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召开《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如何让送餐员权益有保障、让外卖吃得更放心?一起了解↓↓
外卖骑手权益更有保障 外卖吃得更放心
《办法》共二十八条,涉及以下五方面:
1
外卖配送各方 明确法律身份
《办法》对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涉及的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送餐经营者、网约配送员包括独立网约配送员(兼职骑手)的概念进行了界定。
2
多部门参与 推进综合治理
展开全文
《办法》明确了市场监管、商务、人社、公安、网信、城管、卫健、交通、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对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活动的管理职责,推进综合治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3
“两平台”合一 负有管理责任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既是订餐平台,同时也是送餐平台。《办法》规定了其作为送餐平台的管理责任。比如说,针对独立网约配送员(兼职骑手),规定了平台对其的信息登记、职业培训管理等职责,要求平台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为其参加保险等。同时平台不得诱导、强迫独立网络配送员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逃避上述义务。这是国内首次对独立网约配送员管理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4
全面保障权益 外卖骑手更有底气
《办法》以全文三分之一的篇幅规定网约配送员在 签约、培训、保险、报酬、补偿、查询、重大事项知情权、防疲劳、算法规制、申诉、关怀基金等方面的各项权益,强调建立适用新就业形态的工会组织,鼓励成立行业自治组织等。
5
公示配送信息 “谁在送单”明明白白
《办法》明确了配送相关信息的明示制度,要求公示以下信息:一是送餐经营者和独立网约配送员信息,包括配送服务联系方式;二是送餐经营者和独立网约配送员显著区分标记;三是自行配送的特殊配送情形,四是外卖配送信息、配送状态。
关注焦点:为外卖骑手提技能保安全
Q:
外卖骑手的出行安全一直为大家关注,同时也是交通文明的窗口。《办法》提到了外卖配送交通管理相关内容,请问杭州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A:
在《办法》出台前,杭州交警结合骑手交通安全实际情况,于2019年建立“警企共治”工作机制,采取平台“自律、自查、自教”与交警部门“执法、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推深治理工作,积极保障骑手交通安全。
2020年,杭州交警与外卖平台启动数据治理,搭建警企共治平台,通过数据分析和安全评价,精准预警中、高风险骑手,服务、指导平台更好地管理骑手。在数据治理的推动下,警企共治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自治工作得到迅速发展:
第一,骑手岗前安全检查和培训形成常态化。全市各个外卖站点,统一实施“五查一学”,时间2-5分钟。比如美团,专门在杭州建立了众包骑手的专项培训点,定期开展线下安全培训。
第二,车辆合规化和统一管理得到积极推进。外卖平台加速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存量超标电动自行车。同时,积极实践电动自行车统一购置、统一分配、统一标识的管理模式,车辆动态管理得到积极推进。目前,叮咚买菜、盒马等平台已实施车辆统一化管理。
第三,平台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全市交警中队与各个平台、各个站点建成在线管理机制,每天都会互动交通安全信息,点评骑手交通安全情况。平台根据点评情况,落实内部各相关合作单位管理责任,强化交通安全考核,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如骑手安全中心、头盔佩戴监测等管理措施,在美团平台陆续上线等。
通过治理,外卖骑手的交通守法意识、防御性驾驶能力都有所提升,交通事故稳中有降。2022年下半年,交通违法环比下降31.82%,闯红灯环比下降36.11%,骑手人均交通事故数环比下降13.3%。
Q:
外卖骑手“风里来雨里去”,为城市带来了便捷。作为新就业群体,请介绍一下外卖骑手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A:
《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是对杭州网络餐饮外卖配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实践成果的固化。
网约配送员参加社会保险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平台经营者、餐饮提供者与独立网约配送员,送餐经营者与网约配送员,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②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约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业期间参加社会保险的条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省内流动就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或者到省外流动就业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一次性归集,并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或者跨省转移手续。
③在就业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居住一定时间,且有相对稳定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在就业地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业登记的期限作为参保缴费的时间依据。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各地可根据平台企业推送的就业信息进行就业登记。
网约配送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由平台企业按照自愿和属地原则,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由平台企业缴纳,配送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平台企业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争议处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定执行。平台企业和劳动者未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
平台企业按省、市相关规定为网约配送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关系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杭州发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人社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叶璐
一审:郑媛;二审:章琦;三审:熊丽
终审:金波
👇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