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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陪产假国家规定是几天
1、共计128天,江苏省规定的产假一般是在98天。如果难产的话,可以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以增加产假15天。如果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可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可以享受42天产假。
2、江苏省陪产假为15天,根据江苏省发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国家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再延长产假30天,也就是说江苏省产假天数为128天。男方可以享受护理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2023年江苏产假最新规定
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23年2月10日前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法律主观:江苏2022年产假新政策是: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南京产假2023年新规定具体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戚备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江苏省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而婚假统一为13天。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和护理假。
2、法律主观:江苏产假128天。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3、江苏省内只放三天婚假是不违法的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 法定结婚年龄 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所以只放三天是违法的。
4、江苏省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
5、江苏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如下:生育补贴 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胎的给予80%的补贴。