能够不交纳。
开通天然气费用其实,这个开通天然气费用根本就不用交,因为它已经包含在了物业费当中,如果再次缴纳就属于重复缴费了。
已出租房的物业费:对于已经对外出租的房子,如果租房合同中规定物业费由租客承担,那么业主就不用缴纳物业费了。不过业主有责任督促租客及时缴纳物业费,否则业主就负有裙带责任。
增值税、房产税新政10月1日起施行!税率1.5%、4%!
政策原文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年10月1日起,增值税、房产税针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优惠政策开始施行,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最新房产交易税计算方法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以房屋为主,向产权人征收。征收标准有两种,一种是计价征收计算公式为房产原值乘以(1-10%到30%)乘以(2%的税率)。
明确了!10月1日将实施事关机动车新规,6个新变化,一次性告诉你
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新规定,6项新规定 为了维护更好的道路安全,我国不断对交通规则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当前驾驶车辆的现实。
变化6:起步前未调空挡不合格考生在路考驾车起步时,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将车辆挡位调整为“空挡”后再起步,就算“不合格”。而车辆启动点火后,考生如果没有及时松开点火开关,也将被即时扣去10分。
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在10月1日的驾驶证考试大纲改革后,“计时学车”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前,学员去考驾驶证都是先付款报名,直至拿到驾驶证。而新规定则改为“计时学车、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下面讲解一下这些。
新修订的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GA 1026)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详细规定了新的驾考评判标准。 其中许多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直接评判不合格的操作也有所增多 。 也就意味着,10月1日后,想通过驾考更难了。
年检新规实施后,受到车主朋友们广泛关注和欢迎。
个税又出新规定!10月1日起,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1、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明确个税附征率,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个税。 经营所得,符合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月经营收入10万元(含)以下的,附征率为0%,这也意味着月经营收入10万元(含)以下的,以后或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3、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正式上调到5000元。对于广大的职工来说,个税起征点的大幅上调是一项重磅的好消息,使我们每月到手的收入变得更多了。
4、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包括了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5、如果按照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税法算,月工资10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7590元,相比之前的个税方法每月可少交税2330元。
6、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