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防动员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以下几部,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即将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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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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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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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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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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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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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由1990年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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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是为了健全预备役人员制度,规范预备役人员管理,维护预备役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预备役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加强国防力量建设,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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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国防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