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国倩
4月24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2023年江岸区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网上登记将于5月5日启动。新生家长务必在5月5日至20日完成新生网上信息登记,以免影响后续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今年该区将为出生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三类适龄儿童提供学位,即:拥有江岸区户籍或持有江岸区居住证的孩子;家长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孩子是港澳台的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已迁入江岸而孩子户籍在武汉市以外的“百万留汉大学生创业就业”人员的子女。
同时,今年江岸区小学新生入学方式仍分为对口入学和统筹入学。具体为:凡2023年5月20日前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岸区,且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其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房产性质为住宅,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2023年9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的,每户五年内可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2023年9月1日之后购房落户的,每户六年内可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
(1)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2)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3)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或房产性质为非住宅;(4)2023年9月1日前购房的,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5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二胎三胎除外)
(5)2023年5月20日至8月31日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6)2023年5月20日前监护人(学生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
(7)江岸区落户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8)监护人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9)2023年5月20日前未进行网络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家长准备入学登记相关资料时需注意按类别准备,其中,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需准备: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
持有江岸区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或港澳台适龄儿童需准备:
1.适龄儿童户口本或港澳台证件原件
2.监护人(学生本人)在江岸区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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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指监护人落户在江岸区,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则需准备: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在江岸区的户口本原件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依据相关政策,户籍在武汉市内江岸区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均未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则不符合在江岸区享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的江岸端口不提供登记通道。
在民办小学入学方式方面,民办小学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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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