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地方行政机构因多种原因产生了巨额的隐性债务,总额超过60万亿。
一些地方行政机构的代表曾想让中央出手处理,但这种想法有些一厢情愿。早在很久以前,中央就已经表态,不会对地方隐性债务负责。哪个地方欠下的隐性债务,就由该地方自行解决。
这样的政策使得地方性的隐性债务有些棘手,因为这完全是地方行政机构负责人自作聪明而引起的。
地方债对于地方有关部门一直有一定的风险,这也得到了中央的认识。目前中央规定,地方债发行必须遵守一定要求,而且不能无限额发行。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有关部门无法通过发行地方债来实现一定的行政效果。
为此,一些地方有关部门采取了“曲线救国”的策略。这种策略就是城投债。城投债没有与中央的相关规定发生冲突,这使得它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城投债的运营工作一般由地方城投公司负责。由于与地方行政主要单位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人认为这些城投公司属于国企单位。城投公司的本质是一个中介机构,它的两端与社会上的理财人员联系,这样的结构也促使地方行政机构可以解决一部分资金的需求。城投债成为一种受欢迎的理财产品,但它的风险与一般的理财产品相同。城投债钻了政策和制度的漏洞,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监督,使得不少人和单位纷纷想借助城投债来享受地方行政单位参与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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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本来不是地方行政单位想要负担的,因为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限制。这些限制最终催生了地方采用城投债的行为。很多地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承载了很大的财政压力,这使得它们的隐性债务更重。例如,曾有一家城投公司展期20年的贷款重组方案,这个案例一度引发网友热议,在备受关注的背后则展示了城投债引起的一些市场乱象。
如果地方行政单位出现两种情况,会产生隐性债务越来越难以克服的状况。这两种状况是城投债周期过长和地方财政无力偿还债务。一旦地方行政单位出现以上情况,最终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和不好的社会影响。中央不会出手相助,因为中央很早就已经开始担忧隐性债务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如果地方隐性债务长期处于不良状态中,最终会对地方发展带来影响,严重一些还有可能让地方行政机构信誉丧失。
因此,中央一度采取多种措施限制地方隐性债务发展的规模,同时也在极力普及地方行政单位的发行城投债的安全意识。这么做也是为了让地方行政单位不至于因为隐性债务太大而出现系统危机。虽然各地地区的隐性债务合计规模比较大,但在中央的整治和引领下,各个地区的地方隐性债务已经被合理的控制住了。据资料统计,我国在五年的时间里,就已经成功消除了接近三分之一的地方总计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