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功夫古籍的若干考证(一)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6-11-07 08:58:00
一、关于《剑经》 1、《剑经》的作者 棍法专著《剑经》作者俞大猷,子志辅,号虚江,福建晋江人,自幼好读书,父亲去世后袭职百户。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北方鞑靼族入侵,山西告急,朝廷遂下诏选天下有将帅才者,于是俞大猷应募自荐,然不为兵部尚书毛伯温和总督霍鹏赏识而落选。但辞归不久,又被兵部任命为福建汀漳守备,从此参加抗倭战事。他转战江、浙、闽、粤诸省,多立战功,位至参将、总兵等职,与另一抗倭名将戚继光齐名。他亲自指挥的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王江浜之役、四十二年(1563年)福建兴化之役、四十三年(1564年)广东海丰之役等,尤为著名。倭寇平定后,俞大猷又北上抗击入侵的鞑靼军,以战车百辆、步骑三千败鞑靼十余万众于安银堡,并向北追击败军数百里。俞大猷用兵数十年,从未打过败仗。俞大猷既是著名的军事家,又是著名的武术家,尤擅棍法。由《剑经》所称“吾师虚舟赵先生”,“李良钦师父”等可知,他是师从此二人学的棍法--荆楚长剑。书中又有“刘邦协之传”,“在偏头关时,得之教师林琰者”,以及“乔教师曰”如何、“童教师曰”如何,看来他还向不少人请教过棍法。俞大猷似乎颇有武术天赋,初学艺时李良钦就断言“此公必将天下无敌”,后来他果然成了棍法高手。俞大猷年老即将退休时,曾上书朝廷要求留任,说他身体强健,根本不老,“恩台以猷为老乎?猷之子咨荣之母今又怀孕……故其气体强健如此”,此其理由之一;“恩台如不信,待猷至台下时,试选三十好汉各提枪棍,以猷一人独当,不令其披靡辟易,请就斧钺”,此其理由之二。虽然俞大猷举此只是想说明他不老,说“平胡壮志,报国雄心,竟不一试,恨遗千古,”(1)更表现了他的爱国精神,但敢夸以一棍敌三十棍,也足见其武功不同凡响。 俞大猷曾带少林寺僧宗擎、普从随军学艺,后来又把他的著作《剑经》传授给二人,宗擎、普从回寺,将其所学广传寺僧。可见,后世所传、所称的少林棍,其实有相当部分是俞大猷所传“荆楚长剑”的内容。 《剑经》被收入俞大猷的著作合集《正气堂集》卷四,亦曾出过单行本,另外还被转录于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在明代就得到了极高的评价,何良臣在《阵纪》中就谈到:“棍法之妙,亦尽于大猷之《剑经》。在学者悉心研究,酌其短长,去其花套,取其精微,久则自可称无敌也”。 2、棍法专著为何名为《剑经》 少林功夫以棍术著称,俞大猷却说少林寺“有神传长剑技”,“以剑技名天下”,而小山上人亦云“剑诀失传”。俞大猷是棍术名家,查其授予宗擎并流传至今的《剑经》,明明白白是一部讲棍法的专著,却名为《剑经》。让人颇费猜详。 剑作为兵器在古代中国最早辉煌,早已成为诸多文化范畴的象征物,剑的文化意义早已大于它的实用意义,这是其它武术兵械无法比拟的。剑在中国古代,是武、武备、武功、武术、尚武精神的象征,甚至作为武的代名词。 古希腊诗歌争芳斗艳,诗人趾高气扬,诗歌的地位在文学作品中至高无上。亚里士多德著《诗学》,名为诗学,内容却是系统阐明文艺理论。以“诗”代指“文艺”,后世欧洲遂相沿成习,将一切阐述文艺理论的著作统称为“诗学”。以剑代武,与之如出一辙。 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有“华山论剑”一回。然而东邪、西毒、北丐、郭大侠等人并未持剑大打出手,而只是以拳法功力相搏。所谓“论剑”,实际上就是比武。金庸先生显然深明其理,以剑代武,比武就成了论剑。 顺理成章,“侠客”之被称为“剑客”,“武侠”又被称为“剑侠”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何良臣自命其书斋为“说剑斋”,他的军事著作有《说剑斋稿》,也不外同样的理由。唐代大诗人杜甫有《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诗,说“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铺陈描绘见到李十二娘舞剑器时想到的当初其师公孙大娘的舞蹈,美妙多姿;又写感时抚事的伤感,哀婉凄凉,历来称脍炙人口的佳作。众多的唐诗选本,少有不选这首诗的。然而“剑器”到底是指什么?剑器舞舞者手中究竟持何物?或者持物还是不持物?历来众说纷纭。争论者一共得出了四种不同的结论:一是认为剑器舞就是舞剑;二是认为剑器舞乃空手雄装而舞;三是认为剑器舞乃是舞结头之彩帛;四是认为剑器舞兼用武器、旗帜、火炬等。 尽管这四种观点都为自己找到了似乎充足的证据,但是谁也未能圆满地解释这一点,即说剑器舞是舞剑吧,为什么它又经常表现为并不拿剑?说它是空手而舞或持其它器械而舞吧,为什么它的名称中又偏有一个剑字?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以“剑”代“舞”,“武器舞”于是就被称为“剑器舞”了,剑器舞实际上就是武舞。武舞当然也用剑,但并非全用剑。可是不管用剑这种武器,用拳头、用刀、用戈矛等其它武器,还是用旗、用炬等象征性的武器,都是武舞,于是都可以被称为剑器舞。公孙大娘所舞被称为剑器舞,是因为她所舞为武舞,并不拘泥于她手持什么。 俞大猷擅棍并极为推崇棍法,他认为“用棍如读《四书》,钩、刀、枪、钯如各习一经。《四书》既明,《六经》之理亦明矣。若能棍,则各利器之法,从此得矣”。“各利器之法”,差不多可算武术总法,于是这部本应名为《棍经》的著作,又可以名为《武经》。以剑代武,就成了《剑经》。唐豪先生这样解释:《剑经》“其所由名为剑者,盖中国古以剑为重,名此所以尊之也”(2),应该说大致也是此意。 3、《剑经》中的武术阴阳范畴 虽然越女的剑术理论中就有“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3)但一直到宋代,阴阳范畴在武术理论中并未广泛使用。但由《剑经》所云:“山东河南,各处教师相传杨家枪法,其中阴阳虚实之理,与我相同”等语看,明代时武术理论已经普遍应用阴阳学说来阐释拳理。 《剑经》提到了许多阴阳范畴,并且是将武术和兵法譬喻而列举的,如“圣人制兵师之阵,必有奇有正,必有从有伏,必有扬有备,必有前后、有中央、有左右、必有握奇,必有游阙。其阵不一,各有轻重、饶减、盈缩、远近、疏数之权。度大以称小,小以称大,人以称地,地以称人,无不胜也。然则舍万物之情,以求行阵之法者,远矣。”“自一人以至百千万人,同一法也。一人之斗,身体手足,皆有屈伸之节。屈于后者,伸之于前;屈于右者,伸之于左。使皆屈而无伸,与皆伸而无屈,僵人而已耳。虽具五体,不能为也。”“人之善斗者,一身四肢屈伸变化,有无穷尽之形。故前正而后奇,忽焉正后而奇前;正聚而奇散,忽焉正散而奇聚;车正而骑奇,忽焉骑正而车奇。自一人以至百千万人,同一法也。万人之变化,犹一人之伸缩;万人之从令,犹五体之从心,无不胜也。然则舍一人之身,以求行阵之法,远矣。” 兵法早就被称为“兵阴阳”,中国哲学阴阳法则在军事上的应用,应该说可能远远早于在武术上的应用。明代的著名武术家多为军事家,阴阳学说在武术中的大量使用,很可能与这些具有双重身份者的有意无意的引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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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功夫古籍的若干考证(二)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6-11-15 10:47:00
二、关于《少林棍法阐宗》 1、作者生平与著作特点 《少林棍法阐宗》(以下简称《阐宗》)著者程宗猷(1561—?),字冲斗,据说他是“磊落魁伟,慷慨然诺”,“广额修臂,雄力劲节,望之凛然”,但又谈吐不俗,“恂恂儒也”。他尝“游梁魏间”,(4)向江浙人刘云峰学得倭刀法,向河南人李克复学得枪法,又曾入少林寺十余年,学习少林棍法,于是“得以尽其法而超悟之”。据说当时是“素负雄力绝技者,远相访谒,无虚日。一交臂间,辄索然如小巫而去。故声走海内,闻者亦避舍逊焉”。(5)于是程冲斗声名远播,许多人来请他出任军职。后来天津巡抚李公特聘其为都司佥书,程冲斗遂率家族子弟八十余人从戎。李公调任内地后,程冲斗才辞职还乡。《阐宗》为其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所著,后在天启元年(1621年)与《蹶张心法》、《长枪法选》、《单刀法选》合并,以《耕余剩技》为书名刊行。晚年,程冲斗又撰成《射史》八卷。 程冲斗对少林棍法推崇备至,除了称其为“圣传”、“秘授”,肯定“棍为艺中魁首”外,他还借《阐宗》其他人的序和跋,从各个角度来赞扬少林棍。如“秦民奋其白梃,胜广一时首难,安在古兵法制耶?近世少林沙门,始以是技显”(6)。“棍法古未有,自紧那罗王以观音显化,演教少室,遂开千载法门”(7)。说棍法为少林首创。“棍法不事勇,是为大威力。剑戟诸器械,不能与棍敌”(8)。又是在盛赞少林棍的威力。 《阐宗》分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小夜叉棍”第一路、第二路、第五路,“大夜叉棍”第一路,“阴手棍”第一路棍谱和棍图;有“破棍谱并注凡六路”,“又破棍谱并注凡三路”。中卷有“棍式一图”、“枪式三图”、“棍式五十五图”、“棍式歌诀五十二首”。下卷有“问答四十条”。 由《阐宗》看,明代的少林功夫有如下特点: (1)少林功夫以棍术著称,但即便是明代,有名的棍法也不止少林一家。《阐宗·问答篇》也提到:“惟杨家枪、太祖长拳、绵张短打、孙家阴手棍、少林兼枪带棒,乃五家正宗。”棍用阴手是孙家棍特点,兼枪带棒则是少林棍的特点。同篇又提到:“或问曰:“人动称少林棍,今观图诀,俱是枪法,何也?”余曰:“谚云:打人千下,不如一扎。故少林三分枪法,七分棍法,兼枪带棒。此少林为棍中白眉也。”言枪法者说少林是以棍入枪,言棍法者说少林是以枪入棍,看来“兼枪带棒”就是枪棍合一。兼枪带棒的特点,实际上是军事武术简单、实用的特点。 (2)如果少林功夫仅仅是一般军事武术,或者说它的特点完全同于一般军事武术,那少林功夫本身可以说毫无意义。少林功夫的价值在于:它代表了中国武术前一阶段的最高峰,它的内部已经有了中国武术后一阶段的萌芽。在《阐宗》中,我们不难发现这种萌芽。内家拳系的某些原则,在少林功夫中已经初步提到了。 如《阐宗·问答篇》有:“或问曰:‘吾闻棍打起手,可常恃乎?’余曰:‘艺中有先人发,后人至,旧力略过,新力未生之法。此等玄机,真千古不发之秘。能于此中解悟,权巧制敌,使彼进之不可,退之不能,束手畏伏,方为无敌。”今天的内家拳系所云为“后发先至”,似乎《阐宗》正好与之相悖,但仔细琢磨不难看出,《阐宗》之“先发后至”实际上正是内家之“后发先至”,只不过一个由对手而言,一个由自己而言。 又如《阐宗》普行《赞》云:“法惟不犯硬,是为恒随顺。静定以制动,心手如如故。”内家的以静制动,原来在少林功夫中已有初萌。说内家源于少林,如此看来却也不是一丝道理没有。《阐宗·问答篇》还有:“或问曰:‘先发后至固矣,如彼待我发,我待彼发,将遂已乎?’余曰:‘法中有云:彼枪发,我枪拿;彼枪不动,我枪扎。此一扎也,不浅不深,非真非伪,明此机者,进乎技矣。故法有彼静我乱,彼乱我静;静中用乱,乱中用静。此取胜之妙用,学者当体认也。”实际上更提出了“以静制动,以动制静”。 《阐宗》是保存至今的最早的完备武术专著,和最早的少林功夫专著,以及惟一确凿无疑的少林功夫著作,其在武术史上的地位当然无庸置疑。但时人及后人对这部书的评价也不尽相同,如《武备志》的作者茅元仪,就在他的著作中对《少林棍法阐宗》绝口称赞,说天下所有的武术都以棍法为宗,天下所有的棍法都以少林为宗,而程冲斗的《少林棍法阐宗》阐述棍法极详,无有超过他者。但清代的吴殳却对《少林棍法阐宗》的棍法持否定的态度。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实际上代表了军事武术家和民间武术家基于不同武术的不同认识。 2、程冲斗籍贯是四川还是安徽 程冲斗的籍贯应该说不应成为问题,为《阐宗》作序的侯安国,在序中已说明他本为官于海门,“当事者调余休宁”,即为休宁的官员。到休宁后,“居无何,上舍程生讳子颐者,持其叔氏所著《耕余剩技》来谒”,并称其家族子弟人人能武。侯提出想看看,结果“后五日,程氏子弟十余人,各持其器至”,显然程氏家族居住地离休宁治所很近。天津巡抚李公想聘请程冲斗任职,侯安国马上就可以通知程,程又可以立即赶到侯处,也证明了这一点。由书中序跋所云程冲斗“遨游梁楚间”;曾将一少林寺僧请至“六安”(今安徽境内);及有人在“留都”(今南京)获赠其书等看,他一生活动基本上都在东南。另外,侯安国序中激骂程冲斗、回答天津巡抚李公的口气,以及做主以圣旨中“义勇可嘉”句为程冲斗立牌坊等看来,侯似乎就是休宁长官,亦即程冲斗的父母官。程冲斗为休宁人似乎没有什么疑问。然而唐豪先生提到:“民国庚午,沪书贾徐鹤龄者,易《阐宗》之名为《少林白眉棍法》,末多落地梅花一势,其法:蹲身置棍于地,以示无备,敌来取便应用,此法初视若巧,然易为人识破。其诀云:“此棍死中翻活,无中生有,诸势可变,得其巧者,方可用此法--金龙心法。”据徐鹤龄序称,原系锦江陈氏秘本,此势他书所缺,故自诩为全。不知万历丙辰之《阐宗》,及天启辛酉《耕余剩技》之《阐宗》,皆冲斗所自雕板行世,其中皆无落地梅花,可证此势乃后人所加。又冲斗《射史》自序,言其家世新安,徐鹤龄序,竟称冲斗为四川人,寄籍皖省六安。盖抄本出于锦江陈氏,锦江为蜀省河川,徐遂以冲斗亦籍四川,可笑孰甚。按冲斗为休宁汊口人,六安乃迎少林寺广按号墨堂者从学之地,所谓四川也,六安也,无一不出臆度。”⑨但唐豪先生没有说徐鹤龄根据何在或者说有没有一点根据。 其实徐鹤龄的根据是有的,那就是《阐宗》陈世竣《集序》中提到过“新都程氏”,以及《阐宗》正文前《少林棍法阐宗》书名下标明有“新都程冲斗宗猷著”。汉代四川即置有新都县,今天四川仍有新都县,于是不少人都以为程冲斗籍贯的新都即四川的新都。不仅是徐鹤龄,著《中国武术史略》的松田智隆,即在其著作中云:“程宗猷(1561-?),字冲斗,安徽休宁人(《武备志》认为是四川新都人)”。但查《武备志》原文却是:“茅元仪曰:‘诸艺宗于棍,棍宗于少林,少林之说莫详于近世新都程宗猷之《阐宗》。’”茅元仪实际上只是照录了《阐宗》所云。茅元仪不知明不明白,但松田智隆却显然在纳闷了。明眼人一看《阐宗》序跋内容,便不难认定程冲斗是休宁人。但唐豪先生只提程冲斗《射史》自序言其家世“新安”,却不解释《阐宗》正文题下自称其籍贯“新都”,让人怀疑也是在作回避。 查《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八“徽州府”载称:三国时吴国在汉丹阳郡地分置新都郡,晋太康元年改名新安郡。隋朝时,移治所安徽休宁县、歙县。中国士人述其籍贯喜欢用古地名,而休宁曾经名为新都和新安,这就是程冲斗列籍贯有时称新都、有时称新安的原因。然此新都非彼新都,安徽之新都非四川之新都也。 3、家族习武与鼓励义勇在《阐宗》中的反映 《阐宗》陈世竣《少林棍法阐宗集序》云:“新都程氏,甲于邑里,其族数千人,多业儒取甲第,朱轮华毂相望耳,”俨然大族。程氏族人在程冲斗的带动下习武成风,侯安国《叙》云:他曾问程冲斗侄子程子颐其家有多少人会武艺,结果回答是“父子兄弟辈俱能之”。在他的邀请下,随后“程氏子弟十余人各手持其器至。刀戟犀利,鞭简皆重数十斤。始命之独舞,再对舞,继之群舞,飘絮飞雪,回若旋风。余不觉拊掌曰:“弄丸乎?承蜩乎?妙哉,技至此乎。”侯《叙》谈到他初劝程氏族人应募时,曾被程氏族人拒绝,理由之一便是“家事颇饶”,练武不过是“原为自保身家计”。这显然证明,家族习武在明代非常流行。侯《叙》又提到:天津巡抚李公闻程氏之名,托他代为礼聘。但程子颐一再推脱,后来他发了脾气,连骂带激,程宗猷终于“带其家丁八十余人”,前往天津。李公“见其人之威猛,器之精利,技之熟巧,欢然有当也。遂授宗猷以佥书,子颐以守备,诸子弟皆把总等职。”李公还将此事奏闻朝廷,结果圣旨还有“义勇可嘉”等语。由此亦可看出,明代非常鼓励民间习武,这显然与民兵制度的存在是一致的。 4、少林功夫主要是军事武术在《阐宗》中的反映 《阐宗·问答篇》有: “或问曰:‘用武以披坚重铠掩避锋銛,今图中尽绘裸体单裤者,果何意乎?’余曰:‘图中绘以赤体者,分腕肘两拳之阴阳,胸背之正侧,二足之顺拗虚实,面目之斜正高下。使人观图习演,则足不乱踵,胸不乱向,手中之关键不紊,而身之转换变势易识也。岂可泥为定矩乎?” 图绘为赤身裸体,只是为了“观图习演”的方便,但“用武”--使用武术时却要“披坚重铠”,程冲斗所承传的少林棍法,显然是战阵所用的军事武术。无怪乎程冲斗棍法的特点是所谓“大封大劈”、“掀天揭地”;亦无怪乎吴殳要讥讽其为“牛斗”。 《阐宗·问答篇》又有: “或问曰:‘语云枪乃艺中之王,以其各器难敌也。又谓棍为艺中魁首者,此何说乎?’余曰:‘凡武备众器,非无妙用,但身手足法,多不能外乎棍。’” 对“枪乃艺中之王”的观点,众口一词,既是吴殳极力赞同的,军事武术家对此也没有非议,戚继光亦称枪手为“杀手”,因为这是从其威力立论,是用事实说话,即“各器难敌”。然而对“棍为艺中魁首”的看法,却阵线分明,它为戚继光、俞大猷、何良臣、程冲斗等军事武术家所称道,但遭到了清代以吴殳为代表的民间武术家的嘲讽。其实这个分歧只是因为立论的角度不同。吴殳站在极端个性化、极为细腻复杂的民间武术的立场,自然反对少林以棍入枪,以棍法充枪法。但程冲斗等人,由极端集体化、极为简单实用的军事武术的立场,自然提倡以力量和速度为主的棍法入枪法。这就是“身手足法,多不能外乎棍”。少林棍作为军事武术自有它的道理,那就是程冲斗在《长枪法选》中所云: “制胜之方,其要亦惟以中平为主。虽有堋、拿、勾、捉等法,深思临敌便捷,可望常胜者,无过大封大劈为最上。何也?询曾临敌者云:‘斗杀之际,人心慌意乱,惟以其枪击地而已。此非平日演习之过,乃慌忙之际,常情固如是耳。’今大封大劈,有类于击地之常情。而借地之势,反易于起扎。” 《阐宗·总论》又有: “盖闻兵法有正有奇、有虚有实。度众寡强弱之势,决高下劳逸之机,识前后左右之局,彼己主客之形。有长而匿短,有短而见长。有呼而动九天,有吸而动九地。能阴能阳,能柔能刚。可攻可守,可纵可横。今少林棍法,包罗变化,大类是焉。” 以兵法喻武术,应该说和少林功夫最早主要属于军事武术,与战争关系密切,因此也受兵法影响有关。 《阐宗·问答篇》有: “能于此中解悟,权巧制敌,使彼进之不可,退之不能,束手畏伏,方为无敌。若未成列而袭人,此不过偷疾取胜而已,何以伏人哉。” 讲“未成列”之类,足证少林功夫是阵战所用的军旅武术。
5、少林功夫传授公开化倾向在《阐宗》中的反映当然首先要说明的是,少林功夫传授的公开化倾向,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仅是在和旧时代其它武术流派秘密承传状况相比较的意义上,可以认为少林功夫存在着一种公开化的倾向。如《阐宗》汪以时《集序》提到:程冲斗“憩少林者屡矣。遂师友其魁杰,得尽其技”。程冲斗在少林寺以哪些人为师为友呢?他在《阐宗·纪略》中自述其在少林寺:“前后阅十余载,始事洪纪师,溷迹徒众,梗概粗闻,未惮厥技。时洪转师年逾八十耄矣,棍法神异,寺众推尊,嗣复师之。日得闻所未闻。宗想、宗岱二师,又称同好,练习之力居多。后有广按师者,乃法门中高足,尽得转师之技而神之。耳提面命,开示神奇,后从出寺同游。积有年岁,变换之神机,操纵之妙运,由生诣熟,缘渐得顿。”尽管程冲斗是大户人家子弟,“挟赀游少林”,少林寺不会没有优待。但他在少林寺一住就是十几年,先后拜过洪纪、洪转、宗想、宗岱、广按等僧人为师,后来还把广按接到他的家中长住,尽得其艺。另外,和他同时在少林寺学艺的,还有武学生云水、其侄君信、太学生涵初等。少林寺如果没有武术公开化的传统,这些都是难以想象的。程冲斗曾自述其撰著《阐宗》的缘由:“昔曾同学少林者,尝以少林棍法只凭师僧口授心识,谓余尝创图诀,公诸同志。余谢不敏。久之,四方贤俊,妄相推借,督以为隐,乃不获已。爰从暇日,裒集师友所授,及阅历证合者,命工缮写图象,不辞鄙俚,缀以歌诀于左,积录成帙,名曰《少林棍法阐宗》。庶几一触目间而形势昭然,俾人人得以自师云耳。虽然,以一言而决胜负之机,一势而寓变化之状,虽曰末技,不无苦心。世有同志,倘缘是编假筏登岸,于以壮干城,靖疆圉,俾师门之指授益藉光且大也。是又余之志也夫。”程冲斗明确提出了要“公诸同志”,其最终目的是“壮干城,靖疆圉”,境界是相当高了。《阐宗》汪以时《集序》提到:该书刊行后,“向所谓秘莫问者,披阅了若指掌。都人士尚武者,缮写服习,竟景附之,甚有冒其名以诧四方。君不知,问,且曰:‘是代吾广布者也’。”亦足以见程冲斗之胸襟。在《阐宗·问答篇》中程冲斗云“或问曰:‘长枪则有杨家、马家、沙家之类,长拳则有太祖、温家之类,短打则有绵张、任家之类,皆因独步神奇,故不泥陈迹,不袭师名。今子棍法通玄,不让枪拳诸名家,即谓之程家棍,非夸也,何斤斤以少林冠诸首哉?’余谓曰:‘惟水有源,木有本。吾虽不敢列枪棍之林,然一得之见,莫非少林之所陶熔,而敢窃其美名,背其所自哉?’”程冲斗的大度,固然一方面如其侄子程子颐在《阐宗·小序》中所云:“至标其首,必曰《少林棍法阐宗》,终不忍背本以邀名,不敢窃名以蔽贤。与古之因功名以毙其母,要功名以烹子,尽师道而反戈,忌讳学成而追劫者,不可同时而语。其心术行谊,将游道德之圃,列圣贤之林矣,岂区区才略技艺者所可伦哉!”是程冲斗个人的道德修养决定;另一方面,谁敢说这和少林寺传授武艺公开化的大度的传统和影响无关呢?少林寺武术传授的相对公开化,其一当然是因为得益于佛教的宽容和开放;其二应该还是与少林功夫的军事武术特点有关。军事武术简单实在,并无丝毫虚花神秘,也没有任何保密的必要。
少林功夫古籍的若干考证(三)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6-11-23 10:27:00
三、关于《罗汉行功短打》 1、《罗汉行功短打》书名、内容与作者《罗汉行功短打》为手抄本,卷首有“咸丰五年岁在乙卯崂西斋”字样,由之看来应是咸丰时人抄录。该书已失扉页,但由卷四有“重订增补罗汉行功短打序”看来,该书应名为《罗汉行功短打》。《罗汉行功短打》共分四卷,卷一为《少林衣钵真传》,为总论;卷二为《绘象罗汉短打变式》,均讲拳法;卷三为《绘象罗汉兵刃全式》,讲各式器械;卷四为《绘象罗汉行功全谱》,讲内功导引之“十八罗汉势”。 《罗汉行功短打》中有类似于序的文章一篇,弗遑道人序之后又有一“重订增补罗汉行功短打序”,按此两序所云,则《罗汉行功短打》乃升宵道人所著,弗遑道人得自于升宵道人处。书中内容则是升宵道人初学于少林寺福居禅师、后学于崂山某少林僧的总结。升宵道人手中原来可能有个最初的本子,所以前序中升宵道人说:“所受形图注释粗成,意欲传后”;后序中升宵道人说:“短打者,少林福居禅师所著也”。但升宵道人又作了增删修改,所以前序中他说:“今将敬书于纸,留赠后贤”;后序中他说:“因摹拟想象,重为编辑,间参己见,补所未有”,并在《罗汉行功短打》名前加上了“重订增补”字样。 升宵道人说他的徒弟“只晓其大概,而未底精深”,又说“有远方学徒将谱携去,求无可得”,不知是带走未还,还是偷走了,似乎对他的徒弟颇为不满,于是把《罗汉行功短打》送给了弗遑道人。 查卢乡乃汉置县名,后废,治所在今山东平度县西北,弗遑道人显然是山东人;弗遑道人序既称“吾邑云花观升宵道人”,升宵道人又曾去崂山活动,可见升宵道人也是山东人;咸丰五年《罗汉行功短打》抄录者既云居所为“崂西斋”,看来还是山东人。这是一本在山东地区流传的拳谱。 升宵道人有名有姓,所居为“云花观”,肯定实有其人,而且肯定是道士。弗遑道人所居却是“桃林草舍”,说话也类俗人,虽称道人,却未见得真是道士。 2、福居大会十八家于少林传说肇端于此书 《少林衣钵真传》卷首有云: 太祖的长拳起首韩通的通臂为母 郑恩的缠封尤妙温元的短拳更奇 马籍的短打最甚孙恒的猴拳且盛 黄祐的靠身难近绵盛的面拳飞疾 金相的磕手通拳怀德的摔将硬崩 刘兴的勾搂采手潭方的滚漏贯耳 颜青的占拿跌法林冲的鸳鸯脚强 孟甦的七势连环崔连的窝里部锤 杨滚的棍将直入王朗的螳螂总敌 《罗汉行功短打》内容中也不时提到这十八家。该书虽然没有明言,但却多次说到“以后少林却删集”,“少林集”,“诸家手法甚有益,重是少林重删集”等,事实上是说少林寺将明代或当时流行的这些著名的拳法流派,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集大成于一家了。《罗汉行功短打》是少林寺福居禅师传给升宵道人的,福居禅师有最初的稿本,所以可以说是福居禅师集录了十八家拳派精华于少林。 然而后来,有人却据此演义出了福居禅师大会武林,南北十八家高手三次聚于少林寺,擂台较技切磋武艺的传说。不仅《少林寺全传》等文学性质的书籍,象今人德虔《少林武僧志》等,亦收录了这个传说。 其实,《罗汉行功短打》究竟是否真如升宵道人所云为少林福居禅师所集所传,甚至是否真有福居禅师其人,都非常让人怀疑。首先,《罗汉行功短打》的内容基本上就不应该是佛门所为(这一点下面再予论述)。其次,福居禅师既传艺于升宵道人,二人应该大致同时代,亦即同为乾隆时人。前已述及,从元代福裕禅师立少林法裔七十字诗辈分,少林寺僧就严格依照此诗顺序拟定法名。少林寺僧中的福字辈,包括福裕在内,都是元代僧人,怎么到几百年之后的清代,居然会冒出一个福字辈的来。福居显然不是乾隆时少林寺僧的法名。既为少林寺僧,当熟悉福字的名讳,亦断然不会取福字作为法号用字。遍查少林寺碑铭塔铭,也没有这么一位福居禅师。福居很可能是升宵道人大旗虎皮的伪托。 要把“福居禅师集录十八家技艺于少林”,变为“福居禅师集会十八家高手于少林”,必须要作其中人物年代的调整。因为,即便福居禅师实有其人,福居禅师也是乾隆时人,而十八家之首却是宋太祖赵匡胤,典籍与人物会面可以远隔千年,但人物与人物碰头却必须同时。赵匡胤是大宋开国皇帝,来头太大妇孺皆知,显然不可能往下拉,便只好委屈福居禅师上提,于是福居禅师便从乾隆时人,一跃而为活在八百年前。《罗汉行功短打》只说福居禅师是少林寺僧,但要做东大会天下武林豪杰,包括当今皇上,福居身份也应不一般才行,于是在传说中福居禅师又变成了少林寺方丈。至于林冲、颜青(燕青)、王朗等人年代当然还是与宋太祖的年代不合,但次一等的人物,也就顾不了许多了。 既然宋太祖与少林寺发生了关系,那么关于这种关系的传说就会越来越多。于是又有了宋太祖藏拳术秘本于少林寺的故事。清徐珂《清稗类钞》即载云: “达摩之后,间有名家,而以宋艺祖为最。艺祖性猜刻,秘其术,不欲传之人,故人罕知者。后值大宴,艺祖披酒,偶泄之,且云‘将绘图附注,俾人传其术’,大臣在旁怂恿之。及旦,艺祖悔,然恐失信于大臣,乃立庙于少林,藏其拳术秘本。又故严其规,使人不易知,虽知,而难出庙以传之人。此少林秘奥之所以难窥也。” 宋太祖因为武艺高强,在宋代著作中就有人称其为“艺祖”,意为武艺之祖,宋艺祖即为宋太祖。《清稗类钞》还说少林木人巷之类,就是为了保护宋太祖秘本“严其规”的方法之一。这个传说再往前走一步,就成了宋太祖传少林寺拳法,亦即赵匡胤为少林拳的祖师爷,如《北拳汇编》就称:“少林派亦称外家,赵匡胤其开山始祖也。” 福居禅师大会武林十八家高手于少林,和宋太祖醉后留武林秘籍于少林寺的传说,是天地会关于少林寺的传说中所没有的。福居禅师、宋太祖的传说,和南少林、五祖的传说一起,构成了关于少林寺传说的南北两个不同的系统。 少林功夫是少林寺自己所创,这才是少林寺的荣光。说少林功夫是外来的,无论如何是使少林寺僧和少林派中人不快的事。当上面的传说甚嚣尘上时,少林僧和少林派肯定便忍无可忍了。刘鹗《老残游记》中老残曾说一个叫刘仁甫的人,“在四川峨眉山上遇见了一个和尚,武功绝伦,他就拜他为师,学了一套‘太祖神拳’、一套‘少祖神拳’。因请教和尚,拳法从哪里来的。和尚说系少林寺。他就大为惊讶,说:‘徒弟在少林寺四五年,见没有一个出色拳法,师父从哪一个学的呢?’那和尚道:‘这是少林寺的拳法,却不从少林寺学来。现在少林寺里的拳法,久已失传了。你所学者,太祖拳就是达摩传下来的,那少祖拳就是神光传下来的。’”“太祖”二字已经人人皆知,耳熟能详,于是不满者便只好偷梁换柱做点手脚。“太祖”二字仍在,但人已由赵匡胤变成了达摩。
3、《罗汉行功短打》不可能传自少林寺《罗汉行功短打》中有大量道教方法和术语的痕迹:如动作名称多为“仙人拱手”、“张辽献袍”、“二郎担山”、“陈抟大困”等;用语遣词多有“精神”、“阴阳”、“丹田”、“调息”等;习练目的则为“可以延寿作地仙”之类。这些,都不可能出自佛门的少林寺。《罗汉行功短打》中有不少房中乃至纯粹淫亵用语:如《绘象罗汉行功全谱》“献杵完势”诗云:“举手最怕二换气,面前生花却难当。要诀全是养气血,戒住房事有何妨。”“老僧入禅势”诗云:“正是老僧坐禅时,风摆竹影照纱窗。一盏明灯吹不灭,梦想红娘到西厢。膏肓着床传书信,小僧性烈硬如钢。功成志满按不住,何须如来到西方。”“陈抟大困势”诗云:“老僧仿学陈抟眠,起腿蹬力膝悬悬。玉兔东升还未醒,金乌西坠却入眠。生平受尽子孙累,善于偷花非等闲。若能志坚功成满,阴阳两分莫贪恋。”“二回大困势”诗云:“惟有僧童不守分,每夜发狂欠安然。一场好梦不得作,须要忙里且偷闲。人生天地无乐处,重整鸳鸯合欢床。双手抱住心猿意,一腿长伸一腿卷。”这样的话,怎么可能出自少林僧之口之笔。《绘象罗汉行功全谱》中有“十八罗汉势”,其名称为:仙人拱手、霸王举鼎、左右插花、枯树盘根、夜叉探海、推窗亮格、韦陀献杵、老僧入禅、铁牛耕地、青龙摆尾、左右骗马、燕子啄水、虎奔人身、陈抟大困、父子三请礼、鲤鱼打挺、张辽献袍、金钩挂玉瓶。与各种版本的《易筋经》对照,不难发现,“十八罗汉势”与《易筋经》十二势许多动作和名称大同小异,甚至一模一样。显然,它们有着同一来源。《易筋经》来自道教导引,“十八罗汉势”也应是来源于道教导引。它们和从秦汉开始陆续出现的五禽戏、八段锦、十二段锦等,实际上一脉相承。《罗汉行功短打》卷首十八家歌诀,实际上来源或模仿于明代武术典籍记载的当时的拳法名家。明郑若曾《江南经略》记载当时的拳法流派有:“赵家拳有赵太祖神拳三十六势、芜湖下西川二十四势、抹陵关打、朝童掌拳六路;南拳有似风、似蔽、似进、似退共四路;北拳有看拳以下共四路、张飞神拳四路、霸王拳七路、猴拳三十六路、童子拜观音神拳五十三忝、九滚十八跌打挝拿、眼张短打破法、九内红八下等破法、三十六拿法、三十六解法、七十二跌法、七十二解法。”明戚继光《纪效新书》记载当时的拳法流派则称:“古今拳家,宋太祖有三十二势长拳,又有六步拳、猴拳、化拳,各势各有所称,而实大同小异。至今之温家七十二行拳、三十六合锁、二十四探马、八闪番、十二短,此亦善之善者也。吕红八下虽刚,未及绵张短打、山东李半天之腿、鹰爪王之拿、千跌张之跌、张伯敬之打。”明何良臣《阵纪》记载当时的拳法流派有:“宋太祖之三十六势长拳、六步拳、猴拳、化拳,名虽殊而取胜则一焉。温家之七十二行拳、三十六合锁、二十四弃探马、八闪番、十二短,此又善之精者。吕红之八下、绵张之短打、李半天曹聋子之腿、王鹰爪唐养吾之拿、张伯敬之肘、千跌张之跌。他如童炎甫、刘邦协、李良钦、林琰之流,各有神授,世称无敌,然皆失其传,而不能竟其奥矣。”几相对照,不难发现,《少林衣钵真传》卷首所列,实际上很多都是明代著名拳家。所谓“太祖的长拳”,在郑、戚、何三家著作中,分别记载为“赵太祖神拳三十六势”、“宋太祖三十二势长拳”、“宋太祖之三十六势长拳”;所谓“温元的短拳”,很可能就是“温家七十二行拳”;所谓“温元的短拳”、“马籍的短打”之短拳、短打,以及书名、书中不断出现的短打,应该来自“眼张短打破法”、“十二短”、“绵张短打”;“孙恒的猴拳”应该来自“猴拳”;“绵盛的面拳”应来自“绵张短打”,只不过将张姓换为了盛姓。绵者,很可能是喻其柔缓,所以干脆又称其为面拳;“刘兴之勾搂采手”,可能来自“温家钩挂拳十二路”;“颜青之占拿跌法”,可能来自“九滚十八跌打挝拿”、“七十二跌法”、“千跌张之跌”;《少林衣钵真传》歌诀中提到的“穆陵关前把名休”,“穆陵关前比过武”之穆陵关,应该就是“抹陵关打”之抹陵关;《罗汉行功短打》全书中数次提到的“截脉客”、“分筋截脉”等,应该来自“三十六拿法”、“鹰爪王之拿”、“王鹰爪唐养吾之拿”。不管是明代拳术流派仍有流传,还是《罗汉行功短打》的作者尚未忘记到明代名拳中找根据,都说明当时距离明代尚不遥远,署明“乾隆二十七年”的日期,应该说是可靠的。当然,《罗汉行功短打》的作者也吸收了一些当时已在流行的新拳种之名,如清初人王朗所创的螳螂拳即是。歌诀中明代著作中未见、我们今天也不知的若干人物和拳派,可能亦属此类。当然作者也拉入了一些传说或小说中的人物,如林冲、颜青(燕青)等便是,但“鸳鸯脚”的拳路或技法,则显然已经出现。《罗汉行功短打》作者所本或所承继的功夫及图谱中,显然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疑为升宵道人所作的“重订增补罗汉行功短打序”便云:“他如金钟罩、吞符、吹丹、纵地等术法,皆外道邪魔,不堪传世。惟取此中正平易,有益无损,可以护国而卫身者”。虽然不传,本来是有的,哪里来的心照不宣,但怎敢说是佛门的少林寺。东拼西凑成的东西,难免不露马脚,于是《罗汉行功短打》作者多次在书说:“以后少林却删集”,“少林集”,“诸家手法甚有益,重是少林重删集”等。实际上就是作者所集,却偏要说是少林所集。当然,《罗汉行功短打》中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出自少林寺的东西,《绘象罗汉兵刃全式》中大谈“枪棍皆一理”,“棍枪一总皆同”等,又强调“棍法全是禅师集”,看来的确是从程冲斗那里来的少林正宗。但是少林正宗也未必是从少林寺学来的,因为程冲斗早已把少林功夫带到了少林寺外。《罗汉行功短打》是一个相当杂芜的大杂烩,升宵道人和弗遑道人的说明文字,既不在全书卷首为序,也不在卷末为跋,而是夹在中间的《绘象罗汉行功全谱》卷四之前,似也说明了这一点。在升宵道人和弗遑道人之后,可能还有人对此书动过手脚。当然,读书时任意改点什么,这也是中国古人的习惯。4、由“八打八不打”看武德观念《少林衣钵真传》中有所谓“八打八不打”。八打为:“一打眉头双睛、二打唇上人中、三打穿腮耳门、四打背后骨缝、五打肋内肺腑、六打撩阴高骨、七打鹤膝虎头、八打破骨千金。”八不打为:“一不打太阳为首、二不打对正锁口、三不打中心丙壁、四不打两肋太极、五不打海底撩阴、六不打两肾对心、七不打尾闾风府、八不打两耳扇风。”很明显,所谓“八打八不打”,实际上是对武术手段的使用有所限制,八打是打八处不至于致命处,八不打是不打八处致命处。仅以攻击下身为例,“打撩阴高骨,”从上往下打,无非打痛对方,使之丧失战斗力;但“打海底撩阴”,从下往上打,却能踢碎或踢掉对手睾丸,使之致命。所以前者可打,后者不可打。《重订增补罗汉行功短打序》又称:“兵刃之举,圣人不得已而为之,而短打宁可轻用乎?故即不得不打,仍示以打而非打不打之打,而分筋截脉之道出焉。而圣人之用心若矣夫。所谓截脉者,不过截其血脉,壅其气息,使心神昏迷,手脚不能动,一救而苏,不致伤人。短打之妙至此极矣。有志者细心学之,方不负圣人一片婆心也。”《短打十戒》亦称:“横逆相加,只可理说排解,勿妄动手脚。即万不得已,亦须打有轻重,宜安穴窍,免致伤人。”这些,都是对武术技术的限制,亦即不能无限度的使用。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武德观念。《罗汉行功短打》成书较早,八打八不打之类,对于我们研究武德的形成,有着相当的价值。《罗汉行功短打》中的武德观念反映了以下几个重要事实:(1)民间武术方有“武德”的概念明代以前的军旅武艺时代的武术理念中,绝对没有关于武术技术的“武德”的概念和提法,而只有关于军事和战争伦理的概念和提法。道理很简单,战阵厮杀,就是要从肉体上消灭敌人。手下留情优待的只是俘虏,只要敌人还没有放下武器,就要无情地杀戮。戚继光说:“凡武艺,不是当应官府的公事,是你来当兵防身立功杀贼救命本身上贴骨的勾当。你武艺高,决杀了贼,贼又如何会杀你。你武艺不如他,他决杀了你。若不学武艺,是不要性命的呆子。”⑩但凡战斗和战争,都是你死我活的,我不杀死你,你就杀死我。战争的杀戮性质是超阶级、超时代的,所以雷锋那句名言“对敌人要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既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当作座右铭,也被镌刻在西点军校的墙上作为美军信条。宋襄公“不鼓不成列”、“不重伤,不擒二毛”,违反了战争原则,因此被打得大败,也因此被毛泽东嘲笑为“蠢猪似的仁义道德”。所以包括象《纪效新书》、《阵纪》等在内的中国古代的兵书,只是教授士兵充分地、积极地、无限度地努力杀敌,而绝对没有教育士兵要克制地、部分地、有限度地掌握和使用武艺的内容。《少林棍法阐宗》、《剑经》等武术专著,亦绝对没有诸如武德的内容,这也说明,明代以前的武术,明代的少林功夫,主要是军事武术。《罗汉行功短打》的讲究武德,恰恰说明它是清代民间武术的内容。(2)“武德”是一个特殊历史范畴中国武术和所谓“江湖”有着非同寻常的特殊关系,但到底什么是“江湖”呢?跑马卖解,行侠走镳,义结金兰,啸聚山林,那只是“江湖”的表象,所谓江湖应该有一个准确和本质的定义。英文中有一个和中文“江湖”大致同义的词汇——“OUTLAW”,和中国文字语言多带朦胧模糊的文学色彩,如“江湖”一词,极不容易捕捉到它的准确意义不同,“OUTLAW”直接表明了它的本质,那就是“法制之外”或“法律之外”。不管是中国的“江湖”,还是英国的“OUTLAW”,用完整的话来表述,那就是“法制外社会”。英文的江湖“OUTLAW”还有罪犯、无赖、放逐者等含义,中国的江湖一样,也是皇家要犯、江洋大盗的亡命渊薮。当然,中国的“江湖”,最主要的构成就是各种秘密结社组织,亦即后来的黑社会组织。正常的社会是法制社会,法制社会的成员,不管你属于哪个阶层,从事什么职业,都要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道德带有引导性,法律带有强制性。这种社会里的每一个成员,都不能随意打人,因为打人是法律和道德、特别是法律所禁止的,不管你会武术还是不会武术,有道理还是没有道理。明代以前有武术但却没有武德一说,除了此前武术以军事武艺为主的原因外,民间秘密结社组织尚没有清代那样发达普遍,社会基本上是正常社会亦即法制社会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清代反清秘密结社组织的普遍,使得社会形成了广大的法制真空,亦即法制外社会。政府法律对法制外社会的成员几乎没有控制力,是其组织内部的纪律,对他们执行控制。而组织之外,能一定程度上约束他们的,除经常变化的利益和不可靠的规矩外,就只剩下了道德。“盗亦有道”,法制外社会亦须维持其运转存在,法制外社会成员多习武,会武功者使用武功具有最大的破坏性,因此,习武者的道德要求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认识,于是“武德”应运而生。《罗汉行功短打》讲究武德,既说明它是民间武艺时代的产物,又证明了它和法制外社会的渊源。后来的《少林拳术秘诀》中的“少林十戒”,显然就出自《罗汉行功短打》中的所谓“短打十戒”。而《少林拳术秘诀》,则明明白白是反清秘密结社组织成员的作品。武德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严格说来也就是已成过去。那么,在比中国古代社会的正常时期拥有更完备、更纯粹的法制的今天,在根本不存在一个法制外社会的情况下,如果还不加分析地要习武者学习所谓“武德”、遵守所谓“武德”,就成了一件可笑而荒诞不经的事情。法制社会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触犯刑律,不管你会还是不会武术。或许有人会将武德等同于“职业道德”,但这是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谓“职业道德”都属于商业范畴,实际上只是对服务行业的从业者的道德要求。一个售货者可能态度不好,可能卖些次品,只要没有超出一定限度,他并没有触犯法律,法律也对他无可奈何,因此,才有了“职业道德”的提出。但我们不会要求法官讲“法德”,不要枉法徇私;不会要求警察讲“警德”,不要随意打人,因为他们是公务员,不是商业从业者。法官枉法徇私,警察随意打人,是犯法而不是违反什么“法德”、“警德”;习武者打人,也是犯法而不是违反什么“武德”。“武德”是一个特殊历史范畴,它显然根本不适应于今天的社会。所以对今天的武术专业运动员和武术专业学生而言,要开设的课程和要进行的工作是法制教育,而不是什么“武德”。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模糊是异常有害的,法律带有强制意味,是不得越雷池一步,也就是说任何人也不能打人,也许有理也不能打,也许是坏人也不能打;但道德却是诱导意味,是劝人尽量向善,也就是说尽量不要打人,打不打视对手而定,打不打视情况而定。法律界定是严格一律的,而道德判断却往往因人而异,这就使得对习武者使用武术的约束相当松动。并使得习武者往往产生一个极其微妙的错误和错觉,以为自己会武术便成了高人一等的另类。我们武术专业的学生打架成风,全国散打冠军有不少人进监狱,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这是否与我们忽视法制教育,却强调根本不属于今天的历史范畴的所谓“武德”,从而无形中、无意中形成一种误导有关呢?如果非要与职业道德类攀而强调武德,那么这个武德也绝对不是固有的内涵了,它不应该再包含什么不能随便打人的问题,而只能剩下市场商业性质的不要兜售假武术之类。
少林功夫古籍的若干考证(四)
来源:登封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6-11-29 15:01:00
四、关于《拳经拳法备要》 唐豪先生曾在《中国武艺图籍考》中,对《拳经拳法备要》有所考证,鉴于该书并未公开刊行,全文也不长,兹照录于下: 拳经一卷 考此书内容及序,自少林玄机和尚“身法图”至“搀拜手”,以为明末陈松泉所传,张鸣鹗所编。搀拜手以下,似为康熙初横秋张孔昭或其门弟子所作。鸣鹗原书,杂有题语二则,一在“管脚法”之首,一在“心传六拿”之前,题者“三昧”,其人似为鸣鹗及门弟子。予尝取蟫隐庐近出《拳经拳法备要》考之:曹焕斗称其家自横秋相传,已百余岁。查焕斗编《拳经》时,为乾隆四十九年,上溯百余岁,最早当在康熙初叶。予所拓少林寺西塔墓僧碑,题名诸髡。凡属玄字派者,自前明至顺治,皆书玄某,迨至康熙,则悉加金旁,以避圣主讳。康熙十六年,进校灵凝然殿二碑有铉机题名。由此观之,其传授序次,应自玄机而松泉,松泉而鸣鹗,鸣鹗而三昧,三昧而横秋。鸣鹗序曰:“余儒业也,而僻性好武,从拳操技,盖有日矣,岂以谓有文事者必兼武备哉。试以身当兵乱之世,必不能端章甫而点兵卒,只谓之武能佐文也亦宜。矧古之大圣人,以之拨乱,而今之硕儒,不以之致治哉。”昧身当兵乱之世,以之拨乱等语,鸣鹗与松泉,俱当明末时人,其书之撰,亦当在其时。此本已无诸器械百法,曹焕斗书中亦未之见,或横秋以前,即已亡佚矣。上海图书学社,于民国十六年至十九年间,以海陵度我氏藏本,付诸石印,名曰《玄机秘授穴道拳诀》,与伤科书一卷合刊。歙曹焕斗擅张孔昭力林拳,张邑人多知其名。其技得孔昭所传拳经而益精。焕斗注拳经序称:“吾家自张先生相传至今,百余岁矣。”焕斗序作于乾隆四十九年,上溯百余岁,则孔昭当为清初人。 曹焕斗注拳经序:“吾邑张孔昭先生,曾遇异人传授,其术独臻神妙,其时从学者众,而得其真传者,惟程子景陶、胡子我江、张子仲略三人而已。”下盘相秘诀,胡子我江作胡子我弘,弘避高宗讳缺笔。古人取名,颇重意义,我,人之代名词也,“人能弘道,”典出《论语》然则江或为草书弘字伪欤?不佞在歙县同一抄本,在横秋先生即下盘密细秘诀要论前有序云:“昔我先人孔昭,传授名徒,虽有万数,能知细者,不过陈景陶、胡我弘、张仲略数人而已。”足资校订。 由唐豪先生所引少林寺碑铭可知,明末清初少林寺确有一位玄机和尚,看来《拳经拳法备要》或《拳经拳法备要》之技,可能正是通过玄机传出的真正少林寺拳法。唐豪先生考证已甚详,但还有以下几点似可佐证和补充唐豪先生的观点: 一、书中开篇即有“温家有七十二行拳,三十六合锁,二十四探马,八闪番,有十二短打,吕红有八下之刚,山东有李半天之腿,鹰爪王之拿,张伯敬之打,此皆名传海内,名得其妙者也,”所云皆明代拳种流派,可见这时尚在明代或离明代不远,并非后来附会。 二、全书行文颇类《少林棍法阐宗》和《剑经》,开门见山,干脆利落,不象清以后的武术著作,往往充斥种种玄虚和武德说教之类。这也说明,该书是较早的接近少林军事武术的著作。 三、该书卷首所云宋太祖学拳于少林寺,应该是《罗汉行功短打》问世以后才有的说法,这说明该书虽源于明末的玄机和尚,但成书应该晚一些。 四、该书卷首即称:“至于张鸣鹗者,生平极好武艺。于是挟重资,游海内,遍访名家。或慕其下盘之善,而效其下焉;羡其上架之美,而学其上焉。兼而习之,久而化焉,遂独成其一家,真所谓善之善者也。”显然,该书所录虽为正宗少林拳,但也融会了不少其它流派内容。
注释
(1)俞大猷《正气堂集》卷二;
(2)唐豪《中国武艺图籍考》(手稿复印件);
(3)《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
(4)《少林棍法阐宗》陈世竣《集序》;
(5)《少林棍法阐宗》锡父《后序》;
(6)《少林棍法阐宗》汪以时《集序》;
(7)《少林棍法阐宗》陈世竣《集序》;
(8)《少林棍法阐宗》普行《赞》;
(9)唐豪《行健斋随笔》;
(10)戚继光《纪效新书·论兵紧要禁令篇》。
(来源:《禅露》2004年秋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