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这首杜甫的《曲江二首》描述出洒脱不羁,游玩取乐的场景,在杜甫看来,70岁是一个美妙的年纪,不需为生计忧愁,不需为子女担忧,率性而为。
这种超然的态度源于生活成本不高,家庭负担不中,可在现实生活中,70岁却往往伴随着无人照料,节衣缩食的窘境。
在2014年3月6日凌晨5点,一位70岁的老人出现在了浙江丽水的一条公路边,她左右张望,注视着川流不息的车辆,双腿却始终没有迈出一步。
她在等什么呢?无人知晓。
此时,天刚蒙蒙亮,空中飘散着淅淅沥沥的雨点,让能见度进一步下降。
五分钟之后,当她颤颤悠悠走向公路中央时,迎面疾驰而来一辆绿色电动三轮车。
这类三轮车在农村司空见惯,没有牌照,不能在公路上行驶,可有些人却认为它能拉东西,总是偷偷开上公路。
可司机却没有想到,三轮车这次撞到了正在过马路的老人。
从三轮车上走下来一人,走到老人身边察看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开,三轮车很快驶离了此地,老人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她已经无法移动,却还有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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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很快再次发生,无法呼喊的老人就这样躺在马路中央足足五分钟,期间有十余辆车疾驰而过,每次都是擦老人而过。
可后面的一辆大货车就没有如此幸运。司机似乎突然看到路中有物体,大货车车身猛然一转,压过老人的双腿,老人身体痛苦地挣扎了一下,大货车随即开走,没有一丝的停留。
随后,又有两辆轿车轧过了老人,可在监控中,已经无法辨认出老人有任何反应。
第三位轿车司机杨某在压过老人后并没有查看老人的情况,而是将车停放在50米的地方,打起了报警电话,“你好,西口大桥这里有个人被撞了,请赶紧过来看看吧”,他并不清楚老人的情况,更没有设置路障提醒别人注意。
所以直到警察来到时,老人都依旧躺在那里。
后面的车辆接连驶过,很多都发现了路中间的老人,选择了避让,可有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却没有看到,再次碾压了老人,司机刘某说“当时我没有注意到地下的人,我也没有逃走”。撞到了人必然需要承担责任,第三位司机和第四位司机很清楚这一点,但他们都没有选择逃避,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当警察来到事发地点,老人已经没有了呼吸。
老人在5点10分到5点30分一共遭受了4车的撞击和碾压,因此去世。
警察立刻对前两位逃逸的司机展开追捕。
第一位司机练某59岁,当天早上和妻子开着三轮车去市里卖草药,当时从车上下来的是练某的妻子,她看到老人被撞得满脸鲜血,完全被吓坏了,赶紧去告诉了丈夫。
丈夫怕老人的家人就在附近,自己被讹上,又怕被老人的家人殴打,本来练某的家庭就很贫困,所以练某下意识地想要逃跑。
他知道自己犯了错,赶紧回家把三轮车藏了起来,然后长途跋涉前往了外地的亲戚家,想要由此逃过一劫,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首先通过监控找到了停放在丽水火车站附近一间出租房仓库里的肇事三轮车,随后查明了车主为练某夫妇。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练某。看到警察的那一刻,练某知道自己完了,他说“每个角落都有监控,我知道躲不过去,但还是心存侥幸,我认罪”。
据练某妻子交代,当天早上视线不好,她看到在马路上有个人,还提醒丈夫“你看前面怎么有个人?”,结果练某只看到有一个人影,他的车闸还不大好用,三轮车最终还是撞到了老人身上。
第二位司机黄某很快也被逮捕,他显得很冤枉“我就是单位的司机,当时马路上以为有一捆菜,我还踩了刹车,打了一把方向,应该是没压到”。
其实,在黄某开到事发路段时,他的同事刚刚经过那里,同事还好心给黄某打了电话,提醒他前面有一个老人躺在路中间。黄某在碾压过老人后也曾打电话报警,告知老人躺在路中间。
虽然黄某口口声声坚称自己肯定没有压过老人,但他的行为却表现得十分反常。
黄某每次出车都会在一个固定的加油点用单位油卡加油,每次都是加三四百的油,可案发当天,黄某下车查看了车辆,随后他将车开到了另外一家加油站,在那里他只加了很少的油,然后打电话报警,电话中他只说路上有事故,没有提到自己压了人。
黄某打完电话就改变了预定的目的地路线,似乎他在逃避什么。
另外黄某当时存在着严重的超速驾驶,警方当时对车辆进行了调查取证。
凭借这几点,警方确认黄某知道自己压过老人的情况,他属于典型的交通逃逸。
与前两人不同的是,后面两位压过老人的车辆司机选择了留下来,没有逃逸的行为,从常识来说,当遇到此种情况,司机应该在老人前方摆放安全警示牌,避免老人再次受到撞击,第三位司机没有摆放安全警示牌,所以第四位司机还是撞到了老人。
这四位司机采取了不同的行动,导致的结果也天差地别。
前两位司机是肇事逃逸,从监控上来看,老人当时还能活动,也就是说前两位司机对于老人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后两位司机压过老人时已经无法判断其是否生存,并且两人没有逃逸,所以不负刑事责任,只负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4年10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展示了相关证据,最终判决练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黄某有期徒刑7年。
对于这个判决,练某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可是黄某却完全接受不了,觉得他十分的无辜。
在他看来,自己的车辆有保险不怕赔,如果自己知道撞了老人也不会走开,黄某的同事和家属也说“碾压和逃逸都不是黄某的本意,主要责任应该是第一位撞到老人的司机来承担”。
可从实际角度出发,压过一个人的感觉会十分明显,练某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压到了人,如果他当时选择留下查看,或者将老人移动过路旁,那么他很可能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中包括三个要素: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人逃跑,目的是逃避责任。
本案中司机练某属于典型的肇事逃逸,因为他不仅制造了交通事故,还在知情后果断逃离现场逃避责任。黄某声称不知情,但需要他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可他的行为却表明他知道撞到了老人,车胎上甚至还有血迹,可即使这样他都没有回去查看老人情况。
再加上监控拍到老人当时并不是死亡状态,这就证实了黄某致人死亡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所以练某的刑期明显高于黄某,他是这起案件的主要责任人,而黄某同样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对于第三辆车和第四辆车的司机来说,由于无法分辨老人当时是否已经死亡,并且两人在案发后没有逃跑,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该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民事赔偿,第三位司机和第四位司机都说“犯的错应该承担责任,该赔多少钱都会如实赔付”。
本案可以看出,法院给黄某定了最低刑期就是充分考虑了他的现实情况。黄某家庭负担很重,他上有父母,下有儿女,妻子没有工作,15岁的女儿之前生病,光治病用去了19万,下面还有一个11岁的女子,家庭已经入不敷出。
为此四位司机还需要赔偿死者家属38.8万元。
不过,横过马路的老人对于自己的死亡也负有责任,因为她有严重的精神障碍。
在老人去世后,警方一直查找老人的家属都没有找到,后来只能在3月6日通过电视台公布老人照片的方式,请求市民提供线索。
3月12日,一名中年男子找到了警方,说“死者可能是我的母亲”。
死者儿子说自己母亲姓陈(下称陈母),75岁,是一位国企的退休员工,陈母曾有一个女儿,可惜在20岁的时候女儿病逝,这对陈母造成巨大打击,从此之后照顾父母的责任就落到了儿子肩上。
女儿去世后,陈母的丈夫也得了病,20年间始终卧床不起,只能由儿子照顾。
2008年,陈父撒手人寰,失去丈夫的陈母再受打击,精神一蹶不振,不得不服用药物对抗精神障碍。
在这个世上,她唯一的亲人就是儿子,可儿子长大之后结了婚,儿媳却与陈母产生了不和,儿子站在了儿媳一边,这让陈母相当伤心。
陈母在单位分过一套新房子,一家三口就住在这套房子里,陈母与儿媳闹了矛盾后,陈母将房子留给了儿子,自己搬到了郊区的老房子住。老房子是砖木结构,几近坍塌,里面只有一盏昏暗的电灯,别无他物,狭小而潮湿。
很难想象老人就是在这里度过了她仅存的生活。
陈母每月都有一千多元的退休金,医院费也能报销,所以经济上没有向儿子伸过手,她居住的房子离案发地步行只需十几分钟。
陈母有时候会独自外出,有时候会回来,有时候就不见了。邻居说老人性格很孤僻,与他们也很少交谈,只有儿子能偶尔过来看一眼。
老人之前就是走丢了,好心人看到精神恍惚的老人,将她送到了医院,可没想到两天之后,老人清晨出现在了马路上,她当时很可能在寻找回家的路,又或者回忆着过去的点滴。
老人儿子工作繁忙,经常要值夜班,案发一段时间,他都没有来看过母亲,直到别人告诉他,电视中的老人很像他的母亲,他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去世。
得知母亲去世后,儿子将四位司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38.8万元,尽管四位司机都提出家境困难,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儿子都没有松过口。
他说“四位司机剥夺了我和母亲团聚的时光,让我没有能再见到母亲一面,我不会妥协”。
其实,陈母精神有创伤更需要儿子的关照,可在之前的情况下,儿子却让老人独自居住,在照料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父母将他养大不容易,可他却在妻子和母亲之间选择了妻子,着实让母亲更加寒心。
首先,陈母本身横穿马路有自己的责任,但她本身精神存在障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这就要求司机在开车时保持充分的警惕,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撞到老人的司机剥夺了老人的生命权。
在当天,一共有五名司机报警说看到老人躺在马路中央,可以却都没有停下帮忙。
碾压老人的黄某责怪练某撞到老人不管,杨某责怪黄某逃跑,刘某责怪杨某虽然留在现场,但却不设置警示牌,导致自己撞到老人。
当交通事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每个人都处于旁观者的心态,而一旦摊到自己身上,他们又总会责怪前面的司机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
陈母的儿子没有真正的关心老人,明知道母亲独居却以工作为由躲避照料的责任,他应该接受道德的审判,当陈母有家庭时,照顾的责任只有家人,除非老人已经没有亲人,这时政府可以介入,对孤寡老人承担照顾的责任。
仅仅只是一念之差,导致四位司机做出不同的行为,承担不同的责任,练某和黄某的生活将发生巨大的改变,他们不仅面临牢狱之灾,家人的生活也将更为艰难,真的是得不偿失。
陈母的不幸令人心痛,让我想起周董的那首《烟花易冷》
“雨纷纷 旧故里草木深
我听闻 你始终一个人
斑驳的城门 盘踞着老树根
石板上回荡的是 再等
雨纷纷 旧故里草木深
我听闻 你仍守着孤城
城郊牧笛声 落在那座野村
缘份落地生根是 我们”
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前半生,他们将我们养大,后半生,我们照顾他们终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