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均有延长
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 340 号令,文件中明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通知中明确了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均有延长: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上述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各省婚假产假最新规定是多少天,婚产假有什么变化
截止现目前,已经有16省婚产假天数有所变化并取消晚婚假后,部分地区增加了惠及婚假;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内容!
1.甘肃、云南、河南可休1个月
近期修订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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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2.全国各省市婚假、产假、陪产假均有延长,详情可查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