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天性,很多男孩子都喜欢枪械的玩具,许多家长疼爱孩子,自然会给儿子购买很多各式各样的玩具枪。
四川的刘行中和胡国继夫妇却怎么都没想过,18岁的儿子只不过和别的孩子一样,因为喜欢,买了几把玩具枪,却因此入狱,一判就是无期徒刑。
儿子入狱后,刘行中和胡国继觉得自己的一生也跟着毁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为爱买枪
刘行中和胡国继婚后育有一子刘大蔚,刘大蔚和大多数男孩子一样,从小就喜欢玩具枪。
别的小男孩可能还会买点汽车、恐龙、变形金刚等玩具,而刘大蔚从来就只要玩具枪。
只有这一个孩子,只是有个想买玩具枪的心愿,刘行中夫妇俩自然愿意满足儿子。
随着刘大蔚年纪的增长,他对于枪支越来越痴迷,不再满足于市面上能网买到的玩具枪,觉得那太小儿科了,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支仿真枪作为收藏。
可是我们国家对于仿真枪是严格管控的,刘大蔚想买也找不到买的地方。
直到2013年8月,刘大蔚在深圳打工时,无意中收到一张小卡片,上面有售卖仿真枪台湾卖家的QQ联系方式。
展开全文
这对于刘大蔚来说,无异于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就马上QQ联系了这个台湾买家。
他本来只想买上1、2支玩玩就可以了,可是对方告诉他,他们是做仿真枪批发的,要一次性购买20支仿真枪,或者购买价格在3万元人民币以上才发货。
从台湾发回大陆,如果数量太少确实不好发货,刘大蔚也接受了这个条件,就到卖方提供的网址上面挑选仿真枪型号,最终他挑中了24只仿真枪,合计价格30200元人民币。
这样无论是从价格还是数量上都满足了台湾卖家的发货要求。
刘大蔚这些年在外打工也攒了些钱,他就把这些钱用于购买这批仿真枪,毕竟谁还没有过为自己爱好花钱的经历呢。
刘行中夫妇也觉得儿子不过是买几把“玩具枪”,没啥大不了的,还陪着儿子去银行把货款转给了台湾卖家。
之后就是等着收货。
可是没想到2014年8月30日这天,正在地里干农活的刘行中接到警方电话,说是他的儿子刘大蔚已被警方拘留,同时警方还会派出人到刘行中家里搜查。
刘行中当时就懵了,儿子这是犯什么事了?
后来才得知原来是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在一台从台湾运往大陆的饮水机中,发现了藏在其中的24支仿真枪。
这些仿真枪正是刘大蔚从台湾买家那里购买那批货。
知道事情原委之后,一开始刘行中还没当回事,觉得去录个口供说清楚货物来源就行了,毕竟儿子只是买了一些玩具枪而已,又不是犯了什么大事。
况且现在货都还没收到,影响也不大,最多是这批货被收缴,他们损失了3万多元。
可没想到过了没多久,妻子胡国继收到了一样拘留通知书,写着儿子刘大蔚涉嫌走私武器、弹药罪。
这可把刘行中夫妇直接整懵了,儿子不过是买了些玩具枪,怎么就成涉嫌走私武器、弹药了呢?
原来这24支仿真枪经过鉴定,里面有20支已经属于枪支,而非仿真枪。
走私枪支,刘行中夫妇这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既然儿子违法了,那就认了。
不过他们觉得这批枪支儿子本意是想买来收藏,也并没有用它们做出什么伤天害理之事,最多也就判个2、3年就能出来了。
可当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出来时,刘行中夫妇全傻了,儿子被判了无期徒刑。
二、为何被判无期徒刑
这个案件需要鉴定一个重要的点就是刘大蔚的行为是否属于走私。
警方在侦察这个案件过程中,发现刘大蔚在与他人聊天时,用狗代替枪,用狗粮代替子弹,还和相关网友交流怎样规避警方侦查,把仿真枪进回国内。
而且在收货人姓名中,刘大蔚还使用了一个叫“席先生”的化名,用来逃避海关侦查。
从这些证据证明,刘大蔚是清楚知道把这24支仿真枪运回国内属于故意走私行为。
那这24只仿真枪到底算枪,还是仿真枪呢?不同的鉴定结果,结果大不相同。
按照2001年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对枪支的认定标准,枪口比动能在16焦耳/平方厘米。
而到了2010年执行的标准,即按照公安部(公通字[2010]67号),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枪口比动能变成了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个标准与此前相比降低了8.9倍。
“1.8焦耳/平方厘米”是个什么概念呢?
罗翔老师在视频中曾用过两个例子,来让大家感受一下1.8焦耳是什么概念。
第一个例子就是从二楼扔颗鸡蛋下来砸中你,这个力量就差不多是1.7-1.8焦耳。
张继中打乒乓球的比动能一定超过1.8焦耳。
刘大蔚是2014年购买了这批仿真枪,就要按照2010年的标准来执行。
按照这个标准,这24支仿真枪中有20支达到了这个标准,所以被认定为是枪支,而非仿真枪。
最后一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谓的“情节特别严重”有一条是“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
刘大蔚这些走私的是24支仿真枪,其中有20支鉴定为真枪,自然超过了“走私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这个数额限定。
因此,刘大蔚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结局
对于这样的审判结果刘行中夫妇无法接受,自己的儿子买这批仿真枪的本意只是为了收藏,并没想过用它们来做什么坏事,更何况这批仿真枪从头到尾都没有落到儿子手里,这样的量刑是否过重。
刘行中说如果知道这些枪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枪支,他自然不会让儿子去购买,谁也不会把自己的儿子推向深渊。
夫妇妻决定上诉,理由是儿子刚成年,购买这些仿真枪,只是为了收藏,而非进行牟利。而且这些仿真枪并没有到达儿子手里,也没有流入社会,情节轻微,请求适用缓刑。
一审判决4个月之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出来后,刘行中夫妇崩溃了。
胡国继含泪劝说儿子的女友离开,女孩说愿意等刘大蔚出狱,可这一判就是无期徒刑,又怎好让人家女孩子等下去呢。
此案一出,引发了社会热议,大家都关注了这个案子。
刘行中夫妇不愿就此放弃,他们来到福建一边打工,一边准备申诉材料。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2016年10月18日,刘行中夫妇收到了福建高院启动再审的决定书,上面明显写着“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
对刘行中夫妇来说这无疑是惊喜,刘行中当场痛哭,一直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节俭过日子的夫妇俩那天还买了点水果以示庆祝。
既然可以再审,那儿子就有回家的希望了。而再审重启时是2018年,已经距离刘大蔚被羁押过去了近5年时间。
律师也告诉刘行中夫妇,最好的结果就是刘大蔚当庭就能被释放回家,坏一点打算也是能在当年12月底回家。
2018年12月25日,福建高院在结合刘大蔚犯罪事实、主观动机、认罪态度等因素后,最终改判刘大蔚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000元。
无期徒刑到七年三个月,这个差别不可谓不大。
可这也意味着儿子还要在里面待上2年时间,刘行中夫妇多少有点失望。
但这样的结局总算让刘行中夫妇有了盼头,按时间计算,现在刘大蔚已经刑满释放回家了。
成年人都要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不能因为一句我不知道而免除罪责。
刘大蔚一案之所以引发这么多人的关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仅出于兴趣爱好,购买24支仿真枪收藏,货都还没拿到,就被判了无期徒刑,是否量刑过重。
事实也证明确实量刑过重了,毕竟福建高院最终也进行了改判。
有网友说:“买女人儿童最高3年,买几把玩具枪要7年。”
确实根据《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判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而《刑法》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到底是购买仿真枪对社会危害大,还是拐卖妇女儿童对社会危害大?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不一样的答案。
但凡事也讲求一个量,无论是购买枪支还是妇女儿童,超过一定数量,换来的也会是严厉的处罚。
对于刘大蔚一案,你是如何看的?最终改判7年3个月量刑是否恰当?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