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盛兴堂药房有限公司虚开发票被罚没11.5万元
1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苏园税稽罚﹝2023﹞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盛兴堂药房有限公司发票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处罚款11.5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盛兴堂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汪庆欢,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路106号商业幢109、110室。(记者 杨登基)
阅读
隐藏边栏
发布日期:2023-02-02 16:16:58 所属分类: 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