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70版)
注1: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因素后决定增加募投项目的投资额。2021年11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573.79万元将年产35,000吨多晶硅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51,188.84万元增加至408,762.63万元。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决议》。
注2: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投入金额,原由本公司在新疆石河子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负责投资建设,调整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包头九原工业园区负责投资建设,并根据需要将项目投资总额由42,105.00万元调增至55,000.00万元,与原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2年1月19日经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3:本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预计于2023年开始逐步投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未实现效益。
注4:年产35,000吨多晶项目,承诺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61,188.5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827,958.85万元,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超出承诺投入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附表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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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 本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预计于2023年开始逐步投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
● 会议召开方式: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直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转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至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3月16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3月28日下午15:3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2、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
3、召开方式: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直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转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副董事长徐翔先生、副董事长张龙根先生、独立董事姚毅先生、董事会秘书孙逸铖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施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xjxz@daqo.com,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3-2706066
联系邮箱:xjxz@daq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9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120,871,257.32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377,622,863.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137,396,21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94,626,37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2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徐广福先生为每年80万元(税前)、董事徐翔先生为每年60万元(税前)、施大峰先生薪酬为每年60万元(税前)、副董事长张龙根先生为每年80万元(税前);董事周强民先生、曹伟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曹炼生先生、姚毅先生、袁渊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20万元(税前)。
3、监事:监事张吉良先生、李衡女士、管世鸿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薪酬每半年发放一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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