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学生时期有没有这样的经历,骑着单车载着同学出去玩,那时候青春洋溢,浑身散发着青春、无忧无虑的气息。青春是美好的,甚至是脆弱的,可能一不小心美好的友谊就会演变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此话怎讲呢?
安徽的中学生王某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载着同校的李某出行,在行驶过程中因为操作不当导致李某重摔倒地,后送医后不治身亡。经法院审理,王某负全责,判决王某以及监护人赔偿70万元。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6周岁是不可以骑电车出行的。而王某不但骑电车而且还载人,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一方面道路上人多车多极其容易造成车辆的碰撞,另一方面16周岁以下的少年驾驶技术受限,在突发情况下,可能发生意外。因此我们在生活中,作为监护人应该尽到保护的义务,以免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
本是一段年轻的青春友谊,却因为事故导致另外一个年轻的生活永远离开了人间,最终演变成两个家庭的悲剧。对于王某来说,内心会产生愧疚伴随一生,而对于李某的家人来说,却是永远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