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艺人安于晴公开指控泰国警察栽赃她吸食电子烟:“他们在我手中放了一个电子烟设备,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她是在指控泰国警察1月5日临检时向她勒索了27000泰铢时如此解释她持有电子烟的问题。然而,在泰国警方和媒体公布了曼谷多个地点不同时间段的监控录像显示,安于晴对全世界公然撒谎。
在安于晴被问到泰国警方指出她持有电子烟并吸食的问题时,这位女演员告诉台湾媒体,泰国警察把一个电子烟设备放在她手里,她不知道那是什么。
她还声称,警察把她带到了一个无人小巷里,向她勒索了27000泰铢。这位女演员还称她和她的朋友们被非法扣留了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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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官方权威媒体《国家报》从安于晴在曼谷居住的一栋公寓楼的监控录像中获得了证据。泰国国家电视台说,该视频片段显示,1月31日下午1点55分,安于晴在公寓的游泳池附近用吸食器吸电子烟。这在泰国是违法行为。
并且,公寓楼11楼的监控录像也显示,她在使用手机的同时手持电子烟吸食器。
泰国国家电视台还获得了1月5日凌晨3点46分辉煌市场附近的一个监控摄像头的录像,是安于晴和她朋友们已坐着出租车从警察检查站离开后。这段在市场前拍摄的视频显示,她的左手拿着一个电子烟设备。
警方表示,如果警方指控她持有电子烟设备,该设备就会作为证据被没收。如果没有没收,任何指控她持有非法设备的警察都是失职。
国家电视台还报道了监控录像的片段,显示1月4日下午3点59分,安于晴在使用公寓的电梯时,左手拿着一个电子烟吸食装置。下午4点02分,她还被看到在自己的房间前吸食电子烟。
安于晴在1月4日晚上11点45分离开公寓房间时,也被监控记录下左手拿着电子烟吸食器。
泰国电视台第七频道发布了一段由中国大使馆周围安全摄像头汇编的视频片段,显示安于晴和她的朋友们在临时检查站被泰国警察扣留了47分钟,而不是她向全世界声称的两个小时。
第七频道还补充说,没有任何录像画面显示她们任何人被警察带入过什么无人小巷。
安于晴称,警察将她带到监控摄像头范围之外的地方,向她勒索钱财。
泰国首都警察局第一分局局长阿塔蓬(Attaporn Wongsiripreeda)少将说,已指示全面检查安于晴一行人被拦下前后所走路线的监控录像,还原事实真相。
阿塔蓬说,警方无法阻止安于晴的舆论攻击,但警方将收集足够多令人信服的科学证据,以查明真相。
阿塔蓬还表示,泰国警方还正在努力确认与安于晴同乘出租车的三名男子的身份,以便对他们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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