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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能办理退休,领到退休金吗
谢邀!更加感谢头条君的提问!
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能办理退休,领到退休金吗?
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也能。也不能。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这要看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了?
那我们现在就,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首先,我们来看看,人事档案在我们,办理退休手续的过程中,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其实,人事档案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作用是非常之重要的。它的主要作用就是:认定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的日期、工龄、工种及视同费年限的认定,还有高级职称待遇的认定等等。
那么,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能办理退休,领到退休金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如果你的年龄,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个人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而且,也愿意放弃档案里的,各项条件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档案在自己手里或没有档案,是同样可以办理退休的。
因为,社保部门会按照你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你的退休金待遇。
不过,这样你的退休金待遇,将会大幅度下降。
显然,这种“瞎子付了灯油钱~明吃亏”的事。是没有人会做的。
因此,如果想让自己的,退休金待遇免受损失。那就必须需要,提供个人的人事档案。
但问题是,现在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社保部门一定是不会接受的,更不会认可的。
为什么不认可?
因为,正常情况下,个人的人事档案。根据国家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档案应该存放在,有管理存放档案资质证书的部门管理(如: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人才市场交流中心等)。是不能自己保管,放在自己手里的。
但,如果档案因各种原因,拿在了自己的手里,时间一长,这就叫“死档”了。因为,“死档”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重要的是:无论什么单位,都不会承认和接收这样的档案(包括办理退休的社保部门)。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办理退休,领到退休金呢?
我认为,我们首先应该做的就是:让这个的档案“龙王跳海~回老家”。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携带这个档案,去原来存放它的地方,请那里的工作人员,对这个档案进行全面的,重新审核认定。
如果,确定没有异常问题。就对这个档案进行重新:封档、封口并在档案袋封囗上,加盖该单位的公章。这样,这个档案就被所谓的“激活”了。
“激活”后的档案,同样,也是不能放在自己手里的。应尽快把档案存放到,有存放档案资质证书的,专业的机构,单位等存放。
因此,如果人事档案在自己的手里。首先要把档案“激活”。后就能正常办理退休,领到退休金的。
综上所述,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粗浅解答。难免会有不妥的地方。欢迎友友们批评指正!谢谢!(网图侵删)
人事档案必须存社保局吗档案与退休有什么联系
一、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工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各类职工档案档案室里。
二、已经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工档案)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设档案柜里保管。
人事档案(职工档案)放在个人手里不能办理退休。如果是在个人手里,退休前应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档案代管部门存放。
人事档案(职工档案)是国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人事档案(职工档案)作为办理退休的重要依据。
通俗的讲,是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重要依据,是确定退休年龄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特殊工种的重要依据。
人事档案(职工档案)里,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各项调资表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的依据之一,各项调资表是确定特殊工种的依据。
下岗职工人事档案(职工档案)退休前,必须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保管或者送到办理退休手续的所在地社保局保管。
就业人员到退休年龄,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将需要办理退休的人员职工档案打封条,盖单位公章后,送办理退休手续的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